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周文芳)為進一步規範全縣涉礦企業開發生產秩序, 有效打擊違法勘查開採礦產資源、破壞生態環境的行為, 杜絕違法採礦行為反彈發生, 改善生態環境, 2月5日, 新邵縣國土資源、安監、環保、水利、規劃、公安、林業等部門和15個鄉鎮等單位聯合開展拉網式大排查, 嚴查涉礦違法行為。
該縣嚴禁任何單位或個人未取得礦產資源開採或加工許可證等相關審批檔, 擅自開採、加工礦產資源。 凡未取得採礦許可證進行非法採礦的單位、個人或其他組織, 立即停止非法採礦和加工行為, 主動到縣國土資源局上報非法採礦的開採時間,
該縣建立台賬, 採取措施, 逐宗排查, 逐項落實, 並建立長效機制, 到各涉礦企業現場進行督促檢查, 對未整改及整改不力的進行現場督辦, 確保涉礦企業污染環境行為得到有效整改, 維護正常的國土資源、環境保護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