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放煙花爆竹是中國春節的傳統民俗, 也是一種表達喜慶、歡快心情的形式。 而隨著春節的日益臨近, 年味漸濃, 無論線上還是線下都已經進入購物高峰, 不少群眾都趕著準備過年的物品, 煙花爆竹的生意也日趨火爆。 面對這塊市場大蛋糕, 商家自然也想從中分一杯羹。 在巨大的利益誘惑和驅動之下, 一些人不惜鋌而走險, 打起了網上銷售煙花爆竹的主意。 殊不知, 此舉已經涉嫌違法。
報導中, 北京市公安部門就查獲了一起重大網路販賣煙花爆竹案件, 不僅抓獲涉案嫌疑人多名, 而且現場查獲非法煙花爆竹300餘箱。
無獨有偶, 2月4日《北京青年報》報導, 記者調查發現:有些入駐外賣平臺的部分超市和便利店利用“暗號”售煙, 將不同品牌的香煙改名為“雙爆”“紅”“京”等, 只要點擊下單, 即可快速購得香煙。 而通過外賣平臺夠買香煙者, 並不乏未成年的孩子。 這則新聞事件所暴露的, 同樣是對線上交易活動“監管難”的問題。 事實上,
必須承認, 互聯網在方便了工作、生活、學習與交流的同時, 也給一些不法活動提供了方便, 甚至催生了一些新的不法犯罪活動。 相對于傳統的線下交易活動, 這種通過互聯網實施的線上交易行為, 具有很強的隱蔽性, 是很難發現的。 加之涉及的範圍很廣, 這無疑給相關部門的查處造成了困惑, 帶來了困難。 但這並不意味著, 因為監管有了難度, 相關部門就可以慢作為甚至不作為。
網路販賣煙花爆竹事件給我們提了個醒, 煙花爆竹線上交易, 監管時刻不可掉線。 這就需要監管部門主動作為, 根據互聯網交易活動的特點, 及時建立“堵漏”機制, 創新自己的監管方式,
總而言之, 面對互聯網交易活動的新特點新變化, 相關部門只有進一步提高監管能力, 加強監管協調, 增強監管合力, 不留任何監管真空, 才能促進聯網經濟的健康良性發展。
文/丁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