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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工資這樣調整,連在“教輔崗位”的老教師都有“幸福感”了!

2009年起教師實行績效工資已經有8年了。 學校年底績效考核時, 拿出教師30%的工資進行考核, 教師們一直有看法和意見。

一是由於職稱、教齡的不同,

不同的教師的30%工資有很大的差別。 也就是績效考核時, 教師們所拿出參與考核的錢是不一樣的。 比如教齡長的教師拿出的多, 教齡短的教師拿出的少。 職稱高的教師拿出的多, 職稱低的教師拿出的少。

二是30%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本就是教師工資的一部分, 不應該用於考核。 即使要考核, 在教師考核合格後, 就應該全部能拿回。 而實際情況是, 大部分教師是拿不回自己30%的工資的, 即便在自己能出色的完成學校安排的教學任務的前提下。

不過, 一些地區現在已經對績效工資方案有了調整。 一是不再用教師的30%的工資來考核教師, 另外劃撥績效考核工資。 二是各級各類骨幹、帶頭人、優秀教師的津貼也不再佔用教師的績效工資總量, 同樣用績效工資以外的資金來發放。

這樣一來, 教師們都能拿回自己30%的工資, 還能多拿到一份績效考核增量工資, 教師們的收入總體增加了。 特別是對一些教齡長的老教師, 這樣的績效方案調整, 對他們也更有利。 因為他們原來拿出的30%工資要多不少,

而由於這些老教師一般都不再教學第一線, 到了教輔崗位, 他們每年考核後拿回的績效工資會少不少。 而現在就不存在這個問題了。

一位即將退休的教輔崗位老教師說, 他的30%工資有2萬3, 方案調整前他每年只能拿回1萬5左右,

而現在2萬3一分不少全部能拿回。 雖然在教輔崗位, 績效增量工資會少一點, 但是他們已經是很高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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