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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黃山市導遊員:全市導遊員優質服務倡議書

近年來, “青島大蝦”、雲南“惡導遊打人”、黑龍江“雪鄉導遊宰客”事件等市場亂象不斷被曝光, 引起社會各界地廣泛關注。 隨著一年一度的“春節”黃金周日益臨近, 我市旅遊市場將再度升溫。 為積極回應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的高品質發展要求, 2018年全國旅遊工作會議提出的“優質旅遊發展新時代”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三年“品質革命”推進計畫。 市旅遊委員會牽頭市導遊員協會創新發展理念, 決定開展導遊行業“步入新時代、展示新風采”主題活動, 進一步加強行風建設, 提升服務品質, 切實做到禮貌待客、熱情周到、誠信經營、優質服務,

樹立導遊員良好形象。 為此, 特向全市導遊員發出優質服務倡議:

一、加強思想學習, 強化職業操守

自覺加強職業道德教育和服務技能學習, 增強法律法規和文明旅遊等方面的意識。 遵守《黃山市旅遊服務行業規範100則》、《《黃山市導遊人員誠信服務規範》》等管理制度, 嚴格執行《導遊服務規範》、《導遊領隊引導文明旅遊規範》和黃山市《導遊人員服務規範》等相關標準, 不斷提升職業道德、服務技能和文明素質, 充分展示作風正、素質高、業務精的黃山“儒導”良好形象, 實現“黃山導遊, 城市名片;促進交流, 民間大使”的目標。

二、遵守法律法規, 規範導遊服務

嚴格遵守《旅遊法》、《旅行社條例》、《導遊人員管理辦法》、《旅遊安全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和法規及相關規定,

發揚徽州 “以誠待人、以信取事”的優良傳統, 塑造“夢幻黃山、禮儀徽州”的良好品牌, 確保旅遊服務品質, 保障旅遊者的合法權益。

三、弘揚契約精神, 堅持誠實守信

弘揚重視規則和尊重規則的契約精神, 強化規則意識, 忠實履約踐約。 嚴格遵守旅遊合同, 按照旅行社接待計畫要求提供優質旅遊服務。 對旅遊合同中的旅遊起止時間、價格、行程路線、服務標準及違約責任等具體內容作出真實、準確、完整的說明。 不得擅自改變旅遊行程、減少服務專案、降低服務標準, 不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旅遊者參加非合同約定的付費項目。 還應向旅遊者提供真實可靠的旅遊服務資訊, 堅決抵制一切誤導旅遊者的虛假資訊,

確保旅遊者明明白白消費。

四、落實責任制, 確保旅遊安全

導遊員上團前嚴格核對旅遊計畫行程, 遊覽安排要留有餘地。 團隊遊客乘坐纜車的, 導遊員應陪同前往乘坐;團隊遊客步行登山的, 導遊員應陪同徒步登山, 堅決杜絕團隊遊客不乘纜車而導遊員乘纜車的甩團現象發生。 遵守各類安全管理制度, 密切關注旅遊過程中的吃、住、行、遊、購、娛的不安全因素, 對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 應及時向旅行社及有關部門報告。

五、提倡團結協作, 營造和諧氛圍

秉承“遊客為本, 服務至誠”宗旨, 愛崗敬業、恪盡職守, 發揮團隊精神, 主動配合各協作單位工作, 不得提出無理要求, 友善對待相關單位工作人員,

共同為旅遊者提供優質服務。

黃山市旅遊委員會 黃山市導遊員協會

2018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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