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31日, 在金沙縣淮河路金槐社區路段, 發生一起交通事故, 導致一名行人受傷, 三輪車駕駛員棄車逃逸, ......。
當日下午18時45分, 金沙交警二中隊接到群眾馬某某報警稱:在金沙縣淮河路金槐社區路段, 一輛電動三輪車撞到行人後駕駛員棄車逃逸, 請求出警。
接到報案後, 二中隊中隊長何軍和民警立即帶領中隊隊員趕往事故現場, 傷者已經被送往醫院救治, 現場只有一輛側翻的無牌電動三輪車。 辦案民警找到報案人馬某某, 馬某某說當時他開車經過該路段, 正好看見了事件的經過, 但由於當時天快黑了, 光線太暗沒看清肇事者的相貌特徵。 民警調取了馬某某所駕駛車輛的行車記錄儀視頻發現, 就在肇事電動三輪車經過行人身邊時, 行人突然倒在了路邊, 電動三輪車失控向前行駛一段距離後側翻倒地, 駕駛員爬出車輛回頭看了一眼, 未作停留,
辦案民警再次對事故電動三輪車進行全面詳細檢查時, 在車的夾縫裡發現了一個小小的筆記本, 上面記錄了運輸傢俱的資訊,
據胡某某交代, 當天下午他駕駛電動三輪車準備去客車站, 行駛至淮河路金槐社區路段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