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 鄭州鐵路公安處召開“1.12”特大制販假火車票案件新聞通氣會。 記者獲悉, 1月12日, 該處成功破獲一起特大制、販假火車票案件, 當場查獲各類涉假車票1.6萬余張, 票面價值約150余萬元。
據介紹, 翟、胡夫婦二人共同經營一家制、售假票窩點。 翟某長期居住在鄧州, 負責從袁某、劉某和蔣某等“下線”手中收集旅客購票資訊, 並將資訊轉發給住在鄭州市慶豐街的妻子胡某。
胡某則根據這些購票資訊, 有針對性地“定制”假票, 再通過“UU跑腿”“順豐速遞”等平臺, 將假票送至袁某、劉某和蔣某等下線手中分售。 整個流程中,
他們所製作一張假票的成本僅為2—3元, 以10元一張的價格賣給下線, 下線再以10至20元不等的價格出售給旅客。
經過偵查員們近一個月的不懈努力, 1月12日, 鄭州鐵路公安處分別在鄭州和鄧州兩地抓捕了負責銷售假票的嫌疑人劉某、袁某、蔣某, 及供票人翟某和胡某, 查獲交易帳本一本, 繳獲電腦、印表機等制假設備5台。 現案件仍在進一步偵查辦理中。
據瞭解, 從去年12月20日開始, 鄭州鐵路公安處啟動了“清剿”行動, 通過公開巡邏、便衣盯控、網路巡查、票源調查、大資料分析等措施, 嚴厲打擊倒賣火車票違法犯罪活動。 截至目前, 鄭州鐵路公安處共破獲涉票案件130起, 查處違法人員144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