我和老公都是農民工,
為了生計,
我把3歲的女兒丟給婆婆照看。
每年回來兩次看望女兒,
女兒每次看到我都怯生生的,
臨走時,
我心如刀割,
我想等女兒上學我就回來照顧她,
這兩年還出去賺點錢想在城裡買房子。
婆婆重男輕女, 視財如命。 女兒丟給婆婆照顧, 我每月付給婆婆2千元。 春節回來, 我覺得婆婆辛苦, 總是補品、新衣服全買好孝敬她。 出門在外, 雖然很想念女兒, 但我想婆婆是孩子親奶奶, 一定會照顧好這個孫女的。
今年工程結束早, 工資結得也快, 我歸心似箭。 想給女兒一個驚喜, 我沒有提前告訴婆婆返程時間。 大巴車要下高速, 我的心激動起來, 要不了多久我就能看到女兒。 大巴車在收費時, 我遠遠看到一個小女孩, 又黑又瘦, 臉髒髒的, 手裡還端著一個破碗, 朝路人在乞討。
我心裡不由一酸, 這麼可憐的小孩, 怎麼會到高速出口乞討, 非党不安全。 出了高速口, 車上部分乘客開始換乘, 他們在下隨身行禮。 這個小女孩動作熟練快速來到乘客那, 伸出破碗去乞討, 有的人摔進去一元, 最多的給5元, 還有的大聲呵斥她“滾開”, 女孩就可憐兮兮的離開。 這時女孩離我近了, 我仔細一看竟然是我的女兒!我心如刀割,
我跑過去質問婆婆這是怎麼一回事, 婆婆支支吾吾說她每天都會帶孩子來高速口乞討, 這裡外地來的人多。
我怒不可遏, 沖過去扇了婆婆一耳光, 並罵婆婆:你這個惡毒的女人, 從今天起, 我絕對不會再給你一分錢, 再叫你一聲媽!我女兒如果有個什麼閃失, 你也別想好活, 我會和你拼命!
老公拉住我, 勸我冷靜一點。 我怎麼能冷靜, 我想換做任何當母親的人都冷靜不了的!我寧願自己再苦再累, 也不能讓女兒生活在這麼一個恐怖和不安全的環境中, 作為母親, 這一點我不能做到, 還配得起女兒叫我“媽媽”嗎?你們說我做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