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江陰一姑娘計程車後座“撿”手機 占為己有後被拘留五日

撿到一部手機, 被很多人認為是幸運的, 然而“幸運”的她, 不久前卻被員警蜀黍拘留了!到底發生了什麼?

偶然拾得

劉某, 女, 25歲。 2018年1月14日半夜1點左右, 下班後的她在江陰文定附近搭乘了一輛計程車, 上車後, 她發現車子後座上有人遺忘了一部銀灰色蘋果6S手機!

猜到這個手機應該是其他乘客遺忘在車後座上的, 暗自竊喜的她偷偷把手機攥在手裡, 下車帶回了家。

當劉某正在慶倖自己發了一筆小財的時候, 沒過多久, 這個手機收到了一條短信:我是計程車司機, 你拿了我放在後座上的手機, 我已經報警了, 你趕緊把手機交出來!

劉某這才知道, 自己“撿到”的這只手機並非是別的乘客遺忘物品, 而是計程車司機自己的手機!

可是, 劉某並沒有理會這條短信。 過了二三十分鐘, 手機鈴聲開始響起來!做賊心虛的她立馬把電話摁掉並關了機。 隨後, 劉某美美的一覺睡到了第二天下午三點左右。

請進派出所

第二天下午, 劉某又再次打開了手機, 沒過多久, 手機又響了起來。 這次她終於接了這個電話。

電話是司機楊師傅打來的, 楊師傅在電話裡再次向劉某討要手機, 思索一會後, 劉某答應了楊師傅, 約定當天下午歸還手機。

當日下午, 劉某到了約定地點歸還手機, 卻被員警蜀黍“請”進了派出所。 原來, 劉某“順手牽羊”的行為, 已經構成了盜竊!

2018年1月15日, 劉某因盜竊手機價值不夠刑事追訴標準, 被江陰市公安局行政拘留五日。

小編有話說

在我們印象中, 拿走別人掉落的手機、錢包等物品,

這應屬於道德問題, 並不會涉及到法律, 最多只能算是不當得利, 但事實卻並非如此。

計程車屬於密閉空間, 乘客遺忘在車內的手機、錢包等物品均屬於有主物品, 若乘客明知手機等物是他人遺落在計程車內, 未歸還給失主, 也未交到派出所, 而是偷偷占為己有, 在行為上就變成秘密竊取, 構成了盜竊行為, 情節嚴重者將受到法律制裁。 同時, 若計程車司機明知物品為乘客遺留卻將其據為己有, 那麼這種行為就構成了侵佔, 若數額較大也構成犯罪行為。 因此, 不屬於自己的物品千萬別占為己有, 如果發現車內有他人遺忘之物要及時報警, 切勿因一時的貪念而惹來牢獄之災。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