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時間2月5日, 《足球報》發佈文章評論了最近京粵兩地媒體關於巴坎布的爭論, 認為這個爭論沒什麼意義, 問題的關鍵在於足協的調節費政策存在問題。
該報認為, 中國足協的引援調節費, 並未注明“轉會費”這三個字, 其表述是“引入外籍球員資金支出”, 轉會費肯定算的, 但外援工資並不算在內。 通過提升工資買斷合同, 是否屬於“引入外籍球員資金支出”, 除了轉會費, 哪些屬於“引入外籍球員資金支出”, 對於這些問題, 足協始終沒解釋, 這就使問題很模糊。
在內援調節費上, 該報認為足協的設置有問題。
“2000萬人民幣, 現在在轉會市場只能夠獲得一個中超替補球員, 我們根本無法理解這個2000萬是怎麼算出來的, 又是如何出臺的?目前核心球員的身價都在1億到2億之間, 因為2000萬的限制, 各俱樂部紛紛採取‘各種措施’, 明修棧道暗度陳倉, 一名1億身價的球員,
在指出問題的同時, 該報也給足協提供了建議, 認為足協可以給中超球隊設置外匯總額度, 取消內援調節費。
一家俱樂部一年外匯花銷必須控制在3000萬歐元以內, 其中包含轉會費、工資以及解約外援的費用。
該報認為, 足協在很多政策的制定上, 初衷雖好, 但在程式正義、合理性、合法性、可操作性上存在很多的瑕疵。 最典型的的就是外援調節費和內援調節費, 漏洞太多, 可操作性太差, 尤其是內援調節費, 幾乎毫無操作性, 既然如此, 那顯然就是需要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