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成都2月5日電 記者楊傲多
成都市人民檢察院今天通報2017年度(首屆)“成都檢察機關典型案件”評選活動情況,
並發佈了本次活動評選出的12件典型案件。
典型案件既涉及金融證券、資訊安全等經濟領域,
也涉及生態環保、公共安全、依法治理等社會領域,
還涉及食品藥品、疫苗安全、精准扶貧等與百姓權益息息相關的民生領域,
都是業內認可、群眾公認,
對推動成都市法治建設進程具有典型意義的標誌性案件。
12件典型案件包括胡位秀、胡位修等四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薑為操縱期貨市場案;程淼林等人侵犯公民個人資訊、盜竊、掩飾隱瞞犯罪所得案;陳勇等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合同詐騙、騙取貸款案;張滔重大責任事故案;張勇非法經營疫苗案;劉欽貴、牛曉燕等貪污案;青白江區檢院行政公益訴訟訴前程式案;王某芬申請監督案;鐘某坤申請國家司法救助案;雷某受監護侵害法律監督案;涉農扶貧領域職務犯罪預防案。
此次評選活動歷時近4個月, 經歷推薦、初評、複評和決定四個環節。 評選案件來源具有廣泛性, 並且兼顧了專業評選與社會參與度,
編輯:李金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