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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不正常”的師生關係,成為“公開的秘密”

在剛剛到來的2018年, 我們已經經歷了多起針對高校師生關係引發的爭議。 羅茜茜時隔12年之後實名舉報北航博士導師陳小武;西安交通大學在讀博士研究生楊寶德被發現溺亡在西安灞河中, 而楊寶德身邊的親友指出他生前曾抱怨導師太苛刻, 經常讓他幫忙去幫導師幹私活;再往前, 還有南昌大學2017年底爆出的性侵事件......

當然, 我們不能否認或許大多數師生關係都是健康、珍貴的, 但我們的高校師生關係, 的確仿佛掉入了脆弱的怪圈, 一不留神就會出現各種各樣的問題。 當“不正常”的師生關係,

成為“公開的秘密”, 我們如何在今時今日, 理解師生關係的合理界限?一種理想的師生關係又應該是怎樣的?

在本文作者看來, 互聯網世界對高校教師的各種調侃, 反而為性騷擾這樣嚴肅惡劣的行為提供了一個微妙的緩衝地帶, 那麼互聯網是否會同時成為重塑師生關係的推手?在社會越來越個體化的當下, 我們如何理解師生關係, 一種理想的師生關係又應該是怎樣的?歡迎你留言, 跟我們分享你關於師生關係的想法或故事。

撰文 | 覃延佳

(雲南大學民族學與社會學學院教師)

選在2018年元旦實名舉報自己的博士導師陳小武, 而且是時隔12年之後, 羅茜茜顯然是做足了思想準備的。 之所以做出如此“大膽”的舉動, 個中緣由,

當事人已經說明清楚, 無需贅言。 一石激起千層浪, 陳小武性騷擾事件的持續發酵引起媒體和包括校園在內的社會各界很大反響, 不少學校掀起了反對校園性騷擾的運動, 希望以此引起更多人的關注, 以保障在校學生的基本權利。

於我而言, 身為一個在大學教書的男教師, 面對性騷擾事件和各類反抗活動, 能理解受害者及廣大學生的心理, 更支持校方和有關管理部門加強管理, 保障在校學生的最基本權利。 但從事件發展的情況看, 目前媒體的報導與評論, 多是從女性、公眾等角度來進行批評進而提出一些建設性意見, 其中包含了對道德的批判、對相關法律法規的修訂以及對學校師生關係中導師權力的約束等問題的探討。

媒體界的討論與評論似乎面面俱到了, 但是我總覺得還不夠, 從長遠看, 我們還需要進一步追問兩個重要的問題, 一是在全社會已經習慣用“叫獸”來泛稱高校男老師之時, 我們是實際上在為性騷擾等不法行為不自覺的製造一個社會空間與緩衝地帶, 那麼互聯網可否成為重塑師生關係的推手?二是除了性騷擾等極端情況外, 高校裡的師生關係已經成為高等教育發展的重要問題, 伴隨其中的是社會個體化帶來的影響, 我們如何從個體角度重新理解師生關係?

多元社會下

互聯網與社會轉型, 都在影響師生關係

近年高校校園“性侵”和性騷擾事件的頻頻被曝光, 使得社會各界對大學男教師有了更多“槽點”可以吐。

以前讓人心生諸多崇敬之感的“教授”早已不知不覺間被汙名化為“叫獸”, 以彰顯這個行業的高度危險性:大多數人在以“叫獸”稱呼大學男老師的時候, 其潛臺詞一般都是強調大學男教師的從教生涯多半與18到25歲之間正值妙齡的女生相處, 肯定經不住雄性荷爾蒙的刺激而利用手中的各種資源走上歧途。 有了這樣的潛意識, 這些年大家似乎一談起大學男教師, 總是會想到與性相關的曖昧詞彙。 與此同時, 無論是媒體還是朋友圈, 批評甚至唾駡男教師會伴隨各種性侵和性騷擾等事件的曝光而日漸成為公眾生活的一個重要部分。

北航對陳小武事件的處理通報截圖。

吊詭的是, 在高頻率的使用過程中, “叫獸”一詞在汙名化大學男教師的同時也逐漸被社會“中性化”, 其能指與所指皆因語境的不同而發生諸多變化, 以至於像“叫獸易小星”這樣的藝人稱呼, 大家都是見怪不怪了。 對“叫獸”稱呼的默然過程, 仿佛給我們傳遞著一種假像, 認為學校中的師生戀和性騷擾等已經是當代高校校園的一種常態。 筆者在高校工作,聽過最誇張的是某知名教授換了五任妻子,對象無一不是自己的女學生。假若這樣的事情是真的,我想很少人會相信每一任妻子都是“因為愛情”而結婚。儘管如此,大家在聊及此事之時,最多只是在私下裡猜想和鄙視這位教授的行為,並沒有人真的去追究事情的真偽,更沒有人去傳播關於他的負面新聞(起碼他還在學術界幹得風生水起)。

由此看來,隨著時代的更迭,校園中的諸多“不正常”的師生關係,仿佛已然成為一種“公開的秘密”,但大多數人是選擇沉默的,要麼是旁觀者的事不關己,要麼是當事人的“忍辱負重”,成全了部分實施侵害學生人身權益的人。因此,“叫獸”一詞的公眾接受史與性騷擾和性侵相始終,成為一種公眾娛樂話題。

這看上去對高校師生關係沒有太大影響,卻在無形當中將一個原本應該是零容忍的社會現象,“合理化”為一個大家皆可接受的“私人生活”領域。移動互聯網環境中新語詞的創造與使用,不僅是社會現象的某種反映,也是對某類社會現象的“合理化”。這背後的推手除了互聯網表達本身的張力外,也與社會轉型的深層結構有密切關聯。

個體社會下

校園師生關係之多元性與複雜化

性騷擾只是高校師生複雜關係的一個極端側面,背後的邏輯大家都清楚,多半是高校老師借用手中具有的學術評判和行政管理權威等資源來肆意侵犯作為受害者的學生。除了公眾關注到的男老師騷擾女學生、女老師騷擾男學生外,筆者在求學過程中也曾見過男老師騷擾男學生的情況,情形類似《歷史系男生》中的部分橋段。

除了與性有關的人身權利侵害,我們還常能見到學生抱怨老師叫學生去報帳、打雜,甚至陪老師逛街、做家務等學習以外的事情。一旦進入師門,很多學生都表現出諸多無奈,有時甚至陷入絕望而選擇悄然退學,而老師依舊談笑風聲、若無其事。於是,人們無限懷念90年代以前那種“純粹”的師生關係,以反襯當下師德的坍塌。

《歷史系男生》劇照。

其實,除去道德層面上的批判,我們如果將此問題放在中國社會轉型的大背景下,便會發現高校師生關係的複雜化,與高等教育的逐漸社會化有密切關聯。在1990年代及以前,學生一旦讀了大學,工作基本上都是有著落了,那個時代的高等教育更多的是一種“定向培養”,學生無需教師的“照顧”也可以順利找到工作。但是隨著高校擴招和社會經濟轉型的加速,使得就業市場與升學考試競爭日益激烈,這是師生關係複雜化的基本時代背景。

按照我們傳統的看法,學生與老師之間是傳道、授業與解惑的關係,學習和研究是師生交流的核心點。但在教育社會化與市場化的進程中,教師天然就具備的知識權威,構成了師生關係糾葛複雜的起點。無論是升學還是找工作,學生與老師之間的關係總會被各種各樣的具體事務捆綁在一起,這是大多數性騷擾事件發生的核心點。

在目前高校師生的關係中,我們常能看到幾種較為常見的“特殊”類型:一是類似雇傭與被雇傭的關係,導師成為學生的“老闆”;一是類似親人的師生關係,學生在生活上與老師保持親密聯繫;還有一種是界線模糊的“伴侶”關係:無論是“自願”還是“被逼”,師生之間圍繞情感與性構成不能公開言說的複雜關係。

這些“特殊”關係的形成,除了受上述時代大背景的影響外,與社會整體的個體化發展的關係也是非常密切的。例如,我們經常看到,同為師門甚至閨蜜,哪怕看到自己的同學被教師侵犯或過度使用勞動力,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沉默而不會去鼓勵受害者進行反抗。在很多人看來,這些都是個人的隱私,自己如果挑事,一方面擔心自己的同學會覺得被誤解或窺視隱私而反咬一口,另一方面也擔心東窗事發後自己“大禍臨頭”。於是,在兩相權衡之下,個體所具有的趨利心態往往佔據上風。

2017年年底被揭發的南昌大學性侵案及處理結果。

與此同時,個體化的另一個體現是“受害者”本身就有諸多多元性。從“受害者”而言,大部分人應該是異常痛苦的,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是“樂在其中”或者表現得“樂在其中”的。例如筆者曾經見過一些學長享受被老師“特別照顧”的感覺。在公眾場合對老師的撒嬌甚至對老師某些行為的公然批評,明顯看出她面對其他同學時的優越感。這樣的學生雖然是少數,但是這也為高校教師對學生的侵犯提供了更多模糊空間,旁觀者很難分辨出當事人的“被迫”還是“自願”,因此更多選擇默然處之。

正因為在個體化社會中,人們都相信各自面對的遭遇自己都會選擇做出接受還是反抗,因此很少有人會結群反對某件不合理的事情。而羅茜茜的舉報以及引發的一系列公眾反響,實際上彰顯出高校學生對於維護自身基本人身權利的模糊態度。譬如性騷擾這樣的事情,也許很多人選擇默默忍受的原因除了出於今後出路的考慮之外,還認為在自己可忍受的範圍之內,不能“因小失大”。

所以,看似不可接受的現實,背後卻存在諸多默然承受的邏輯。在70後、80後和90後的基礎教育中,文化課是一切學習的核心,對於人身權利、個體權益維護與表達等方面的問題,老師所言甚少。我們的教育多半教我們如何通過不斷的努力在社會上獲得價值感,卻甚少從最基本的知識結構中賦予學生成為一個完整個體的基本法律和表達意識。待到高校遭遇各種不利因素影響之後,竟然找不到反抗的辦法甚至理由。

理想之期待

師生關係往何處去?

所幸,時代已經不同。陳小武事件的持續發酵,再一次彰顯了網路媒體的力量。儘管基礎教育中,個體權利的教育方面尚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但是互聯網資訊適當彌補了這一環節。負面事件的持續發酵,倒逼高校管理方和廣大師生重新審視現時代的師生關係。

目前高校作為一個微型社會,其承擔的功能不僅是教學與科研,同時也能呈現出不同資源擁有者對於比自己處於劣勢的學生的不同面貌。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師生關係作為社會關係的一種,被外在的組織結構與社會語境賦予諸多意涵。面對性騷擾等破壞校園氛圍的極端行為,師生關係如何在資訊快速傳播的時代呈現更為健康的態勢,需要我們從制度、老師與學生等不同方面進行重新定位。

從教師自身角度而言,目前掌握大量學術和行政管理資源的,多為50後到70後左右的人群,部分80後已嶄露頭角。這幾輩人對於高等教育的理解與走向看法稍有差異。但是對於手中的資源與自身的社會聲譽,絕大部分人還是比較愛惜的。但也有不少老師在成功之後迷失了自我,成為公眾譴責甚至唾駡的對象。

身為高校教師,回顧自己的讀書生涯及工作過程中的耳聞目睹,會發現無論是求學時代還是在工作過程中,我們甚少將師生關係視為一種需要重新認知的社會關係。求學時代校方安排的心理學課程和法律課程不會告訴你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合理表達自己的遭遇,維護自身的權益;工作之後,也發現甚少有高校對教師的行為舉止進行“底線管理”。作為一種權力和倫理關係,師生關係在很多西方國家是有硬性規定的,但是國內對高校教師的管理甚或引導,基本上還處在教育公德、意識形態等公共領域範疇而不在師生關係等個人行為範疇。

《死亡詩社》中的師生關係成為很多人心目中的模版。

目前對高校教師與學生之間關係的管理,更多是在道德規勸上的自律言說,而非常規制度下的有效保障。相信在此次事件的帶動下,我們會有新的舉措出來。很多媒體已經注意到這樣的問題,因此極力提倡管理方儘快出臺相應的管理制度,以限制高校教師的權力。在此基礎上,在資訊高速流動與傳播的時代,我們也應該利用網路的力量進行自我規約,對內強化敬畏之心,對外呈現一種高校校園的安全感。

對學生而言,大多數人對老師個性與為人處世的認識或者想像,基本上是有一個代際傳遞效應的,而且這種傳遞效應會因移動互聯網的日益發展而呈現更加多維的資訊。在與學生的相處過程中,經常能聽到學生們對身邊老師進行各種各樣的猜測:老師的個性、老師的家庭背景、老師之間的關係、師生之間的關係等等,成為不同年級學生交流的重要資訊之一。

要而言之,學生對於教師的認知與想像,除了自身的觀察與體驗之外,還有不少是基於由來已久的各種傳聞。一旦傳聞在學生內部構成某種認知“常識”,勢必會對學生與教師之間的關係產生影響。除了上述提及的社會個體化之外,學生自身認識高校師生關係、權力關係時也存在不少偏差。

因此,我們也必須警惕,在全民都批評高校教師的行為、呼籲保護學生權利的同時,也要警惕矯枉過正,對學生的教育也需要結合目前基礎教育結構的缺陷而有所補充。尤其是個人遭遇的公眾表達與權利維護方面,一定要給予足夠的制度保障和良性引導,一方面促使基本的人身權利成為一個基本意識而非需要大聲疾呼才能擁有,另一方面也要傳遞更多真實有效的資訊,防止對高校教師的“泛汙名化”。

總體而言,在社會個體化日益多元、高校社會化程度日益加深、升學和求職面試等關鍵環節之資訊透明度日益強化的當下,一方面我們需要加強個體表達與社會整體構建之間的良性互補,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個體成長中重新理解當代的師生關係。必須承認,出於知識權威的持續作用,絕對平等的師生關係是不存在的。但是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和社會的一份子,教師與學生之間除去各種權威產生的權力關係外,應該或者必須是對等的個體之間的關係,這樣的基本社會意識,需要更多人參與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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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在高校工作,聽過最誇張的是某知名教授換了五任妻子,對象無一不是自己的女學生。假若這樣的事情是真的,我想很少人會相信每一任妻子都是“因為愛情”而結婚。儘管如此,大家在聊及此事之時,最多只是在私下裡猜想和鄙視這位教授的行為,並沒有人真的去追究事情的真偽,更沒有人去傳播關於他的負面新聞(起碼他還在學術界幹得風生水起)。

由此看來,隨著時代的更迭,校園中的諸多“不正常”的師生關係,仿佛已然成為一種“公開的秘密”,但大多數人是選擇沉默的,要麼是旁觀者的事不關己,要麼是當事人的“忍辱負重”,成全了部分實施侵害學生人身權益的人。因此,“叫獸”一詞的公眾接受史與性騷擾和性侵相始終,成為一種公眾娛樂話題。

這看上去對高校師生關係沒有太大影響,卻在無形當中將一個原本應該是零容忍的社會現象,“合理化”為一個大家皆可接受的“私人生活”領域。移動互聯網環境中新語詞的創造與使用,不僅是社會現象的某種反映,也是對某類社會現象的“合理化”。這背後的推手除了互聯網表達本身的張力外,也與社會轉型的深層結構有密切關聯。

個體社會下

校園師生關係之多元性與複雜化

性騷擾只是高校師生複雜關係的一個極端側面,背後的邏輯大家都清楚,多半是高校老師借用手中具有的學術評判和行政管理權威等資源來肆意侵犯作為受害者的學生。除了公眾關注到的男老師騷擾女學生、女老師騷擾男學生外,筆者在求學過程中也曾見過男老師騷擾男學生的情況,情形類似《歷史系男生》中的部分橋段。

除了與性有關的人身權利侵害,我們還常能見到學生抱怨老師叫學生去報帳、打雜,甚至陪老師逛街、做家務等學習以外的事情。一旦進入師門,很多學生都表現出諸多無奈,有時甚至陷入絕望而選擇悄然退學,而老師依舊談笑風聲、若無其事。於是,人們無限懷念90年代以前那種“純粹”的師生關係,以反襯當下師德的坍塌。

《歷史系男生》劇照。

其實,除去道德層面上的批判,我們如果將此問題放在中國社會轉型的大背景下,便會發現高校師生關係的複雜化,與高等教育的逐漸社會化有密切關聯。在1990年代及以前,學生一旦讀了大學,工作基本上都是有著落了,那個時代的高等教育更多的是一種“定向培養”,學生無需教師的“照顧”也可以順利找到工作。但是隨著高校擴招和社會經濟轉型的加速,使得就業市場與升學考試競爭日益激烈,這是師生關係複雜化的基本時代背景。

按照我們傳統的看法,學生與老師之間是傳道、授業與解惑的關係,學習和研究是師生交流的核心點。但在教育社會化與市場化的進程中,教師天然就具備的知識權威,構成了師生關係糾葛複雜的起點。無論是升學還是找工作,學生與老師之間的關係總會被各種各樣的具體事務捆綁在一起,這是大多數性騷擾事件發生的核心點。

在目前高校師生的關係中,我們常能看到幾種較為常見的“特殊”類型:一是類似雇傭與被雇傭的關係,導師成為學生的“老闆”;一是類似親人的師生關係,學生在生活上與老師保持親密聯繫;還有一種是界線模糊的“伴侶”關係:無論是“自願”還是“被逼”,師生之間圍繞情感與性構成不能公開言說的複雜關係。

這些“特殊”關係的形成,除了受上述時代大背景的影響外,與社會整體的個體化發展的關係也是非常密切的。例如,我們經常看到,同為師門甚至閨蜜,哪怕看到自己的同學被教師侵犯或過度使用勞動力,大多數人都會選擇沉默而不會去鼓勵受害者進行反抗。在很多人看來,這些都是個人的隱私,自己如果挑事,一方面擔心自己的同學會覺得被誤解或窺視隱私而反咬一口,另一方面也擔心東窗事發後自己“大禍臨頭”。於是,在兩相權衡之下,個體所具有的趨利心態往往佔據上風。

2017年年底被揭發的南昌大學性侵案及處理結果。

與此同時,個體化的另一個體現是“受害者”本身就有諸多多元性。從“受害者”而言,大部分人應該是異常痛苦的,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是“樂在其中”或者表現得“樂在其中”的。例如筆者曾經見過一些學長享受被老師“特別照顧”的感覺。在公眾場合對老師的撒嬌甚至對老師某些行為的公然批評,明顯看出她面對其他同學時的優越感。這樣的學生雖然是少數,但是這也為高校教師對學生的侵犯提供了更多模糊空間,旁觀者很難分辨出當事人的“被迫”還是“自願”,因此更多選擇默然處之。

正因為在個體化社會中,人們都相信各自面對的遭遇自己都會選擇做出接受還是反抗,因此很少有人會結群反對某件不合理的事情。而羅茜茜的舉報以及引發的一系列公眾反響,實際上彰顯出高校學生對於維護自身基本人身權利的模糊態度。譬如性騷擾這樣的事情,也許很多人選擇默默忍受的原因除了出於今後出路的考慮之外,還認為在自己可忍受的範圍之內,不能“因小失大”。

所以,看似不可接受的現實,背後卻存在諸多默然承受的邏輯。在70後、80後和90後的基礎教育中,文化課是一切學習的核心,對於人身權利、個體權益維護與表達等方面的問題,老師所言甚少。我們的教育多半教我們如何通過不斷的努力在社會上獲得價值感,卻甚少從最基本的知識結構中賦予學生成為一個完整個體的基本法律和表達意識。待到高校遭遇各種不利因素影響之後,竟然找不到反抗的辦法甚至理由。

理想之期待

師生關係往何處去?

所幸,時代已經不同。陳小武事件的持續發酵,再一次彰顯了網路媒體的力量。儘管基礎教育中,個體權利的教育方面尚存在一定程度的缺失,但是互聯網資訊適當彌補了這一環節。負面事件的持續發酵,倒逼高校管理方和廣大師生重新審視現時代的師生關係。

目前高校作為一個微型社會,其承擔的功能不僅是教學與科研,同時也能呈現出不同資源擁有者對於比自己處於劣勢的學生的不同面貌。在移動互聯網時代,師生關係作為社會關係的一種,被外在的組織結構與社會語境賦予諸多意涵。面對性騷擾等破壞校園氛圍的極端行為,師生關係如何在資訊快速傳播的時代呈現更為健康的態勢,需要我們從制度、老師與學生等不同方面進行重新定位。

從教師自身角度而言,目前掌握大量學術和行政管理資源的,多為50後到70後左右的人群,部分80後已嶄露頭角。這幾輩人對於高等教育的理解與走向看法稍有差異。但是對於手中的資源與自身的社會聲譽,絕大部分人還是比較愛惜的。但也有不少老師在成功之後迷失了自我,成為公眾譴責甚至唾駡的對象。

身為高校教師,回顧自己的讀書生涯及工作過程中的耳聞目睹,會發現無論是求學時代還是在工作過程中,我們甚少將師生關係視為一種需要重新認知的社會關係。求學時代校方安排的心理學課程和法律課程不會告訴你如何在日常生活中合理表達自己的遭遇,維護自身的權益;工作之後,也發現甚少有高校對教師的行為舉止進行“底線管理”。作為一種權力和倫理關係,師生關係在很多西方國家是有硬性規定的,但是國內對高校教師的管理甚或引導,基本上還處在教育公德、意識形態等公共領域範疇而不在師生關係等個人行為範疇。

《死亡詩社》中的師生關係成為很多人心目中的模版。

目前對高校教師與學生之間關係的管理,更多是在道德規勸上的自律言說,而非常規制度下的有效保障。相信在此次事件的帶動下,我們會有新的舉措出來。很多媒體已經注意到這樣的問題,因此極力提倡管理方儘快出臺相應的管理制度,以限制高校教師的權力。在此基礎上,在資訊高速流動與傳播的時代,我們也應該利用網路的力量進行自我規約,對內強化敬畏之心,對外呈現一種高校校園的安全感。

對學生而言,大多數人對老師個性與為人處世的認識或者想像,基本上是有一個代際傳遞效應的,而且這種傳遞效應會因移動互聯網的日益發展而呈現更加多維的資訊。在與學生的相處過程中,經常能聽到學生們對身邊老師進行各種各樣的猜測:老師的個性、老師的家庭背景、老師之間的關係、師生之間的關係等等,成為不同年級學生交流的重要資訊之一。

要而言之,學生對於教師的認知與想像,除了自身的觀察與體驗之外,還有不少是基於由來已久的各種傳聞。一旦傳聞在學生內部構成某種認知“常識”,勢必會對學生與教師之間的關係產生影響。除了上述提及的社會個體化之外,學生自身認識高校師生關係、權力關係時也存在不少偏差。

因此,我們也必須警惕,在全民都批評高校教師的行為、呼籲保護學生權利的同時,也要警惕矯枉過正,對學生的教育也需要結合目前基礎教育結構的缺陷而有所補充。尤其是個人遭遇的公眾表達與權利維護方面,一定要給予足夠的制度保障和良性引導,一方面促使基本的人身權利成為一個基本意識而非需要大聲疾呼才能擁有,另一方面也要傳遞更多真實有效的資訊,防止對高校教師的“泛汙名化”。

總體而言,在社會個體化日益多元、高校社會化程度日益加深、升學和求職面試等關鍵環節之資訊透明度日益強化的當下,一方面我們需要加強個體表達與社會整體構建之間的良性互補,另一方面也需要在個體成長中重新理解當代的師生關係。必須承認,出於知識權威的持續作用,絕對平等的師生關係是不存在的。但是作為一個國家的公民和社會的一份子,教師與學生之間除去各種權威產生的權力關係外,應該或者必須是對等的個體之間的關係,這樣的基本社會意識,需要更多人參與構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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