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人販子騙術升級,家長監護也要升級

馬上就要過春節了。 過年當然是值得開心的事, 但過年前後, 也是大家最忙碌的時候:不僅孩子們忙著準備考試, 父母們忙著工作,

連小偷也準備年底沖業績, 人販子也發話了:“拐騙小孩老容易啦, 尤其是春節前的那段時間, 人多, 家長無論生活還是工作都很忙, 這個時候成功率是最高的。 ”(2月3日《新華每日電訊》)

近年來, 在“寶貝回家”等民間運動的推動與公安機關打拐行動的共同努力之下, 拐賣兒童案件的破案率已有大幅提升, 拐賣兒童犯罪行為也得到有效的遏制。 但是, 我們也應當看到, 隨著公安機關打擊力度的不斷加碼, 人販子也不斷升級拐賣孩子的騙術, 讓人覺得防不勝防。 而每一個騙局的得手, 背後便是一個孩子的失蹤, 一個家庭的噩夢。

現實中, 即便沒有親身體會過孩子被拐賣的痛苦, 但如果看過打拐題材電影《親愛的》, 從男女主角艱難曲折的尋子故事中,

相信每個人都會對拐賣兒童行為深惡痛絕。 而據《公安統計年鑒》最新統計資料顯示, 我國每年約有2萬被拐賣婦女兒童案件立案。 也就是說, 平均每天就有50余起拐賣婦女兒童案件, 這一數字依然是觸目驚心的。

如何避免悲劇的發生?報導中, 不僅對人販子坑蒙拐騙的5種誘拐新招逐一進行了介紹, 而且針對人販子的誘拐伎倆進行了點評, 並告誡大家要瞭解和掌握防拐知識, 教會孩子自救的方法, 防患於未然。 這些提醒都是善意的, 但應認識到的是, 對於年幼的孩子, 即便是傳授了防拐常識, 在脫離家長監護的情況下, 恐怕亦難避免悲劇的發生。

從法理的角度來看, 民法總則、侵權責任法、未成年人保護法等國家法律都明確提出,

父母對小孩的撫養、監護、保護等是不能逃避的法定義務。 然而, 具體到現實中, 這份沉甸甸的法定責任, 因為種種原因, 並沒有落實到位。 縱覽以往發生的拐賣兒童案例, 從中不難發現, 其實人販子的誘拐伎倆“技術含量”並不算高, 悲劇發生的深層次原因, 關鍵在於身為監護人的家長的確有疏忽失職之處, 給犯罪分子有了可乘之機。

如何確保法律責任的落實, 如何提升“馬大哈”父母的責任感?這同樣是更好的保護未成年人權益需要回答好的問題。 因為在很多人看來, 如果家長提高警惕, 認真履行監護人的責任, 陪伴在孩子身邊, 顯然是能夠避免悲劇發生的。 鑒於此, 去年“兩會”期間, 13名全國政協委員提交了“關於未成年人監護失職(疏忽)行為“入刑”的建議”,

呼籲追究失職監護人的法律責任, 這無疑是很有必要的。

當然, 除了家長切實履行好監護職責之外, 更需要公安機關本著對人民高度負責的態度, 進一步加大刑偵力度, 全力扼殺拐賣兒童的犯罪行為。 同時, 社會公眾及廣大媒體也要增強監督舉報意識, 在全社會形成全民反拐的氛圍。 更為關鍵的是, 還要加大對買方市場的打擊力度, 只有讓買方也受到應有懲罰, 只有摧毀了畸形的市場需求, 才能真正斬斷拐賣犯罪的源頭, 才能讓無辜的孩子遠離傷害。

文/丁恒情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