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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臺提升民生保障水準 增強弱勢群體獲得感幸福感

膠東線上2月4日訊煙臺市高度重視困難群體的基本民生保障工作, 抓重點、破難點, 補短板、促發展, 不斷提升民生保障水準, 增強貧困弱勢群體的獲得感和幸福感。

目前, 煙臺市在市、縣兩級全部建起困難群眾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協調機制, 在鄉鎮(街道)全部建立“一門受理、協同辦理”社會救助視窗, 並不斷加大投入, 充分發揮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兜底作用。 煙臺市民政局副局長周喜訊說:“2017年7月再次提高了城鄉低保標準, 全市縣均城市低保標準提高到580元/人/月, 補助水準達到410元/人/月;縣均農村低保標準達到374元/人/月,

補助水準達到227元/人/月。 發放城鄉低保資金2.92億元, 城鄉低保標準之比降為1.55:1, 城鄉之間、縣域之間的差距進一步縮小。 ”

通過廣泛調研, 煙臺市出臺意見, 對救助供養物件的範圍、辦理救助供養的審批程式、供養的內容和供養的標準等做出明確規定, 特困人員救助供養制度全面建立。 周喜訊說:“目前, 全市現有特困人員1.3萬多人, 基本生活標準按照當地低保標準的1.4倍執行, 根據身體殘疾程度不同分別明確了照料護理標準, 並新規劃、建設了6處區域性供養服務機構, 大力推行供養服務機構的集約化建設試點。 深入開展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設施升級改造工作, 全市81處鄉鎮敬老院完成了法人登記, 達到全國星級農村五保供養服務機構標準,

管理服務機制進一步優化, 管理服務品質得到明顯提升。 ”

從2017年7月1日起, 煙臺市在全市推行民生綜合保險, 市、縣兩級財政投入2431萬元保險資金, 免費為全市653萬人、236萬戶家庭投保自然災害意外傷害保險和家庭房屋財產損失保險, 強化了保險在風險防範、損失補償、恢復重建等方面的作用, 建立起政府救助、保險保障、社會救濟、自救互救“四位一體”的新機制。 截至2017年12月29號, 接到報案及諮詢電話5719次, 符合承保條件立案2086起, 已結案1205起, 已賠付1478萬元, 未結案881起, 正在加緊進行審核、補充證據和開展理賠。 周喜訊說:“民生綜合保險制度的實施, 很好地應對了煙臺市遭受的連續嚴重旱情和頻繁強降雨造成的災害,

保障了受災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擴大了保險的覆蓋面, 在深化防災減災救災體制改革中邁出重要一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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