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
是一種性質十分惡劣
情節十分嚴重的交通違法行為
需要認識到的是
並不是撞人之後離開算逃逸
開車碰撞公共設施後
未報警就離開現場
也是一種交通肇事逃逸的行為
2018年1月9日1時48分, 湯某駕駛車牌號為浙B3K×××小型客車, 行駛在至長興縣長州路經一大橋南堍時, 突然撞向了路邊的隔離花壇, 造成車輛、花壇受損的交通事故, 事故發生後, 湯某棄車離開現場。
視頻動態圖
經民警詢問得知, 駕駛員湯某在由東向北右轉彎時, 與朋友阿裡(化名)發生爭吵, 方向盤突然失控, 左前輪胎撞向中央綠化帶邊緣, 因車輪胎劃破, 無法行駛。
事故現場照片
湯某告知, 因自己沒有駕駛證, 發生事故後未報警, 當時只撥打了114, 想叫拖車將自己車子拖走, 等待十分鐘左右, 便與朋友離開事故現場。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交通肇事逃逸後果
1、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發生交通事故後當事人逃逸的, 逃逸的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但是, 有證據證明對方當事人也有過錯的, 可以減輕責任。
2、終生禁駕、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二款: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三款: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 尚不構成犯罪的, 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3、保險不能賠付
《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條款》有明確約定肇事逃逸是保險公司拒賠的免責事由。
4、逃逸致人死亡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 違反交通運輸管理法規, 因而發生重大事故, 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 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運輸肇事後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別惡劣情節的, 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法律連結: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條第一款, 駕駛機動車, 應當依法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條第一款, 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 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停車, 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 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 並迅速報告執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 應當標明位置。 乘車人、過往車輛駕駛人、過往行人應當予以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