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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消費返利”變身網路傳銷坑害人

警惕“消費返利”變身網路傳銷坑害人

據媒體報導, 公安部、國家工商總局等開展聯合整治行動, 重點查處以下四類網路傳銷活動:一是以“消費返利”“資金互助”“虛擬貨幣”“等為幌子的網路傳銷活動;二是假借“慈善”“扶貧”“創新”等名義,

故意歪曲國家有關政策的網路傳銷活動;三是侵害學生、低保、殘疾人員等弱勢群體的網路傳銷活動;四是跨境操縱實施的網路傳銷活動。

傳銷屢禁不止, 近年來借助互聯網, 傳銷披著“消費返利”“共用經濟”等各種冠冕堂皇的外衣, 繼續通過網路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誤導群眾參與, 嚴重擾亂經濟金融秩序, 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全國公安機關與工商部門密切配合、通力協作, 對傳銷活動持續開展專項打擊和常態化整治, 堅決遏制網路傳銷蔓延, 切實服務防範化解風險大局, 切實維護經濟金融秩序, 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網路傳銷活動依託互聯網病毒式傳播蔓延, 更加隱蔽, 也更有欺騙性和煽動性, 很容易裹挾大量人員和資金, 給輕信的群眾造成重大經濟損失, 嚴重損害社會誠信體系。 淨化網路空間, 需要監管執法部門打防結合、加大整治力度。

但是, 作為普通消費者, 應該提升明辨是非、識別虛假資訊的能力, 不要輕易被網路傳銷所欺騙。

網路傳銷不難識別, 因為網路傳銷的獲利方式與傳統傳銷沒有本質區別, 只是突破了地域甚至國界的限制, 隱蔽性更強、違法成本更低、打擊難度大。

想要避免誤入網路傳銷, 不要去看種種誘惑回報, 要看是否需要發展他人成為下線、是否以直接或間接發展人員的銷售業績為依據計算報酬。 虛假的宣傳總能露出馬腳, 以發展下線獲取收益的回報方式就應該警惕, 千萬不要被某些噱頭、幌子所迷惑。

購物返利本是電子商務的效果行銷式創新, 返利平臺、消費者、商家都能從中獲得實惠, 但在發展過程中卻成為傳統傳銷的變種。 消費全返、消費相當於存錢、消費致富等充滿迷惑性的概念, 讓很多民眾踏入“高額返現”的陷阱。 天上不會掉餡餅, 財富都是通過奮鬥來的。 簡單靠所謂的投點錢就有定期回報, 是不現實的。 因為“高額返現”違反了基本的經濟常識, 不具有持續的可操作性, 沒有任何一種商業模式可以支撐商家長期免費提供商品。

騙局之所以總在往復上演, 很多時候並不是因為騙子有多高明, 而是我們無法克制貪欲。 警惕“消費返利”這種網路傳銷模式, 認清那些獲取財富的“新模式”不過是一場投機或泡沫, 就不會上當受騙。

就不會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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