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是聚會助興的佳品, 同時也是釀禍鑄罪的根源。 近日, 光明轄區的一名男子就在酒後“撒潑”, 不僅大鬧公共場合, 同時還和前來處置的警方較上勁了, 二話不說, 一拳將警用電動車的擋風玻璃打裂。 目前, 該男子因涉嫌尋釁滋事, 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1月29日淩晨3時許, 深圳市公安局光明分局公明派出所接群眾報警稱:在公明某酒吧內, 一男子酒後鬧事, 現場混亂, 需要警方處理。
接報後, 公明所民警立即前往現場, 並通知事發地附近的巡邏隊員先行前往支援。 讓人震驚的是, 警方的巡邏車剛抵達現場,
晚上18時許, 待嫌疑男子酒醒後, 辦案民警立即對其進行訊問。 經審訊, 男子楊某(34歲)對其在酒吧鬧事, 並砸壞警用電動車擋風玻璃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據楊某交代:自己是該酒吧工作人員, 負責給客人倒酒, 也會陪客人喝酒。 由於當天喝了很多酒, 加上最近心情煩躁, 於是借酒勁“洩憤”。 看到前來處置的民警, 楊某也是毫無顧忌, 一拳就砸在了擋風玻璃上。 對於自己酒後“撒潑”的行為, 楊某表示高估了自己的酒量,
目前, 嫌疑人楊某因涉嫌尋釁滋事, 已被光明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警方提醒廣大市民朋友, 春節聚會, 飲酒不可避免。 飲酒時應根據自己的酒量適當飲酒, 不可肆意過量飲酒、甚至是醉酒, 以免出現無法挽回的惡果。
被砸的警用電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