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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輛抵押貸款“套路”深:收車理由奇葩 故意讓人違約

犯罪嫌疑人和車主簽訂抵押貸款合同,暗藏重重陷阱;之後,通過不收車主利息等方式製造車主“違約”,將車開走賣掉——

 車輛抵押貸款“套路”深

嫌疑人供述,一般情況下,他會在車輛上裝兩個GPS,這樣,即便車主拆除一個,還有一個可用,他還能找到車輛

套路貸陷阱示意圖 開文圖

抵押貸款廣告做到地鐵上

程陽陽是一位在上海自主創業的小夥子,多年來兢兢業業,生意紅火,在上海市內環買了大平層住宅,車子也更新換代為卡迪拉克汽車。

2016年5月,程陽陽公司財務人員將公司款項洗劫一空,攜款逃跑。 公司遭受滅頂之災,資金一下子捉襟見肘。

程陽陽本想通過貸款方式渡過難關,但找了幾家銀行,都因為不符合貸款政策吃了“閉門羹”。 他又找朋友王志幫忙找小額公司借款,利息接近2分,超出心理預期。

2016年6月的一天,王志乘坐上海地鐵2號線,一條醒目的電子滾動廣告映入眼簾,“車輛抵押,低息貸款”。 王志拍下照片,馬上與貸款公司聯繫,得知對方叫財慶金融公司,可以為車輛做抵押貸款,利息1分。

出於對朋友負責,王志第二天特意到財慶金融公司去“踩點”,諮詢車輛抵押貸款的事情。 當時,財慶金融公司前臺人員告訴他,可以做上門服務,對車輛做評估,評估完成之後即可做抵押,利息不到1分。

王志立即打電話就將這個“好消息”告訴了程陽陽。

正在為資金周轉急得焦頭爛額的程陽陽,接到王志的電話精神為之一振,連忙與財慶金融公司聯繫。 雙方商定,3天后財慶公司派人上門服務,為車輛做評估。

抵押車輛不翼而飛

2016年6月22日,一個自稱名叫蔡真的人上門找到程陽陽,自我介紹是財慶公司的評估師。 他繞著凱迪拉克車觀察了一會兒,告訴程陽陽,這部車子可以抵押貸款8萬元。

隨後,蔡真向程陽陽出示三份材料:一份借款合同,一份車輛借款估價單,一份委託合同。 借款合同上寫明,程陽陽用車輛抵押給對方公司,從對方公司借款人民幣8萬元,月息為1分,借款期限為6個月,至2017年1月15日止;還款方式為每月支付利息,到期後一次性償還本金。

第二份車輛借款估價單上,顯示車輛評估價為人民幣8萬元。 合同上用一行小字注明了違約條款,在甲方認為該車輛存在滅失風險,或逾期行為將危害其資金安全,或GPS異常等情況,財慶公司有權對該車輛變賣,實現抵押權。 第三份委託書載明,程陽陽委託對方公司到車牌所在地辦理車輛抵押,蓋抵押章的相關事宜。

程陽陽在經營公司上經驗豐富,但是對於抵押合同卻是門外漢。 他沒有仔細流覽合同條款,也沒有詳細詢問,就按照蔡真的要求籤了字。

蔡真對程陽陽說,按照公司規定,抵押車輛需要加裝GPS定位,便於貸款公司即時瞭解車子的動向,並要程陽陽回避。

半個小時後,車子GPS定位系統安裝完畢。

蔡真告訴程陽陽,合同拿回去蓋章後快遞寄給他,並要求程陽陽把備用鑰匙、車輛行駛證、身份證、保險單等相關證件的原件交給他保管。 之後,蔡真往程陽陽的銀行帳戶上打了8萬元。

7月26日15時,程陽陽在外面辦完事情,發現停在徐涇鎮育才路車位上的凱迪拉克車不見了。 程陽陽以為是被偷了,要報案時突然想起,車子的備用鑰匙在蔡真處,是不是他開走的?

電話聯繫不上蔡真,程陽陽喊上王志趕到財慶金融公司,蔡真不在,公司裡的人也聯繫不上他。 就在程陽陽和王志坐地鐵返回的路上,接到一個陌生電話:“凱迪拉克車子的GPS出現異常,在我這裡做檢測,好了之後還給你。 ”對方口氣很委婉。又過了一會兒,程陽陽接到另一個陌生人的電話,“車子在我這裡,你想要的話就準備12萬來開回這輛車。”

程陽陽連忙報警。

“收車”理由各不同

無獨有偶,葛曉曉也遭遇了這樣的煩心事。2016年5月31日,葛曉曉想擴大公司經營,急需資金周轉,想辦抵押貸款。蔡真與葛曉曉商談了抵押貸款的具體事宜。

當時談好,葛曉曉名下的一輛帕薩特轎車抵押給對方,抵押款10萬元,需要一次性支付1200元GPS安裝費,2000元手續費,以及每半個月的利息1000元,共需支付3個月6000元利息。

蔡真打了10萬元到葛曉曉的帳戶上。錢到賬後,葛曉曉加了蔡真的微信帳號,支付了GPS費用和手續費、第一期利息1000元,並和蔡真約定好,每次支付利息都用微信支付,支付時間為每個月的15日和30日之前。

2016年6月14日下午,葛曉曉通過微信支付了第二期的利息1000元到蔡真的微信上,但不知為什麼,蔡真沒有收款。下午3時許,葛曉曉打電話給蔡真,讓他收下錢。蔡真答覆說,知道了,但仍一直沒收。第二天,1000元被退回到葛曉曉的帳戶裡。葛曉曉再次發送1000元到蔡真的微信帳戶,但對方拒接電話,也不收錢。

兩天后,也就是6月16日早上7時許,葛曉曉發現停放在家附近的帕薩特轎車不見了。葛曉曉馬上聯繫蔡真,電話還是打不通。下午,一個叫蔣龍騰的男子打電話聯繫葛曉曉,說車子現在他手上,因為葛曉曉違約了,蔡真委託他全權處理這件事。蔣龍騰讓葛曉曉給他16萬元錢,“贖回”那輛帕薩特轎車。

2016年6月30日,葛曉曉得知車子已經被過戶給第三人了,之後就再也聯繫不到蔡真了。

被害人顏平的車被開走,蔡真給出的理由更加奇葩。顏平的寶馬7系車子使用了1年,車子嶄新,保險手續齊全。因公司資金周轉困難,他在朋友圈諮詢小額貸款的事情。2016年7月15日,蔡真找上門來,表示可以做汽車抵押短期貸款。顏平同意,晚上8點與蔡真看好車並簽好合同,蔡真提出要在車上裝GPS,並讓他回避,以防被車主看見拆掉。於是,顏平按他們的要求,走到馬路拐角,剛點了根煙抽了幾口,大概也就二三分鐘,回頭一看,發現車不見了。

顏平打電話問怎麼回事,蔡真說這輛車沒有辦理保險手續,是騙貸,讓顏平去安徽找他。顏平立即報警。

“收走”的車轉手賣掉了

蔡真將這些車子弄到哪裡去了呢?警方偵查發現,蔡真將抵押的車輛賣給上海瑞聞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提起蔡真,瑞聞公司的人都認識。據他們介紹,2016年到2017年間,蔡真做二手車生意,經常來這裡賣車。有些車是他本人來賣的,有些車子是他朋友來賣的,但錢都打到蔡真個人帳戶。瑞聞公司看到車輛手續齊全,有委託文書,就收購了車輛,之後將車子轉手賣掉,賺取差價。

被抓獲後的蔡真供述,一般情況下,他會在車輛上裝2個GPS,這樣,即便車主拆除一個,還有一個可用,他還能找到車輛。

據查,自2016年下半年起,犯罪嫌疑人蔡真等人採用給車輛抵押貸款的方式,非法將十余輛車轉賣,數額巨大。

抵押貸款“套路”深

蔡真和被害人簽訂的合同,看似貸款合同,其中卻設置了重重陷阱。辦案檢察官分析了諸多異常細節。

收取車輛證書的原件。辦理車輛抵押貸款時,被害人以車輛作為抵押物,與蔡真簽訂車輛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委託書等書面材料。嫌疑人以用於辦理抵押手續或審批貸款手續為由,向被害人收取行駛證、保險單據、車輛購置原始發票及身份證原件,且再未歸還。一般情況下,原件應由本人持有,如需查看原件,與影本核對後,應當收取影本。蔡真收取上述材料,是為後續將車輛進行轉賣提供便利。

車輛抵押合同有意寫入違反現行法律的條款。合同中約定,借款人違約時,蔡真有權變賣車輛,實現抵押權。而根據物權法規定,抵押權人在債務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未達成協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蔡真和被害人所簽訂的車輛抵押合同中含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條款,依據該條款出售抵押財產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且明顯損害被害人的利益,系為佔有被害人的抵押財產而故意設置該條款。

故意創設被害人違約機會。蔡真以GPS出現異常需要檢測,或被害人逾期付款,或車輛無保險是騙貸等理由,擅自將被害人的車輛開走並作處分,這些理由都是嫌疑人刻意編造,究其根本,是蔡真利用合同中所約定的不合法、不合理的條款,肆意認定對方違約,並規避法律責任,顯示其非法佔有被害人抵押財產的真實意圖。

要求花錢贖車凸顯非法佔有目的。嫌疑人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開走車輛,事後讓他們用遠高於貸款的錢來贖車,獲取數萬元至十余萬元不等的差價,牟利意圖明顯,暴露了蔡真等人以簽訂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為幌子,有套路地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產的目的。

犯罪團夥分工合作。根據多名被害人的指認,幾名男子幫助蔡真實施詐騙活動,多人存在往來頻繁的金額上萬元的交易記錄,可以認定這是一個由蔡真為主犯,多人分工合作的作案團夥。

2018年1月8日,犯罪嫌疑人蔡真以涉嫌詐騙罪被移送至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對其他嫌疑人的追捕也在進行中。

(文中除嫌疑人外均為化名)

案後說法

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檢察官助理 陳姍姍

這是一起涉嫌車輛抵押貸款的套路貸。犯罪嫌疑人到案後,拒不認罪,提出對方違約在先,自己處分車輛在後,並不違法的辯解。

檢察官仔細梳理證據後發現,程陽陽等被害人一開始就步入了犯罪嫌疑人設置的陷阱,第一步是簽訂委託合同,如果對方違約,由蔡真全權處理車輛,車主將車輛的處分權讓渡給蔡真,失去了對車輛的控制權;第二步是收取車輛的車輛憑證,車輛的合法證件全部由詐騙分子持有,證明車子來路正常,為處理車輛披上合法外衣;第三步安裝車輛GPS,及時掌握車輛行蹤;第四步故意創造借款人違約的機會,GPS裝在容易被刮到的地方,藉口對方付利息不及時收款,虛構保險無效等各種理由,製造對方違約假像。第五步擅自將車子處理後,與車主聯繫,要求高於抵押款的價格贖回車子,賺取差價。

犯罪嫌疑人以虛構辦理車輛抵押借貸的事實,故意與被害人簽訂內含違法、損害被害人利益條款的車輛抵押合同,騙取被害人車輛產權證等重要材料及車輛的備用鑰匙,在車輛上加裝GPS,製造各種藉口單方面認定被害人違約,將車開走進行處分,從而實現侵佔被害人財產的目的,從本質上體現為名為借貸,實為詐騙,可以認定具有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產的目的,符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使被害人基於認識錯誤處分財產,從而騙取他人財物,涉嫌詐騙罪。

當前,發生在公民與公民、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借款現象比較普遍,高利貸及套路貸陷阱較多,借款人要提高警惕,對於要簽訂的合同條款,一要看清,二要弄懂,三要知曉後果,提高防範意識,儘量到規範的金融公司或機構借款。

”對方口氣很委婉。又過了一會兒,程陽陽接到另一個陌生人的電話,“車子在我這裡,你想要的話就準備12萬來開回這輛車。”

程陽陽連忙報警。

“收車”理由各不同

無獨有偶,葛曉曉也遭遇了這樣的煩心事。2016年5月31日,葛曉曉想擴大公司經營,急需資金周轉,想辦抵押貸款。蔡真與葛曉曉商談了抵押貸款的具體事宜。

當時談好,葛曉曉名下的一輛帕薩特轎車抵押給對方,抵押款10萬元,需要一次性支付1200元GPS安裝費,2000元手續費,以及每半個月的利息1000元,共需支付3個月6000元利息。

蔡真打了10萬元到葛曉曉的帳戶上。錢到賬後,葛曉曉加了蔡真的微信帳號,支付了GPS費用和手續費、第一期利息1000元,並和蔡真約定好,每次支付利息都用微信支付,支付時間為每個月的15日和30日之前。

2016年6月14日下午,葛曉曉通過微信支付了第二期的利息1000元到蔡真的微信上,但不知為什麼,蔡真沒有收款。下午3時許,葛曉曉打電話給蔡真,讓他收下錢。蔡真答覆說,知道了,但仍一直沒收。第二天,1000元被退回到葛曉曉的帳戶裡。葛曉曉再次發送1000元到蔡真的微信帳戶,但對方拒接電話,也不收錢。

兩天后,也就是6月16日早上7時許,葛曉曉發現停放在家附近的帕薩特轎車不見了。葛曉曉馬上聯繫蔡真,電話還是打不通。下午,一個叫蔣龍騰的男子打電話聯繫葛曉曉,說車子現在他手上,因為葛曉曉違約了,蔡真委託他全權處理這件事。蔣龍騰讓葛曉曉給他16萬元錢,“贖回”那輛帕薩特轎車。

2016年6月30日,葛曉曉得知車子已經被過戶給第三人了,之後就再也聯繫不到蔡真了。

被害人顏平的車被開走,蔡真給出的理由更加奇葩。顏平的寶馬7系車子使用了1年,車子嶄新,保險手續齊全。因公司資金周轉困難,他在朋友圈諮詢小額貸款的事情。2016年7月15日,蔡真找上門來,表示可以做汽車抵押短期貸款。顏平同意,晚上8點與蔡真看好車並簽好合同,蔡真提出要在車上裝GPS,並讓他回避,以防被車主看見拆掉。於是,顏平按他們的要求,走到馬路拐角,剛點了根煙抽了幾口,大概也就二三分鐘,回頭一看,發現車不見了。

顏平打電話問怎麼回事,蔡真說這輛車沒有辦理保險手續,是騙貸,讓顏平去安徽找他。顏平立即報警。

“收走”的車轉手賣掉了

蔡真將這些車子弄到哪裡去了呢?警方偵查發現,蔡真將抵押的車輛賣給上海瑞聞汽車銷售有限公司。提起蔡真,瑞聞公司的人都認識。據他們介紹,2016年到2017年間,蔡真做二手車生意,經常來這裡賣車。有些車是他本人來賣的,有些車子是他朋友來賣的,但錢都打到蔡真個人帳戶。瑞聞公司看到車輛手續齊全,有委託文書,就收購了車輛,之後將車子轉手賣掉,賺取差價。

被抓獲後的蔡真供述,一般情況下,他會在車輛上裝2個GPS,這樣,即便車主拆除一個,還有一個可用,他還能找到車輛。

據查,自2016年下半年起,犯罪嫌疑人蔡真等人採用給車輛抵押貸款的方式,非法將十余輛車轉賣,數額巨大。

抵押貸款“套路”深

蔡真和被害人簽訂的合同,看似貸款合同,其中卻設置了重重陷阱。辦案檢察官分析了諸多異常細節。

收取車輛證書的原件。辦理車輛抵押貸款時,被害人以車輛作為抵押物,與蔡真簽訂車輛抵押合同、借款合同、委託書等書面材料。嫌疑人以用於辦理抵押手續或審批貸款手續為由,向被害人收取行駛證、保險單據、車輛購置原始發票及身份證原件,且再未歸還。一般情況下,原件應由本人持有,如需查看原件,與影本核對後,應當收取影本。蔡真收取上述材料,是為後續將車輛進行轉賣提供便利。

車輛抵押合同有意寫入違反現行法律的條款。合同中約定,借款人違約時,蔡真有權變賣車輛,實現抵押權。而根據物權法規定,抵押權人在債務期屆滿前,不得與抵押人約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時抵押財產歸債權人所有。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財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財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未達成協議的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抵押財產。蔡真和被害人所簽訂的車輛抵押合同中含有違反法律規定的條款,依據該條款出售抵押財產的做法,沒有法律依據且明顯損害被害人的利益,系為佔有被害人的抵押財產而故意設置該條款。

故意創設被害人違約機會。蔡真以GPS出現異常需要檢測,或被害人逾期付款,或車輛無保險是騙貸等理由,擅自將被害人的車輛開走並作處分,這些理由都是嫌疑人刻意編造,究其根本,是蔡真利用合同中所約定的不合法、不合理的條款,肆意認定對方違約,並規避法律責任,顯示其非法佔有被害人抵押財產的真實意圖。

要求花錢贖車凸顯非法佔有目的。嫌疑人在被害人不知情的情況下開走車輛,事後讓他們用遠高於貸款的錢來贖車,獲取數萬元至十余萬元不等的差價,牟利意圖明顯,暴露了蔡真等人以簽訂車輛抵押貸款合同為幌子,有套路地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產的目的。

犯罪團夥分工合作。根據多名被害人的指認,幾名男子幫助蔡真實施詐騙活動,多人存在往來頻繁的金額上萬元的交易記錄,可以認定這是一個由蔡真為主犯,多人分工合作的作案團夥。

2018年1月8日,犯罪嫌疑人蔡真以涉嫌詐騙罪被移送至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審查起訴,對其他嫌疑人的追捕也在進行中。

(文中除嫌疑人外均為化名)

案後說法

上海市青浦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檢察官助理 陳姍姍

這是一起涉嫌車輛抵押貸款的套路貸。犯罪嫌疑人到案後,拒不認罪,提出對方違約在先,自己處分車輛在後,並不違法的辯解。

檢察官仔細梳理證據後發現,程陽陽等被害人一開始就步入了犯罪嫌疑人設置的陷阱,第一步是簽訂委託合同,如果對方違約,由蔡真全權處理車輛,車主將車輛的處分權讓渡給蔡真,失去了對車輛的控制權;第二步是收取車輛的車輛憑證,車輛的合法證件全部由詐騙分子持有,證明車子來路正常,為處理車輛披上合法外衣;第三步安裝車輛GPS,及時掌握車輛行蹤;第四步故意創造借款人違約的機會,GPS裝在容易被刮到的地方,藉口對方付利息不及時收款,虛構保險無效等各種理由,製造對方違約假像。第五步擅自將車子處理後,與車主聯繫,要求高於抵押款的價格贖回車子,賺取差價。

犯罪嫌疑人以虛構辦理車輛抵押借貸的事實,故意與被害人簽訂內含違法、損害被害人利益條款的車輛抵押合同,騙取被害人車輛產權證等重要材料及車輛的備用鑰匙,在車輛上加裝GPS,製造各種藉口單方面認定被害人違約,將車開走進行處分,從而實現侵佔被害人財產的目的,從本質上體現為名為借貸,實為詐騙,可以認定具有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產的目的,符合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用虛構事實、隱瞞真相的欺騙方法,使被害人基於認識錯誤處分財產,從而騙取他人財物,涉嫌詐騙罪。

當前,發生在公民與公民、公司與公司之間的借款現象比較普遍,高利貸及套路貸陷阱較多,借款人要提高警惕,對於要簽訂的合同條款,一要看清,二要弄懂,三要知曉後果,提高防範意識,儘量到規範的金融公司或機構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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