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跟老公是早戀, 大三我就現已去見婆婆了。 那時候我仍是個扭扭捏捏的小姑娘, 而LG現已作業。 其時我對婆媳關係一向也沒什麼瞭解。 僅有知道的, 就是依從再依從, 孝順。 也就是這樣的主旨, 陪同了我6年。
儘管我仍是個學生, 每年春節都會送些小禮物給婆婆。 婆婆是對物質要求高的人, 常常給公公買鞋衣服和鞋子隨意都是500元 600元 , 自己買衣服也是, 不出名一些牌子, 看著美觀500 大米隨意掏。 簡直一半以上衣服都是這個價格買入。 公婆在老家也就一般的職工收入罷了。 就這樣, 2年曩昔我結業了, 原本爸爸媽媽在家找了份很好的作業, 我仍是義無反顧的奔赴去我LG作業的城市。 所曾經2年可算是吃盡苦, 收入也很低。 這也是我婆婆瞧不起我的原因吧, 但其實LG儘管比我早作業幾年薪酬也僅比我高1000罷了, 在一線城市我倆也都算低收入了。 ‘
09年底, 咱們看中了一套市郊的老房子(在這裡城市就不發佈了,
那時候我很感謝我婆婆, 至少婆婆情願出首交給咱們買房, 想想那時候我才結業2年就住進了自己的房子裡.其時咱們沒成婚, 所以我沒要求LG寫我姓名, 覺得那樣做傷感情吧。 所以房產證上就我LG的姓名, 從開端供房起, 咱們的日子變得嚴重, 想著借款15年, 加上利息總共就是40萬了, 也不是小數目。 房奴的日子不好過, 老公從小被婆婆寵大, 錢不可用時就找自己媽拿錢, 有時候咱們日子並不嚴重, 婆婆看兒子一抱怨錢就寄過來了。
其實我仍是很疼愛我婆婆, 我知道婆婆再怎樣不對, 公公也不應該常常喝酒晚回家, 妻子是要陪的。
所以每次春節回家, 我見老公玩遊戲, 都會主動做客廳陪著婆婆。 期間一些, 婆婆的小錯, 我都當做是人之間溝通的衝突, 對婆婆的組織也是千依百順的。 比方婆婆把我和老公碗分隔, 說個人吃個人衛生, 自己又吃兒子剩餘的。 見我和老公喝一個杯子也會把咱們分隔。 收衣服常常只收兒子的, 我的扔一邊, 有時候我要給老公收內褲, 婆婆也要搶著去收。氣死我了,我不再寬恕她了,我有錯嗎?
婆婆也要搶著去收。氣死我了,我不再寬恕她了,我有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