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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行男嘴不嚴,90後老婆被罰69萬,金融飯碗不好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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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30日, 上海證監局發佈了一封《行政處罰決定書》:

公告顯示, 處罰物件叫樊菁, 女, 90後。 其通過丈夫廣州證券員工寧某, 提前獲知“金力泰收購銀橙傳媒”消息, 並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非法交易獲利17.42萬元。 對此, 上海證監局決定沒收其違法所得, 並處以3倍罰款, 合計罰沒69.69萬元。

公告中還詳細講述了事情緣由:

金力泰自2011年上市以來, 一直在尋找同行業公司做並購, 正巧, 上海銀橙文化傳媒股份有限公司作為新三板掛牌公司也有融資需要, 需求所致, 只差媒人。

於是, 2016年2月春節後, 廣州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總經理潘某向金力泰推薦了銀橙傳媒, 雙方一拍即合。

在廣州證券的撮合下, 兩方於2016年3月上旬達成收購合作意向。 隨之金力泰宣佈公司正在籌畫重大事項,

自3月22日開市起停牌。

然而, 就是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 廣州證券員工甯某的老婆樊菁利用“徐某新”中山證券帳戶完成了上述交易, 而後被證監會發現了並處罰。

投行男啊, 你們可管好自己的老婆?

這種事情也不少了, IPO君想起2011年證監會也處理一起老婆相關事件。

中國某金融有限公司投資銀行部副總經理鄒某, 年薪百萬的投行男, 負責公司投資銀行部大客戶專案組的人力資源調配工作。

2011年1月21日至24日期間, 鄒某在安排X公司重組專案組成員工作的過程中, 得知了這家公司重組的事項。 突然腦子一抽, 想到老婆在家沒事幹多無聊, 乾脆“給她找點事情做”,

作為投行男的老婆, 不會搞事情投資怎麼行?

1月24日(週一)開盤後, 鄒老婆將帳戶中原有股票全數拋出, 開始大量下單買入X公司。

財富就像龍捲風, 來得迅猛, 鄒老婆難以把持, 又用小舅媽倪某的帳戶買進了77萬股, 鄒某知道後, 嚇得半死, 要求傻老婆儘快減持。

鄒老婆拋出近一半, 把錢放在自己老爸帳戶上, 本來計畫買個大房子去。

呵呵呵, 搞內幕還敢在股市出出進進, 挑釁誰呢?很快, 這兩口子就被證監會查處了。

鄒某事後坦言, 自己之所以涉嫌內幕交易, 主要跟妻子有關係。 妻子張某大學主修語言類專業, 對證券投資類資訊並不瞭解。

IPO君翻譯一下, 這事兒吧, 和我老婆息息相關, 我老婆可能是個二傻子……

最後來普個小法:

很多投資者可能會認為, 只要自己不是證券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就可以買賣證券。

錯!

《證券法》第七十三條, 已明確將禁止從事證券交易活動的人群限定為“證券交易內幕資訊的知情人”和“非法獲取內幕資訊的人”。

同時, 2012年6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內幕交易、洩露內幕資訊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條第(二)項規定, 又明確將“內幕資訊知情人員的近親屬或者其他與內幕資訊知情人員關係密切的人員”認定為“非法獲取證券、期貨交易內幕資訊的人員”。 因此, 內幕資訊知情人員的近親屬也不得從事證券交易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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