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中旬起, 各地公檢法系統迎來“換帥”潮。 據媒體公開報導統計, 截至2月1日, 已有46位元省級公檢法系統負責人履新。 小編為您詳細梳理各地公檢法新帥情況。
一、18位檢察新帥
截至2月1日, 共有18位省級檢察院主要領導進行調整, 分別是:
細心的網友可能會發現, 檢察系統新帥調動、提任程式一般分為以下幾步走:
第一步, 由省級人大常委會任命新帥為副檢察長(或同時決定代理檢察長);
第二步, 召開省級檢察院全體幹部大會, 宣佈由省級黨委任命新帥為黨組書記;
第三步, 由省級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新帥為檢察長, 並須報經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批准。 也有的省份會先任命黨組書記, 再任命副檢察長(或決定代理檢察長)。
總之, 走完這幾步, 新帥任命程式就正式完成。
那麼, 本次檢察系統密集換帥都有哪些特點呢?且看小編為您仔細梳理。
檢察長的任命程式有點“特殊”
在18位履新的檢察長中, 有4位元短暫擔任了“代理檢察長”一職, 分別是:
丁順生(河北);傅信平(貴州);朱玉(甘肅);李永君(新疆)。
4人現已被選舉為檢察長。
需要指出的是, 18位履新的檢察長中, 只有上述4人是由代理檢察長被選為檢察長的, 而不是直接由副檢察長選為檢察長的。 這是為什麼呢?原因如下:
根據《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44條第9項規定, 各級人大常委會“……在省長、自治區主席、市長、州長、縣長、區長和人民法院院長、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因故不能擔任職務的時候, 從本級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副職領導人員中決定代理的人選;決定代理檢察長,
因此, 當前任檢察長調任或退休後, “因故”不能擔任職務, 就需要有人代理檢察長。 這時, 無論是外部調任、提任還是內部提任的新帥, 省級人大常委會在任命其為副檢察長之後, 可以同時決定由其代理檢察長職務。 當然, 代理檢察長必須經同級人大選舉後, 並須報最高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才能正式接任檢察長。
其他由副檢察長選舉為檢察長的, 也同樣必須報最高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 才能正式接任檢察長。
需要特別指出的是, 這樣的程式, 也是依據我國憲法做出的明確規定。
憲法第67條規定,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行使下列職權:……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的提請,
這也就是說, 各省級法院院長經選舉產生後, 直接就任命了。 而各省級檢察長經選舉產生後, 比各省級法院院長的任命多了一道由最高檢檢察長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批准任命的程式。
同時, 這也是由我國檢察機關上級“領導”下級的體制所決定的。
憲法第132條規定, “最高人民檢察院領導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和專門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上級人民檢察院領導下級人民檢察院的工作。
這一點, 不同於法院上級“監督”下級的體制。
憲法第127條規定, “最高人民法院監督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和專門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上級人民法院監督下級人民法院的審判工作。 ”
中央國家機關“空降”1人
在18位履新的檢察長中, 僅有一位屬於中央國家機關“空降”, 他就是天津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宮鳴, 此前為最高檢檢委會委員、公訴廳廳長。
省級檢察院之間交流、提任6人
在18位履新的檢察長中, 有6位來自其他省級檢察院。 他們分別是:賈宇(浙江);田雲鵬(江西);顧雪飛(河南);路志強(海南);楊春雷(陝西);朱雅頻(西藏)。
其中, 路志強是從甘肅省檢察院檢察長平調到海南任職的, 其他5人均為提任。
系統外調任的新帥亦有“檢察”淵源
據公開簡歷顯示:
楊景海(山西)曾任甘肅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後又歷任甘肅省委政法委副書記,蘭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甘肅省司法廳廳長,山西省公安廳廳長等職務。
時俠聯(寧夏)曾擔任過安徽省亳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安徽省政法委副書記,省司法廳廳長等職務。
李永君(新疆)曾長期在河北省檢察院工作,後到河北省委政法委、省委研究室工作,擔任過省委政法委秘書長、常務副書記等職務。
林貽影(廣東)曾長期在福建省檢察系統工作,歷任省檢察院辦公室主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副檢察長,後擔任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等職。
高繼明(黑龍江)1987年西北政法學院畢業後一直在甘肅省檢察院工作,直到2017年5月才調任甘肅省紀委副書記,但其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職務並未免去。
二、20位法院新帥
據各地媒體報導統計,截至2月1日,共有20個省級法院主要領導進行調整,履新的法院院長分別是:
省級高院之間交流、提任8人
省級高院之間交流、提任的包括:
張學群(遼寧);劉曉雲(上海);董開軍(安徽);田立文(湖南);王樹江(四川);韓德洋(貴州);侯建軍(雲南);張海波(甘肅)。
其中,張學群、董開軍屬于平調。
幾位新帥與“檢察”淵源頗深
夏道虎(江蘇)履新前系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庭庭長。他曾長期在最高檢工作,歷任最高檢辦公廳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主任,辦公廳副主任、政治部宣傳部部長、政治部副主任、刑事申訴檢察廳廳長等職。
黃海龍(廣西)履新前系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他曾長期在最高檢工作,歷任最高檢辦公廳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偵查監督廳副廳長,死刑覆核檢察廳副廳長、廳長等職。
陳鳳超(海南)履新前系吉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
李智(陝西)履新前系江西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沙聞麟(寧夏)履新前系江西省司法廳廳長,但曾長期在江西省檢察系統工作,曾任江西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江西省南昌市檢察長。
張海波(甘肅)履新前系天津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李占國(浙江)履新前系山東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但他曾有豐富的檢察系統履歷,曾任山東省臨沂市檢察院檢察長,山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
三、8位公安新帥
據公開報導統計,截至2月1日,共有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公安廳主要領導進行調整,分別是:
公安系統本輪8位元“新帥”,均為各省級政府副職兼任公安廳長。
四、“數讀”新帥
據媒體公開報導,本次換帥共涉及省級高院院長20人、省級檢察院檢察長18人,省級公安廳長8人。涉及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山東、河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寧夏、青海、西藏、新疆等28個省份。
本輪公檢法換帥,一個最大特點是,主要是在各省級之間異地交流、提任。據公開簡歷,在46位公檢法新帥中,異地省份之間交流、提任的高達39人。
中央國家機關“空降”的4人,分別是來自最高檢的宮鳴、最高法的夏道虎、公安部的劉新雲和司法部的王雙全。
本省級內提任的3人,分別是山西的楊景海、新疆的巴哈爾古麗·賽買提、廣西的黃海龍,三人都有法律專業背景。
根據媒體公開資料,此次換帥履新有以下幾個“唯一”:
唯一由海關系統提任
楊宗仁原任北京海關黨組書記、關長,現任內蒙古自治區高院黨組書記、院長。
唯一由衛計委提任
巴哈爾古麗·賽買提原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計委黨組副書記、主任,現任自治區高院黨組副書記、院長。
唯一由海事法院提任
張甲天原擔任海口海事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現任山東省高院黨組書記。
本次換帥,政法系統“內部調動、提任”呈現主流趨勢。據統計:
原擔任省司法廳廳長的4人
分別為陳勇(福建)、陳明國(四川)、時俠聯(安徽)、沙聞麟(江西)。
原擔任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的4人
分別為李占國(山東)、李永君(河北)、林貽影(福建)和餘建(四川)。
原擔任省級高院副院長的9人
分別為侯建軍(山東)、劉曉雲(河南)、田立文(河南)、李琪林(甘肅)、韓德洋(遼寧)、朱玉(貴州)、霍敏(廣東)、王樹江(黑龍江)、黃海龍(廣西)。
原擔任省級檢察院副檢察長的8人
分別為張海波(天津)、賈宇(陝西)、楊春雷(黑龍江)、李智(江西)、田雲鵬(寧夏)、陳鳳超(吉林)、高繼明(甘肅)、朱雅頻(青海)。
原擔任省會城市公檢法“一把手”的3人
分別為顧雪飛(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葉寒冰(浙江省杭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和胡道才(江蘇省南京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此次各省級公檢法“一把手”履新:
就省份而言
調整最大的為福建、浙江、甘肅和內蒙古,公檢法一把手職務均發生調整。其次為河南、山東、山西、江西、貴州、海南、寧夏、陝西、四川、新疆等10個省區,公檢法均有兩名主要負責人出現調整。
就區域而言
調整幅度最大最集中的為華東、西北、東北地區。華東六省一市(山東、江蘇、安徽、浙江、江西、福建、上海)、西北五省區(陝西、寧夏、甘肅、青海、新疆)和東北三省(黑龍江、吉林、遼寧)均出現公檢法主官的人事調整。
就教育背景而言
根據公開簡歷,在46位公檢法新帥中,37人有法律專業背景(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屬於法律專業),占比80.43%,由此可見公檢法系統新帥的法律專業性極強,大部分為政法工作“內行人”,政法隊伍的專業化素質進一步增強。
其中,有西南政法大學(學院)教育背景的為9人,有西北政法大學(學院)教育背景的7人,畢業于吉林大學法律系的2人,北京大學法律專業的5人,中國政法大學的6人,華東政法大學(學院)的1人,廈門大學法律系的1人,南京大學法律系的1人,安徽大學法律系的1人,武漢大學法律系的2人。另有3人在簡歷中注明,擁有法學學位。
新帥中,有2人曾有香港學歷,分別為葉寒冰和劉金波。葉寒冰於2010年10月至2012年11月在浙江大學-香港理工大學聯合培養的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在職學習;劉金波於1995年9月至1996年4月在香港城市大學研修法律。
就年齡層次而言
“60後”已成為公檢法新帥的絕對主力。46名新帥中,“60後”有41人,占89.13%;“65後”有8人。“50後”有5人,且59年出生的“准60後”占了3人。
楊景海(山西)曾任甘肅省檢察院副檢察長,後又歷任甘肅省委政法委副書記,蘭州市委副書記、市紀委書記,甘肅省司法廳廳長,山西省公安廳廳長等職務。
時俠聯(寧夏)曾擔任過安徽省亳州市檢察院檢察長,安徽省政法委副書記,省司法廳廳長等職務。
李永君(新疆)曾長期在河北省檢察院工作,後到河北省委政法委、省委研究室工作,擔任過省委政法委秘書長、常務副書記等職務。
林貽影(廣東)曾長期在福建省檢察系統工作,歷任省檢察院辦公室主任、法律政策研究室主任、副檢察長,後擔任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等職。
高繼明(黑龍江)1987年西北政法學院畢業後一直在甘肅省檢察院工作,直到2017年5月才調任甘肅省紀委副書記,但其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職務並未免去。
二、20位法院新帥
據各地媒體報導統計,截至2月1日,共有20個省級法院主要領導進行調整,履新的法院院長分別是:
省級高院之間交流、提任8人
省級高院之間交流、提任的包括:
張學群(遼寧);劉曉雲(上海);董開軍(安徽);田立文(湖南);王樹江(四川);韓德洋(貴州);侯建軍(雲南);張海波(甘肅)。
其中,張學群、董開軍屬于平調。
幾位新帥與“檢察”淵源頗深
夏道虎(江蘇)履新前系最高法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監督庭庭長。他曾長期在最高檢工作,歷任最高檢辦公廳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主任,辦公廳副主任、政治部宣傳部部長、政治部副主任、刑事申訴檢察廳廳長等職。
黃海龍(廣西)履新前系廣西壯族自治區高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他曾長期在最高檢工作,歷任最高檢辦公廳檢察長辦公室副主任,偵查監督廳副廳長,死刑覆核檢察廳副廳長、廳長等職。
陳鳳超(海南)履新前系吉林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常務副檢察長。
李智(陝西)履新前系江西省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沙聞麟(寧夏)履新前系江西省司法廳廳長,但曾長期在江西省檢察系統工作,曾任江西省檢察院反貪局局長,江西省南昌市檢察長。
張海波(甘肅)履新前系天津市檢察院黨組副書記、副檢察長。
李占國(浙江)履新前系山東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但他曾有豐富的檢察系統履歷,曾任山東省臨沂市檢察院檢察長,山東省檢察院副檢察長。
三、8位公安新帥
據公開報導統計,截至2月1日,共有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級公安廳主要領導進行調整,分別是:
公安系統本輪8位元“新帥”,均為各省級政府副職兼任公安廳長。
四、“數讀”新帥
據媒體公開報導,本次換帥共涉及省級高院院長20人、省級檢察院檢察長18人,省級公安廳長8人。涉及天津、河北、山西、內蒙古、遼寧、吉林、黑龍江、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湖南、山東、河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雲南、陝西、甘肅、寧夏、青海、西藏、新疆等28個省份。
本輪公檢法換帥,一個最大特點是,主要是在各省級之間異地交流、提任。據公開簡歷,在46位公檢法新帥中,異地省份之間交流、提任的高達39人。
中央國家機關“空降”的4人,分別是來自最高檢的宮鳴、最高法的夏道虎、公安部的劉新雲和司法部的王雙全。
本省級內提任的3人,分別是山西的楊景海、新疆的巴哈爾古麗·賽買提、廣西的黃海龍,三人都有法律專業背景。
根據媒體公開資料,此次換帥履新有以下幾個“唯一”:
唯一由海關系統提任
楊宗仁原任北京海關黨組書記、關長,現任內蒙古自治區高院黨組書記、院長。
唯一由衛計委提任
巴哈爾古麗·賽買提原任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衛計委黨組副書記、主任,現任自治區高院黨組副書記、院長。
唯一由海事法院提任
張甲天原擔任海口海事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現任山東省高院黨組書記。
本次換帥,政法系統“內部調動、提任”呈現主流趨勢。據統計:
原擔任省司法廳廳長的4人
分別為陳勇(福建)、陳明國(四川)、時俠聯(安徽)、沙聞麟(江西)。
原擔任省委政法委常務副書記的4人
分別為李占國(山東)、李永君(河北)、林貽影(福建)和餘建(四川)。
原擔任省級高院副院長的9人
分別為侯建軍(山東)、劉曉雲(河南)、田立文(河南)、李琪林(甘肅)、韓德洋(遼寧)、朱玉(貴州)、霍敏(廣東)、王樹江(黑龍江)、黃海龍(廣西)。
原擔任省級檢察院副檢察長的8人
分別為張海波(天津)、賈宇(陝西)、楊春雷(黑龍江)、李智(江西)、田雲鵬(寧夏)、陳鳳超(吉林)、高繼明(甘肅)、朱雅頻(青海)。
原擔任省會城市公檢法“一把手”的3人
分別為顧雪飛(浙江省杭州市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葉寒冰(浙江省杭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長)和胡道才(江蘇省南京市中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此次各省級公檢法“一把手”履新:
就省份而言
調整最大的為福建、浙江、甘肅和內蒙古,公檢法一把手職務均發生調整。其次為河南、山東、山西、江西、貴州、海南、寧夏、陝西、四川、新疆等10個省區,公檢法均有兩名主要負責人出現調整。
就區域而言
調整幅度最大最集中的為華東、西北、東北地區。華東六省一市(山東、江蘇、安徽、浙江、江西、福建、上海)、西北五省區(陝西、寧夏、甘肅、青海、新疆)和東北三省(黑龍江、吉林、遼寧)均出現公檢法主官的人事調整。
就教育背景而言
根據公開簡歷,在46位公檢法新帥中,37人有法律專業背景(本科或研究生學歷屬於法律專業),占比80.43%,由此可見公檢法系統新帥的法律專業性極強,大部分為政法工作“內行人”,政法隊伍的專業化素質進一步增強。
其中,有西南政法大學(學院)教育背景的為9人,有西北政法大學(學院)教育背景的7人,畢業于吉林大學法律系的2人,北京大學法律專業的5人,中國政法大學的6人,華東政法大學(學院)的1人,廈門大學法律系的1人,南京大學法律系的1人,安徽大學法律系的1人,武漢大學法律系的2人。另有3人在簡歷中注明,擁有法學學位。
新帥中,有2人曾有香港學歷,分別為葉寒冰和劉金波。葉寒冰於2010年10月至2012年11月在浙江大學-香港理工大學聯合培養的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專業在職學習;劉金波於1995年9月至1996年4月在香港城市大學研修法律。
就年齡層次而言
“60後”已成為公檢法新帥的絕對主力。46名新帥中,“60後”有41人,占89.13%;“65後”有8人。“50後”有5人,且59年出生的“准60後”占了3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