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社會>正文

礦區人注意了!微信朋友圈賣煙花爆竹最高會被罰款10萬元!

春節臨近, 打開微信朋友圈, 不時就會出現這樣的銷售煙花爆竹的廣告。 那麼這樣賣煙花爆竹靠不靠譜, 合不合法呢?來看記者的調查。

東勝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危險化學品監督管理室的負責人告訴我們, 在微信朋友圈賣煙花爆竹屬於非法經營。 煙花爆竹零售要求一店一證, 煙花爆竹零售商要有固定的店面, 持有煙花爆竹零售許可證和營業執照, 並按照安監和公安部門要求的基本安全條件選址、佈局與擺放。

東勝區安監局危化品監管室主任 楊侯 :

對於通過微信等途徑進行煙花爆竹銷售的, 如果沒有實體店, 沒有具體的進貨來源, 那麼他就構成了非法經營, 依據《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規定, 我們將沒收他的非法經營產品, 並處2萬到10萬元的罰款, 情節嚴重的將由公安部門依據《治安管理條例》進行處罰。

記者調查發現, 這些活躍在微信朋友圈裡的商販聲稱所售煙花爆竹均來自正規廠家, 但消費者沒法進行現場驗證, 而且目前針對微商的監管無法實現全面覆蓋、全程追蹤, 所以在燃放過程中出現問題的話, 很難追責。

據瞭解, 目前東勝區約有160家煙花爆竹實體經營店, 完全可以滿足廣大市民的採購需求。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