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逛街都能抓到網上逃犯?

甯都一位民警告訴你

能!!!

前幾天, 寧都縣公安局肖田派出所民警姜國衛輪休在家。 當日下午17時, 姜國衛在縣城北門紅綠燈時附近逛街時,

突然停了下來, 他的目光停留在一男子身上, 總感覺似像某個網上在逃人員。 姜國衛迅速跟了上去, 並向派出所值班領導曾雪榮報告了這一情況。

男子沒走多遠進入了一理髮店內。 幾分鐘後, 曾雪榮趕到現場, 與姜國衛一起進入理髮店內對嫌疑男子進行盤查。 經警務通比對核實, 嫌疑男子正是一名“貨真價實”的網上逃犯——邱某宇。

見此情形, 邱某宇妄想跑進衛生間企圖跳窗逃跑。 姜國衛一個箭步沖了上去一把拉住其手腕, 曾雪榮也隨即沖了過來抓住其皮帶, 將其從窗戶上拉了下來, 並合力將其控制。

經查, 2017年4月25日, 邱某宇在縣城某KTV唱歌時與廖某發生打架, 將廖某打傷後潛逃在外, 被寧都縣公安局列為網上追逃對象。

民警姜國衛為抓逃犯手部受傷

目前, 犯罪嫌疑人邱某宇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現羈押在寧都縣看守所。

姜國衛真是火眼金睛

逛街擒網逃

看似偶然, 其實必然

因為逃犯的模樣

天天也在腦海中滾動播放

不知“虐”其千百遍

只等今日來相見

這樣的員警請再來一打!

普法專欄

尋釁滋事罪, 是指肆意挑釁, 隨意毆打、騷擾他人或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 或者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 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行為。

根據《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條之規定, 有下列尋釁滋事行為之一, 破壞社會秩序的, 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隨意毆打他人, 情節惡劣的;(二)追逐、攔截、辱駡他人, 情節惡劣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 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情節嚴重的;(四)在公共場所起哄鬧事。造成公共場所秩序嚴重混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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