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山東省人社廳研究制定《山東省事業單位特設崗位設置使用辦法(試行)》, 進一步健全事業單位崗位設置管理制度, 更好地促進和服務高層次創新人才引進和使用。 《辦法》規定, 特設崗位在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中設置, 特設崗位實行聘期管理。 經批准設置的特設崗位每個聘期一般不超過5年。 《辦法》從2017年12月27日起施行。
根據《辦法》, 特設崗位在主要以專業技術提供社會公益服務的事業單位中設置。 特設崗位主要在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類別中的主系列設置。 根據教育、科研、醫療衛生、農業等產學研領域特殊需要,
哪種情形
設置特設崗位
據悉, 經核准設置的相應主系列專業技術崗位、輔助系列專業技術崗位或技術工工勤技能崗位沒有空缺的, 可申請設置特設崗位。 《辦法》規定了事業單位設置特設崗位的三種情形:引進事業發展急需的海內外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和專門人才及其團隊的;開展國內外專案合作, 或者承擔國家、省重大科技攻關項目、研究專案與課題, 本單位工作崗位和人員無法滿足工作需要,
如何聘用?
《辦法》規定, 特設崗位人員聘用應當符合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崗位聘用、工人技術等級考核等有關規定, 實行職業資格准入的崗位, 其基本任職條件應當包括准入控制的要求。 特設崗位實行聘期管理。 經批准設置的特設崗位每個聘期一般不超過5年, 因工作任務未按期完成需要延長的, 須按規定程式經審核備案部門同意後, 可適當延長聘用期限, 但最多不超過3年。 事業單位應當根據聘用合同規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工作標準等為依據, 以工作績效為重點內容, 對特設崗位聘用人員進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
福利待遇
在福利待遇方面, 《辦法》規定, 特設崗位所聘人員根據所聘崗位等級執行相應工資福利待遇, 參加本單位績效工資分配。 屬於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的, 經有關部門批准, 也可實行年薪制、專案工資、協定工資等靈活分配方式。
如何核銷
特設崗位
《辦法》規定了三種特設崗位核銷的情形:特設崗位人員聘期屆滿, 聘用合同終止, 與本單位的人事關係終止;特設崗位人員聘用期間, 本單位相應常設崗位出現空缺, 除特設崗位人員提出不轉聘該空缺崗位的, 事業單位要按照規定程式將特設崗位人員轉聘至該空缺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