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親朋好友聚在一起
難免想打個牌
搓個麻將
但是
提醒大家適度娛樂可以
但要避免涉賭
否則可能被處罰!
先看法律規定: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七十條規定:“……參與賭博賭資較大的, 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 處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 並處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款。 ”
什麼是“賭資較大”?
治安處罰法中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國家並未有統一的規定, 而是授權各地自行制定的一些規章制度, 下面我們可以看看各地關於賭資較大的認定, 大家春節鬥地主、打麻將等不要突破上限:
北京市規定:個人賭資3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處500元以下罰款;賭資設定為500元至1500元的, 處五日以下拘留;
上海市規定:《上海市公安局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試行)》規定, 個人賭資在人民幣100元以上的, 屬賭資較大;
安徽省規定:《安徽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規定, 為他人進行賭博提供賭具、場所、賭資、交通工具等便利條件,
河北省規定:《河北省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處罰裁量標準》規定, 賭資較大, 是指個人賭資在200元以上;
山東省規定:《山東省公安廳實施治安管理處罰法細化標準(試行)》規定, “參與賭博賭資較大”是指人均參賭金額在100元以上或者當場賭資在400元以上;
深圳市規定:個人賭資在500元以上的算賭資較大;
江蘇省規定:起罰點是個人賭資或人均賭資達到200元。 賭資200元以上、不滿1000元的, 處500元以下罰款。 個人賭資或者人均賭資1000元以上、不滿3000元的, 處5日以下拘留;
吉林省規定:《關於辦理賭博違法案件裁量標準的指導意見》, 把“賭資較大”定位於:個人平均賭資數額在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
四川省規定:《四川省公安機關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裁量標準》規定, 現場收繳賭資價值合計在人民幣1000元以上4000元以下的, 屬賭資較大。
……
開棋牌室的朋友就更要注意了, 有下列情形之一可能會構成“聚眾賭博”:
《最高法、最高檢關於辦理賭博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5年5月13日)中有這樣的表述:
以營利為目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屬於刑法第三百零三條規定的“聚眾賭博”:
(一)組織3人以上賭博, 抽頭漁利數額累計達到5000元以上的;
(二)組織3人以上賭博, 賭資數額累計達到5萬元以上的;
(三)組織3人以上賭博, 參賭人數累計達到20人以上的;
親屬之間小賭例外: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70條之規定:不以營利為目的, 親屬之間進行帶有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 不予處罰;親屬之外的其他人之間進行帶有少量財物輸贏的打麻將、玩撲克等娛樂活動, 不予處罰。
問下“少量”究竟是多少?有標準嗎?
沒有標準, 但是少量原則上應該是不突破各地規定的較大數額下限。
賭博被公安機關查處後會付出什麼代價:
1、輕者治安拘留, 長期以賭為業或開設賭場等人員將被刑事拘留至判刑。 新年春節在家遠比拘留所、看守所舒服!這是參賭人員的共同代價, 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還面臨著行政、黨紀處分,被判刑還面臨著開除的風險!
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
3、個人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家長賭博被判刑,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5、辦理移民簽證、大型招商參展活動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而犯罪記錄則會伴隨終身,受到處罰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分清賭博與娛樂的區別,
適度娛樂,
遠離賭博!
擴散給身邊的好友家人!
來源 |人民日報、新華社
編輯 |暮白
公職人員參賭被處罰後還面臨著行政、黨紀處分,被判刑還面臨著開除的風險!2、違法犯罪記錄伴隨終生;
3、個人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4、家長賭博被判刑,犯罪記錄伴隨終生,子女參軍、入黨、出國、留學都受限制,參軍入黨招飛政審難通過;
5、辦理移民簽證、大型招商參展活動需要提供無犯罪記錄證明,而犯罪記錄則會伴隨終身,受到處罰的公民,不得徵集服現役。
分清賭博與娛樂的區別,
適度娛樂,
遠離賭博!
擴散給身邊的好友家人!
來源 |人民日報、新華社
編輯 |暮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