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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賴”暴力抗法咬傷幹警被法院拘留罰款5千元

“老賴”咬傷兩位幹警

2月2日, 旬陽法院執行幹警在執行一起民間借貸糾紛案件過程中, 被執行人王某採取暴力阻礙法院執行幹警執行公務,

將2名執行幹警咬傷。 目前, 王某被旬陽縣人民法院依法決定拘留十五日, 罰款5000元。

2016年11月, 王某向陳某借款22000元, 後逾期拒付。 陳某遂將王某告上法庭, 經旬陽縣人民法院調解, 雙方於2017年3月16日達成了調解, 王某分期分批支付該借款本金及其他合理費用共計23500元。 民事調解書當日, 王某向陳某償還1萬元, 剩餘款項仍拒不支付。

2017年7月, 陳某申請法院立案執行, 案件進入執行程式後, 執行法官于2017年7月20日向王某送達了執行通知書等法律文書, 但王某仍然拒不履行。 為維護法律權威, 旬陽法院依法做出對王某拘留十五日, 罰款5000元的決定, 同時, 執行法官依法凍結被執行人帳戶, 並將其納入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實施信用懲戒,

但王某一直躲避執行。

2018年2月2日, 在得知被執行人王某正在家中的線索後, 執行幹警迅速前往並實施執行。 在王某家中, 執行幹警對王某宣讀拘留罰款決定書後將王某帶往警車的途中, 王某暴力掙扎、辱駡推搡執行幹警, 並將兩名執行幹警的臉部及手部咬傷, 在場的王某家屬也一直阻撓執行公務。

為避免事態進一步擴大, 執行幹警臨危不懼, 果斷採取措施, 將王某制服帶離, 履行相關手續後送拘留所執行。

事發後, 旬陽法院黨組成員、執行局局長孫廉鋒第一時間前往醫院看望正在包紮傷口的2名受傷幹警, 並在回院後立即接待正在立案庭吵鬧, 意欲滯留不走的被執行人家屬, 向其再次出示法院出具的執行決定書和雙方當事人一致同意並簽名的民事調解書,

並告知其相關法律規定, 使其自行離開法院。

王某要為他暴力抗法的行為付出代價, 同時也給其他“老賴”敲響了警鐘。 旬陽法院將持續在元旦、春節期間開展涉民生案件集中執行行動, 對拒不履行法定義務、拒不配合法院執行工作的“老賴”, 依法採取最嚴厲的措施, 最大限度的保障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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