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是個命苦的孩子, 十幾歲的時候就獨自出來討生活了, 在外面也學了些技能, 混口飯吃沒問題。 24歲的他談了個女朋友, 到了談婚論嫁的年紀, 可是他現在連辦婚禮的錢都沒有。
其實劉志小時候也有一個幸福的家庭,
不過父母在他五歲那年離婚了,
劉志跟著父親,
母親那邊早就斷了聯繫。
後來父親娶了個後媽,
後媽脾氣不好,
也不待見劉志,
有什麼好事都想著親兒子,
幹活才會叫劉志。
劉志上高中那會, 父親患了胃癌離世, 劉志成了一個無父無母的孤兒, 學業也荒廢了, 多年來一次家都不回。 可是現在, 劉志突然急用錢, 想著唯一的出路就是找後媽借點錢, 好歹那些家產以前是父親的, 劉志厚著臉皮就去了。
到家之後,
家裡的一切還和以前差不多。
看到後媽和弟弟,
劉志開門見山的說明了情況。
後媽沒好氣的回應,
說借錢才想起來回來,
當家裡是提款機嗎?劉志辯到這些家產是父親的,
也應該有自己一份。
後媽一聽,
進屋拿了幾件父親的舊衣服扔給劉志,
說這就是父親的遺物,
剩下的都是他娘倆的。
劉志心裡感覺無比羞辱, 灰溜溜的走了。 回到家劉志把衣服狠狠摔在地上, 沒想到從裡面掉出一個銀行卡,
可轉念一想,
劉志恍然大悟,
衣服裡有錢後媽怎麼不知道?難道是後媽給的?可是她為什麼不當面給,
你們理解後媽的做法嗎?(圖片來源於網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