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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首例監察委留置案宣判

近日, 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對該省首例監察委調查留置案件依法當庭宣判, 被告人馬文彬犯私分國有資產罪,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並處罰金10萬元;犯貪污罪, 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 並處罰金10萬元;數罪並罰, 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三年零二個月, 並處罰金20萬元。

該案由哈爾濱市南崗區監察委於2017年12月14日立案, 同月18日移送南崗區檢察院起訴。 該案留置當日, 南崗區檢察院即指派公訴科有關負責人提前介入調查。 在介入調查過程中, 檢察官積極主動引導調查, 為案件能夠在留置後4日內高質高效調查終結提供支援。

受案當日, 南崗區檢察院對馬文彬作出逮捕決定。 經全面、細緻審查證據、訊問嫌疑人, 2017年12月25日, 該院以馬文彬涉嫌私分國有資產罪、貪污罪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指控, 馬文彬在擔任哈爾濱市松北區對青山衛生院院長時, 為職工多分獎勵性績效工資, 其行為構成私分國有資產罪;以虛增臨時聘用人員工資的方式騙取單位公款共計人民幣3.5萬元, 構成貪污罪。

2018年1月15日, 哈爾濱市南崗區法院對該案進行公開審理。 庭審中, 公訴人全面清晰地展示了該案的全部證據, 對於被告人及辯護人提出的異議依法作出有力答辯。 法院對檢察機關起訴事實予以全面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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