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大概就是她眼中的渣男吧!
在一起兩年, 她剛畢業就來到我的城市, 我盡全力給她我能給的最好的, 一開始的她單純、沒有太多要求。 我們從跟別人合租到出來倆人租一個小屋、再到後來租了一室一廳。 一開始她沒上班, 她總是做好飯菜等我回來, 我很感動, 願意娶她。
那年, 我們因為機緣巧合看了一處海邊的房子, 她非常喜歡, 想要買, 我把所有的積蓄, 然後東湊西借, 一個人付了首付。 她一開始要我只寫她的名字, 說為了給她安全感, 但我家人只要求我寫我自己的名字。 為此我跟家人吵了一架, 我跟她也有點不愉快, 因為我打算寫我們倆人的名字。 最後她還是接受了。
後來因為工作原因辭職後在年底那幾個月找不到工作, 我在家打掃, 做飯等她下班然後跑去接她。 等她吃完, 我給她端洗腳水, 然後我去洗碗。 因為我沒有上班, 沒有收入, 所以刷信用卡維持我們所有的開支。
因為後來沒工作, 我慢慢的開始節省, 努力找工作, 就像上天故意給我開玩笑, 就是讓我找不到工作。 那時候年底, 招人的公司也很少。 忘了介紹, 我是一名建築室內設計師,
年底最後一個月很冷。 我不上班, 收拾好家裡陪她去加班。 每天晚上不管多晚, 我都會在她下班前去接她, 有時候太晚,
她走了, 過完年沒有再來。
後來我打電話問她, 她說在家考駕照。 再後來, 她有了新男朋友, 我打電話她說我們不是已經分手了嗎?
後來她跟她男朋友來了這個城市工作, 但沒有聯繫我。 再後來她要結婚了, 說房子的事會幫我解決, 她不要, 但是她希望我不要跟她老公說什麼。 她要我祝她們幸福。 我說希望能在婚前解決房子的事, 以後再不打擾。 她提的條件, 我能辦的都辦了。 她很聽她老公的話。 房子是我付的首付, 我還的貸款。 因為在購房合同上有她名字, 所以銀行把她當作貸款擔保人。 她老公因此不願意讓她歸還房子。 有一次我跟她都說好了要解決房子的事,
我聯繫她朋友, 希望能聯繫到她, 她警告我不要騷擾她朋友。
或許那個時候, 我在她眼中, 就是一個不折不扣的渣男?但其實我只是想處理一下房子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