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萊蕪市嚴格落實《市司法局關於做好村居(社區)和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的通知》有關要求, 努力確保村和城市社區“兩委”換屆選舉工作依法、規範、有序進行, 進一步加強全市基層人民調解組織建設。
一是提高思想認識。 進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明確村居(社區)、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是調解民間糾紛的群眾性組織, 是化解基層矛盾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實現群眾民主自治的一支重要力量, 對於加強基層民主法治建設、建設“平安萊蕪”具有重要意義。 各級各有關部門要依法將人民調解委員會換屆選舉作為村居(社區)“兩委”換屆重要任務,
二是嚴格工作原則。 堅持依法、公開、公正的原則, 規範人民調解組織的設立主體和人員組成, 把群眾威信高、綜合素質強、熱心人民調解工作的幹部群眾推選進村居(社區)、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 建立一支高素質、專兼職結合的人民調解隊伍。 村居(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換屆選舉應在新一屆村居(社區)民委員會換屆之後緊接進行, 鎮(街道)人民調委會換屆選舉應在新一屆村居(社區)人民調委會換屆選舉後30日內完成。
三是積極宣傳發動。 各區、各鎮(街道)分別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換屆選舉工作指導小組,
四是加強組織領導。 明確鎮(街道)政府主要負責人是本次換屆選舉工作第一責任人, 各區司法局、功能區社會事務管理局負責具體工作指導。 嚴肅工作紀律, 重點對候選人推薦提名、組織推選等環節是否依法進行、推選工作有無違法違紀現象等進行檢查。 落實保障措施, 各級將人民調解組織的建立健全納入基層組織建設總體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