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 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發佈聯合通告, 自即日起, 在全省開展為期三年的掃黑除惡專項鬥爭。
通告表示, 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及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開展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部署和全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電視電話會議的要求, 自即日起, 全省政法機關集中力量, 重拳出擊, 重點打擊以下涉黑涉惡違法犯罪人員和團夥:
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首要分子;
積極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的骨幹分子;
威脅政治安全特別是制度安全、政權安全以及向政治領域滲透的黑惡勢力;
把持基層政權、操縱破壞基層換屆選舉、壟斷農村資源、侵吞集體資產的黑惡勢力;
利用家族、宗族勢力橫行鄉里、稱霸一方、欺壓殘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惡勢力;
在征地、租地、拆遷、工程項目建設等過程中煽動鬧事的黑惡勢力;
在建築工程、交通運輸、礦產資源、漁業捕撈等行業、領域, 強攬工程、惡意競標、非法占地、濫開濫采的黑惡勢力;
在商貿集市、批發市場、車站碼頭、旅遊景區等場所欺行霸市、強買強賣、收保護費的市霸、行霸等黑惡勢力;
非法高利放貸、暴力討債的黑惡勢力;
插手民間糾紛, 充當地下“執法隊”“出警隊”“討賬隊”和“職業醫鬧”的黑惡勢力;
操縱、經營“黃賭毒”等違法犯罪活動的黑惡勢力;
包庇、縱容黑惡犯罪的公職人員。
通告要求, 即日起, 凡有涉黑涉惡犯罪、嚴重暴力犯罪和其他違法犯罪的人員, 必須立即停止一切違法犯罪活動, 主動向公安機關或有關政法部門投案自首, 爭取從寬處理。 對逾期不投案自首或繼續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將堅決依法從嚴從重打擊。 涉黑涉惡在逃人員的家屬、親友, 應將本通告精神通過各種途徑轉達本人, 規勸其儘快投案自首。 包庇、窩藏在逃人員的, 依法從嚴懲處。
全省政法機關呼籲廣大人民群眾積極行動, 同涉黑涉惡違法犯罪活動作堅決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