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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知道喝酒不能開車,
那喝酒後能騎電動車或者自行車嗎?
答案肯定是
最近正陽交警查獲一起
醉酒駕駛電動車違法行為
這也是正陽首例醉酒駕駛電動車入刑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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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3日23:12分左右, 正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交警在南環路進行酒駕整治時, 一輛電動汽車由西向東的搖搖晃晃的駛來, 民警將其攔下後, 聞到駕駛員一股濃烈的酒味, 經對其呼氣酒精測試, 駕駛員王某呼氣酒精含量顯示為100mg/100mL, 達到醉駕標準。
隨即, 民警將王某帶往醫院進行抽血檢測。 經鑒定, 王某血液中乙醇含量為144.33毫克/100毫升, 面對檢測結果, 王某質疑稱:我有C1駕駛證, 開的又是電動汽車,
1月31日, 交警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二款之規定, 給予王某吊銷駕駛證並五年之內不得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
事實上自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GB7258-2012)就明確規定:
設計時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 重量超過40公斤的電動車被作為“輕便摩托車”而納入機動車管理範疇, 因此醉酒駕駛超標電動車並認定為醉酒駕駛機動車,
交警蜀黍這樣說
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條規定, 機動車是指“以動力裝置驅動或者牽引, 上道路行駛的供人員乘用或者用於運送物品以及進行工程專項作業的輪式車輛”, 電力驅動也屬動力驅動的一種。
根據《電動車通用技術條件》的規定, 主要技術性能要符合最高車速應不大於20公里/小時, 整車品質不大於40公斤的要求。 現在市面上很多電動車都超過這個標準的, 速度更是遠遠的超過了20公里/小時。 所以說酒後駕駛這種“超標”電動車的, 仍會被視為酒駕, 一樣會受到法律的處罰。
目前路上很多電動車
“超標”的可能性極大
如果騎電動車酒後闖禍
可就不是按照非機動車的處理標準
進行處罰50元了
“超標”電動車就得按機動車酒駕處罰啦
醉酒會讓人意識不清, 在駕駛非機動車時, 不僅把握不住方向, 而且對外界車輛、人流判斷不准, 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十分危險。
小編提醒廣大駕駛人
飲酒後不要駕駛機動車與電動自行車,
避免造成人財物的損失。
查實醉酒駕駛超標機動車並認定為機動車的,
將被以危險駕駛罪進行立案入刑。
提醒廣大非機動車駕駛人
如果飲酒過多, 請不要騎車,
這是對自己也是對家人負責!
領導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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