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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察|藝術家集體維權 資料安全誰來護航?

截止發文,

ARTIST.CN 網站截圖依然顯示為coming soon 升級中

近日, 藝術圈的朋友圈有件事鬧得沸沸揚揚, 幾十位藝術家發起聲討ARTIST.CN 網, 原因是付費用戶們的個人網站處於癱瘓狀態,

藝術家們為個人網站不能使用而急得焦頭爛額。 大約自去年6月以來, 這家給不少藝術家和藝術機構製作個人網站的團隊突然遷往蘇州, 老闆李M“間歇性”聯繫不上。

無奈之下, 藝術家準備組團提起訴訟。 李M於2017年年底突然現身, 發表了聲明, 表示讓用戶耐心等待, 網站升級改版會於近期完成。 直到近日, 承諾藝術家的期限已過, ARTIST.CN老闆卻再次消失在人們的視線, 藝術家被再次發起聲討, 要求給個明確說法。 聲明發出後, 李M開始歸還部分藝術家的費用。 這場風波, 再次引發了藝術界對於個人網站服務和資料安全的討論。

藝術家維權

先來回顧一下事情的來龍去脈。 藝術家史昊鵬在微信平臺發起一篇聲討ARTIST.CN的長文, 作為用戶之一, 史昊鵬於2016年8月與ARTIST.CN 簽訂一份合同, 委託其搭建個人網站。 網站建好後, 史昊鵬開始往個人網站輸入作品資料和資料, 時間不到一個月, 網站就處於間歇性癱瘓狀態。 藝術家便諮詢ARTIST.CN的客服群一問, 才發現不止他一個人網站出了問題。 之後的兩個月裡, 客服群裡對 ARTIST.CN網站質問的聲音就越來越多。

2016 年 12 月, ARTIST.CN老闆李M在客服群裡做了一個正式的書面解釋, 原因是網站升級改版。 但此後的幾個月, 網站的使用狀況並沒有因此而得到全面的改善。 這時, 史昊鵬試圖再次諮詢客服,

客服已經人去群空。 史昊鵬隱隱覺得ARTIST.CN公司內部可能發生了大的變動, 但那時候網站還能正常用。

2017年7 月份, 史昊鵬因工作需要使用網站, 輸入網址, 發現已經查無此功能變數名稱, 前後試了幾次都無效, 感覺網站已經徹底癱瘓了, 史昊鵬再次聯繫李M,

沒有得到回應。 通過打聽, 得知李M的公司處境艱難。 出於創業艱難的同情心, 史昊鵬決定再等等看。

一直到2017年11月, 用戶們終於失去了耐心, 公開在朋友圈裡質問ARTIST.CN的消息。 通過互相聯絡, 藝術家建立了維權的群, 希望拿回功能變數名稱和相關賠償。 迫於壓力, 12 月 11 日, 李M再次開通了所有付費用戶的網站, 同時在微信朋友圈公開發了一篇道歉聲明。 (此聲明詳見文末)直到今年1月, 藝術家用戶再次反映網站又上不去了, 而李M也再次失聯。 藝術家們決定通過法律途徑尋求解決的辦法。

不少撥打ARTIST.CN老闆李M電話的使用者, 大多時候處於不接聽或停機狀態。 在此事件程序中, 藝術家更在意的是ARTIST.CN在對待用戶上的差異化。 藝術家史昊鵬向媒體透露, 很多畫廊機構和一線藝術家的網站一直沒有出現問題,他質疑的是為什麼只有他們這些付費用戶的個人網站處於癱瘓狀態?

“你說資金上周轉不開,我們都能原諒,不是說非逼你馬上要錢,可以先把你能做的做完,先把功能變數名稱轉給我,但是這些東西一拖再拖,完全什麼都不作為。其實這個態度把我們激怒了,他根本沒有把我們當成一個對等的地位,沒有把我們當成甲方來看待。”史昊鵬說到。

藝術家的資訊風險

唐佩賢三年前通過朋友介紹找到李M建立空間的網站,用了一年的網站一直沒有更新,到後來網站直接全是亂碼,處於癱瘓狀態。唐佩賢一直讓助手聯繫ARTIST.CN團隊,得到的回復是網站在升級改版,不久後便能恢復使用,但此後網站一直沒有恢復正常狀態。因為網站不能使用,唐佩賢申請的國外基金會專案也泡了湯。“因為國外檢測你個人或者機構必須得通過你的個人或機構網站,這個是在申請簽證和提報項目的時候就必須得有的。國外的藝術家全是靠網站來找到我的,可是因為網站不能用,所以別人會認為我是一個不存在的機構或不可信的,後來這個項目就沒有通過。”這樣的問題給唐佩賢造成了極大的困擾,因為功能變數名稱已經被註冊,她的空間再申請一個網站必須得換名,而因為網站不能使用也使她的誠信遭到了質疑。

藝術家邱飛則因為個人網站的癱瘓,而失去了一個重要雙年展的參展機會:“當時對方要你提供作品,其中有一條必須有你的個人網站。在申報材料的時候寫的很清楚,你的個人網站一定要屬實,如果不屬實,你將會有可能取消資格。然後我就填了ARTIST.CN給我開發的個人網站。那天是4月17號,淩晨兩點半左右我接到我的推薦人給我的電話,他說我的網站打不開,因為那個時候在評選。作品已經到了,網站打不開,非常著急,問我有沒有補救方法。淩晨兩點鐘是沒有任何補救方法的,早上起來7點鐘開始找李M,我想只要能打開就可以。對方說你只要能打開,證明不是假的就可以。但是我的網站打不開,我一直和李M協調,我說你一定要讓它在下午之前打開,因為有時差,所以下午之前打開就沒有問題。當然他沒有修好,他當時跟我講系統升級,我說我要求不高,打開就可以,他說根本打不開。到了下午四點半左右我一看沒有任何辦法了,就找了一個法國的朋友臨時給我攢了一個網站,但由於我第一次填報資訊時,填的網站不能換,造成我這個展覽乾脆沒有入選。2017年4月19號我就報警了,但是3000塊錢根本構不成詐騙,也構不成商業的問題,如果涉及到商業可以去法院起訴他。當時我是有一個私人網站的,找他做是是因為自己做的沒他的好看,我覺得設計挺好看的就用了。我跟李M還是見面聊過這個事就微信轉帳給他費用,覺得對他信任。我們之間沒有合同,我是2016年5月給他的錢,到了2016年9月份就不太好用了。”

截止發稿時,有藝術家向媒體透露,ARTIST.CN的老闆李M已經開始聯繫聲討的部分藝術家,並將當時建立網站的款項返還給藝術家。但事態的進展遠沒有返還款項這麼簡單,畢竟ARTIST.CN對外透露的用戶有兩萬多。有的藝術家將焦點放在了誠信的問題上,像邱飛和唐佩賢這樣的用戶就表示錢不是重要的,他們無法再將以個人命名的功能變數名稱網站交給這樣的機構保管。出現這樣的事情,這樣的機構是否有能力保證藝術家資料的安全保障問題是被質疑的。

在ARTIST.CN用戶中,多數表示之所以選擇ARTIST.CN是老闆李M先前在業內口碑還不錯,甚至有的用戶是直接交的錢建立的網站,連合同都沒有選擇簽訂。因為其團隊設計的網站介面美觀,並且費用低廉,也是吸引藝術家合作的重要因素。但眼下因為團隊的實力和誠信等問題,藝術家紛紛表示將停止和ARTIST.CN的合作。

“大資料+互聯網+藝術”生態如何實現保護資料安全

藝術家安先生則談到,商業社會的藝術推廣,採取付費的方式是無可非議的,只是就藝術家與藝術商業平臺合作的環節來說,各自都要儘量堅守住規範與誠信的原則,好的規則和好的商業運行機制對藝術與藝術家和藝術機構的商業利益的推廣有益無害,對大眾社會對藝術的認知也有著積極的意義。這個過程中就牽涉到藝術與商業機制的設定是否完善,這包括版權意識是否到位,以及藝術家個體對次的認知是否清晰明確,以及對自我作品版權保護的態度。

“要知道商業本質是無孔不入的,但是有人類以來的任何商業交易都是有商務邏輯、法律道德等等來約束的,因此藝術的商務邏輯也不會逃離這個大趨勢之外。我覺得藝術家要增強版權保護意識,也要對商務邏輯、商業機構有一個基本的自我判斷。目前,我本人在雅昌藝術網也有一個官網,我個人還是比較認可該網的行業形象和商業模式。官網的宣傳雖說也會有不盡人如意的地方,但是就國內現階段的狀況來看,個人的資料彙集、網站的客戶服務改進的空間還是有的,但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我們共同進步吧。”

“藝術網頁的建立並沒有門檻,但資料安全建立在一整套系統的支撐下,這是資料服務公信度的保證。”一位藝術家談到,以雅昌的藝術家官網為例,不僅僅為藝術家提供資料服務,還包括資料庫、鑒證備案、媒體、VR線上展覽、法律服務的生態系統。藝術家官網形成的藝術家資料庫、拍賣和畫廊等交易資料庫為藝術家在交易資訊認證上提供了互為鏡像的可能,為藝術家的展覽和市場交易提供參考。而鑒證備案更是為藝術家建立起保真資料庫,讓藝術作品有自己的身份證,讓藝術資料更具公信力和公共價值,幾個資料庫構成了完善的資料生態,這是保障藝術家資料安全的第一步。

同時,完備專業的媒體內容也為藝術家提供了更加豐富深入的文獻資料,另一方面線上線下的支援團隊,也為藝術家提供藝術品鑒證備案、法律維權等系列服務,這就構成了縱深的服務體系,進一步延伸了資料整合,保障藝術家資訊安全。

雅昌文化集團董事長萬捷先生曾談到,要借助科技的力量傳承、提升、傳播藝術之美。雅昌文化集團歷時四年完成了布達拉宮壁畫的數字採集工作,雅昌的智慧博物館在深圳文博會上特別建立了“故宮體驗區”,通過數位技術,讓這些千百年的文明成果得以全方位呈現。雅昌通過自身的電腦技術、影響數位技術、數碼顯微技術、三維虛擬技術,實現了文化藝術品數位化保護。不僅在文物保護,VR技術也同樣應用於現當代的藝術展覽和藝術品資料保護,在這樣的“大資料+互聯網+藝術”生態系統中,不僅實現了藝術家的個人資訊安全,而且用數位建立起動態的人類藝術文化遺產庫,在歷史坐標系上不斷傳承和發展下去。

附: 33 位 ARTIST.CN 付費用戶一同向李 M 發出的聯合聲明

附:artist.cn網站頁面上顯示的致歉與聲明

很多畫廊機構和一線藝術家的網站一直沒有出現問題,他質疑的是為什麼只有他們這些付費用戶的個人網站處於癱瘓狀態?

“你說資金上周轉不開,我們都能原諒,不是說非逼你馬上要錢,可以先把你能做的做完,先把功能變數名稱轉給我,但是這些東西一拖再拖,完全什麼都不作為。其實這個態度把我們激怒了,他根本沒有把我們當成一個對等的地位,沒有把我們當成甲方來看待。”史昊鵬說到。

藝術家的資訊風險

唐佩賢三年前通過朋友介紹找到李M建立空間的網站,用了一年的網站一直沒有更新,到後來網站直接全是亂碼,處於癱瘓狀態。唐佩賢一直讓助手聯繫ARTIST.CN團隊,得到的回復是網站在升級改版,不久後便能恢復使用,但此後網站一直沒有恢復正常狀態。因為網站不能使用,唐佩賢申請的國外基金會專案也泡了湯。“因為國外檢測你個人或者機構必須得通過你的個人或機構網站,這個是在申請簽證和提報項目的時候就必須得有的。國外的藝術家全是靠網站來找到我的,可是因為網站不能用,所以別人會認為我是一個不存在的機構或不可信的,後來這個項目就沒有通過。”這樣的問題給唐佩賢造成了極大的困擾,因為功能變數名稱已經被註冊,她的空間再申請一個網站必須得換名,而因為網站不能使用也使她的誠信遭到了質疑。

藝術家邱飛則因為個人網站的癱瘓,而失去了一個重要雙年展的參展機會:“當時對方要你提供作品,其中有一條必須有你的個人網站。在申報材料的時候寫的很清楚,你的個人網站一定要屬實,如果不屬實,你將會有可能取消資格。然後我就填了ARTIST.CN給我開發的個人網站。那天是4月17號,淩晨兩點半左右我接到我的推薦人給我的電話,他說我的網站打不開,因為那個時候在評選。作品已經到了,網站打不開,非常著急,問我有沒有補救方法。淩晨兩點鐘是沒有任何補救方法的,早上起來7點鐘開始找李M,我想只要能打開就可以。對方說你只要能打開,證明不是假的就可以。但是我的網站打不開,我一直和李M協調,我說你一定要讓它在下午之前打開,因為有時差,所以下午之前打開就沒有問題。當然他沒有修好,他當時跟我講系統升級,我說我要求不高,打開就可以,他說根本打不開。到了下午四點半左右我一看沒有任何辦法了,就找了一個法國的朋友臨時給我攢了一個網站,但由於我第一次填報資訊時,填的網站不能換,造成我這個展覽乾脆沒有入選。2017年4月19號我就報警了,但是3000塊錢根本構不成詐騙,也構不成商業的問題,如果涉及到商業可以去法院起訴他。當時我是有一個私人網站的,找他做是是因為自己做的沒他的好看,我覺得設計挺好看的就用了。我跟李M還是見面聊過這個事就微信轉帳給他費用,覺得對他信任。我們之間沒有合同,我是2016年5月給他的錢,到了2016年9月份就不太好用了。”

截止發稿時,有藝術家向媒體透露,ARTIST.CN的老闆李M已經開始聯繫聲討的部分藝術家,並將當時建立網站的款項返還給藝術家。但事態的進展遠沒有返還款項這麼簡單,畢竟ARTIST.CN對外透露的用戶有兩萬多。有的藝術家將焦點放在了誠信的問題上,像邱飛和唐佩賢這樣的用戶就表示錢不是重要的,他們無法再將以個人命名的功能變數名稱網站交給這樣的機構保管。出現這樣的事情,這樣的機構是否有能力保證藝術家資料的安全保障問題是被質疑的。

在ARTIST.CN用戶中,多數表示之所以選擇ARTIST.CN是老闆李M先前在業內口碑還不錯,甚至有的用戶是直接交的錢建立的網站,連合同都沒有選擇簽訂。因為其團隊設計的網站介面美觀,並且費用低廉,也是吸引藝術家合作的重要因素。但眼下因為團隊的實力和誠信等問題,藝術家紛紛表示將停止和ARTIST.CN的合作。

“大資料+互聯網+藝術”生態如何實現保護資料安全

藝術家安先生則談到,商業社會的藝術推廣,採取付費的方式是無可非議的,只是就藝術家與藝術商業平臺合作的環節來說,各自都要儘量堅守住規範與誠信的原則,好的規則和好的商業運行機制對藝術與藝術家和藝術機構的商業利益的推廣有益無害,對大眾社會對藝術的認知也有著積極的意義。這個過程中就牽涉到藝術與商業機制的設定是否完善,這包括版權意識是否到位,以及藝術家個體對次的認知是否清晰明確,以及對自我作品版權保護的態度。

“要知道商業本質是無孔不入的,但是有人類以來的任何商業交易都是有商務邏輯、法律道德等等來約束的,因此藝術的商務邏輯也不會逃離這個大趨勢之外。我覺得藝術家要增強版權保護意識,也要對商務邏輯、商業機構有一個基本的自我判斷。目前,我本人在雅昌藝術網也有一個官網,我個人還是比較認可該網的行業形象和商業模式。官網的宣傳雖說也會有不盡人如意的地方,但是就國內現階段的狀況來看,個人的資料彙集、網站的客戶服務改進的空間還是有的,但是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我們共同進步吧。”

“藝術網頁的建立並沒有門檻,但資料安全建立在一整套系統的支撐下,這是資料服務公信度的保證。”一位藝術家談到,以雅昌的藝術家官網為例,不僅僅為藝術家提供資料服務,還包括資料庫、鑒證備案、媒體、VR線上展覽、法律服務的生態系統。藝術家官網形成的藝術家資料庫、拍賣和畫廊等交易資料庫為藝術家在交易資訊認證上提供了互為鏡像的可能,為藝術家的展覽和市場交易提供參考。而鑒證備案更是為藝術家建立起保真資料庫,讓藝術作品有自己的身份證,讓藝術資料更具公信力和公共價值,幾個資料庫構成了完善的資料生態,這是保障藝術家資料安全的第一步。

同時,完備專業的媒體內容也為藝術家提供了更加豐富深入的文獻資料,另一方面線上線下的支援團隊,也為藝術家提供藝術品鑒證備案、法律維權等系列服務,這就構成了縱深的服務體系,進一步延伸了資料整合,保障藝術家資訊安全。

雅昌文化集團董事長萬捷先生曾談到,要借助科技的力量傳承、提升、傳播藝術之美。雅昌文化集團歷時四年完成了布達拉宮壁畫的數字採集工作,雅昌的智慧博物館在深圳文博會上特別建立了“故宮體驗區”,通過數位技術,讓這些千百年的文明成果得以全方位呈現。雅昌通過自身的電腦技術、影響數位技術、數碼顯微技術、三維虛擬技術,實現了文化藝術品數位化保護。不僅在文物保護,VR技術也同樣應用於現當代的藝術展覽和藝術品資料保護,在這樣的“大資料+互聯網+藝術”生態系統中,不僅實現了藝術家的個人資訊安全,而且用數位建立起動態的人類藝術文化遺產庫,在歷史坐標系上不斷傳承和發展下去。

附: 33 位 ARTIST.CN 付費用戶一同向李 M 發出的聯合聲明

附:artist.cn網站頁面上顯示的致歉與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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