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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州城管再開高額罰單:違規張貼戶外廣告,罰款26000元

大河報·大河用戶端記者 賀笑天 通訊員 王彥斐 文圖

本報訊 1月31日上午, 幾名員警和城管執法人員來到位於鄭州經三路農業路附近某公司內調查瞭解情況, 看到突然來訪的執法人員, 正在上班的李某感到很驚訝, 然而當得知執法人員的來意, 和面對確鑿的證據時, 李某懊悔不已。 原來, 李某所在的公司, 在鄭州市區張貼小廣告, 被執法人員發現。 最終, 被罰了26000元。

事件:一張百元“假幣”, 引起執法人員注意

讓李某懊悔的事兒要從幾天前說起, 1月27日上午, 鄭州市金水區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執法人員正在花園路農業路附近巡查,

發現硬隔離欄杆上粘貼有一張百元“人民幣”。

經過仔細查看, 發現這張百元“人民幣”上竟然印著“租房熱線”四個字, 及聯繫電話。 執法人員立即打開執法記錄儀取證。 “經過巡查, 發現在花園路農業路口附近張貼類似廣告的大約有二十餘處。

”執法人員劉勇說。

經驗豐富的執法人員撥通了張貼廣告上留下的聯繫電話, 瞭解一些情況, 搜集好證據後, 執法人員立即將情況向局裡彙報, 並聯繫了“四室一庭”公安警務室警務人員。

在警務人員的幫助下, 於是就出現了開頭的一幕, 幾名員警前往李某所在的公司將其帶回金水區執法局進一步調查瞭解情況。

處理:違法證據確鑿, 城管開出26000元大罰單

2月1日, 該公司法定代表人王某, 來到金水區執法局接受調查詢問。 據瞭解, 這家公司成立不久, 經營者急於開拓市場, 無意間在網上發現可通過一些“手段”引起消費者注意, 於是就將看似百元大鈔的紙張上印上房產銷售的聯繫方式, 以此來吸人們眼球, 殊不知該行為已經違反了相關法律法規。

依據《鄭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五條第三款:“在城市道路、廣場、立交橋、臨街建(構)築物、公共設施以及樹木上禁止塗寫、刻畫、張貼戶外廣告”的規定。 同時, 依據該條例第三十五條:“違法本條例第十五條第三款規定的,

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對廣告主或者廣告發佈者處以五千元以上三萬元以下罰款;對實施者責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處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罰款。 ”的規定, 根據掌握該行為的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社會危害程度和相關證據, 確定該違法行為為嚴重違法行為。

負責處理該案件的直屬中隊副隊長韓栓柱說, 他們擬對其作出三萬元的行政處罰, 在聽取相對人的陳述申辯後, 同時相對人也比較配合, 最終決定對實施該違法行為的單位作出26000元的行政處罰, “該公司在接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第二日已將罰款交至銀行了”。

亮點:“四室一庭”執法模式, 助推城市管理

何為“四室一庭”?據瞭解, 金水區執法局“四室一庭”包括“公安警務室”、“公證服務室”、“法律援助室”、“行政調解室”和“城管巡迴法庭”,

違法相對人如果對城管執法有異議, 可通過法律援助向律師詳細瞭解相關法律條款, 瞭解自己為啥違法, 依據是啥, 執法人員有多大的自由裁量權等, 以此來保障違法相對人的合法權益。 本案中, 相對人在瞭解相關程式後, 積極配合, 同時也進行陳述申辯, 執法人員最終作出26000元的行政處罰。

有市民會好奇,城管執法人員維護市容是分內工作,怎麼還請來了公安警務人員?原來,是為了解決執法過程中執法相對人資訊取得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權有限等問題。金水區執法局聯合公安、交警等部門,成立了公安警務室,協助城管執法人員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確保執法順暢,避免暴力抗法。“我們邀請員警參與其中,順利的將相對人“請”到局裡,配合調查瞭解情況,案件得以順利進行。”該局副大隊長李化付告訴記者。

另外,面對“拒交罰款”的行政違法人,城管執法引入了司法保障機制。據瞭解,金水區人民法院在金水區執法局設立了城管巡迴法庭,人民法院介入城管執法工作領域,對非訴訟案件實行強制執行,提升了執法的權威性。

簡單說就是,城管執法人員將違法相對人的違法事實弄清楚,證據確鑿,並取得相對人的有效資訊後,將這些內容提供給法院,並由法院協助來強制執行。

連結:

去年12月份,滎陽一家公司在鄭州市區張貼小廣告,被鄭州金水區執法局罰款15000元。而這也是自去年10月1日《鄭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實施以來,鄭州市第一例依據該條例對違法張貼廣告行為的處罰。

編輯:薛貝貝

有市民會好奇,城管執法人員維護市容是分內工作,怎麼還請來了公安警務人員?原來,是為了解決執法過程中執法相對人資訊取得難、城市管理行政執法權有限等問題。金水區執法局聯合公安、交警等部門,成立了公安警務室,協助城管執法人員行使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工作,確保執法順暢,避免暴力抗法。“我們邀請員警參與其中,順利的將相對人“請”到局裡,配合調查瞭解情況,案件得以順利進行。”該局副大隊長李化付告訴記者。

另外,面對“拒交罰款”的行政違法人,城管執法引入了司法保障機制。據瞭解,金水區人民法院在金水區執法局設立了城管巡迴法庭,人民法院介入城管執法工作領域,對非訴訟案件實行強制執行,提升了執法的權威性。

簡單說就是,城管執法人員將違法相對人的違法事實弄清楚,證據確鑿,並取得相對人的有效資訊後,將這些內容提供給法院,並由法院協助來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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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12月份,滎陽一家公司在鄭州市區張貼小廣告,被鄭州金水區執法局罰款15000元。而這也是自去年10月1日《鄭州市戶外廣告和招牌設置管理條例》實施以來,鄭州市第一例依據該條例對違法張貼廣告行為的處罰。

編輯:薛貝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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