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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戶口沒有遷出,現前夫家拆遷,去找他,他說沒有我的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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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蘭麗(化名):今年33歲, 5年前, 經人介紹認識了西郊的李剛,

兩人一見如故, 很快陷入熱戀。 當時, 他們的年齡在農村已經算是大齡啦。 認識時間不長, 當年五一, 在家人的催促下, 兩人登記結了婚, 婚後與公婆一起生活。

婚後兩年, 劉蘭麗一直沒有懷孕, 李剛是家裡的獨生兒子, 婆婆很著急, 就讓他們到醫院去檢查。 檢查結果是劉蘭麗的身體確實存在問題, 需要經過長期治療才有懷孕的可能。

剛開始, 婆婆沒有說什麼, 積極的給她治療, 她嘗試了好多方法, 去北京, 上海的很多大醫院看過專家, 去沂蒙山大山裡拜訪過神醫, 喝過好多中草藥。 。 。 。 。 。 這樣治療三年後, 她還是未能懷孕。

因為這個原因, 她在家裡根本抬不起頭來, 公婆開始有些不滿, 經常指桑駡槐。 慢慢地老公也開始抽煙喝酒, 染上了賭博的惡習, 說反正也不會有後代的, 不如敗光了來的痛快, 經常夜不歸宿, 家庭矛盾越來越尖銳。

她實在忍無可忍, 去年, 選擇離婚。 離婚後, 她搬回娘家居住, 但戶口一直沒有遷回娘家。

今年, 前夫家所在地要建濕地公園, 前夫家拆遷, 獲得200多萬元的補償款和兩套安置房。 因為拆遷協議是在她們沒有離婚時簽的, 她屬於被安置人員之一。

知道這個消息後, 她找到前夫要求分割拆遷款, 前夫以他們已經離婚了, 拆遷款就沒有她的份的理由拒絕了她, 把她攆出門外。 。 。 。 。 。

她不甘心:拆遷協議上, 我屬於被安置人員,

為什麼離婚啦, 就沒有我的份了哪?

大家說這個拆遷款應該有她的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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