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持創新立國戰略提升創新能力
3月4日,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民進、農工黨、九三學社聯組會上發表講話:“希望我國廣大知識份子積極投身創新發展實踐, 想國家之所想、急國家之所急, 緊緊圍繞經濟競爭力的核心關鍵、社會發展的瓶頸制約、國家安全的重大挑戰, 不斷增加知識積累, 不斷強化創新意識, 不斷提升創新能力, 不斷攀登創新高峰。 ”
全面優化創新發展環境 加快形成創新文化
當前, “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是核心戰略”, “創新是引領發展的第一動力”等逐步成為各級黨委政府和全社會的共識。
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科技廳廳長周國輝指出, 堅持創新立國戰略不動搖要突出重點、搶抓機遇, 加快提升創新能力。 目前, 我國整體創新能力居全球第18名,
完善智慧財產權工作 提高自主創新能力
“要突破制約產學研相結合的體制機制瓶頸, 讓機構、人才裝置、資金、專案都充分活躍起來, 使科技成果更快推廣應用、轉移轉化”。 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指明了方向。
“由於智慧財產權品質不高、佈局不盡合理, 智慧財產權成為了紙面上的權利, 未能有效轉化運用, 我國的智慧財產權運用績效未能充分發揮, 智慧財產權對創新驅動發展的支撐保障和引導作用未能充分發揮。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上海大學校長金東寒指出, 為完善智慧財產權工作, 我國要實行更加嚴格的智慧財產權保護, 完善快速維權機制, 以嚴保護、快維權確保運用績效的發揮。 同時, 要以運用為導向, 引導創造、保護和管理, 從創造推動模式轉變為運用引導模式。 要健全工作評價標準, 不以數量、規模論英雄, 而以經濟融合度為評價標準, 從重視數量積累向重視品質提升和結構優化轉變。
全國人大代表、蘇州東南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研發總監曹勇說, 要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 在科研資源上多向民營企業、中小型科技企業傾斜;在制定國家科技和產業發展規劃時更廣泛徵求企業意見, 擴大企業在國家創新決策中的話語權, 充分反映企業的實際需求。
激發科技人才的創新活力
“要大興識才愛才敬才用才之風, 改革人才培養使用機制, 借鑒運用國際通行、靈活有效的辦法, 推動人才政策創新突破和細化落實,真正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讓更多千里馬競相奔騰。”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強調了人才的重要。
“要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上海大學校長金東寒代表說,目前,我國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體系急需完善,以滿足智慧財產權人才的複合性、應用性、國際化特點,需要注重智慧財產權學科定位的頂層設計,完善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模式,形成多層次、多樣化的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體系,為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我國科技與世界先進水準還有差距,科技創新還有不少“短板”。如關鍵領域核心技術受制於人的格局沒有從根本上改變,科技基礎仍然薄弱,科技創新能力特別是原創能力還有很大差距。中國科學院院士、國防科學技術大學電腦學院教授周興銘說,要改變這種現狀,關鍵在人才,尤其是那些擁有世界眼光、游刃於時代前沿的創新型、領軍型人才。要深刻認清培養高端創新型人才的緊迫性和極端重要性,加強領域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使目標導向研究和自由探索相互銜接、優勢互補,形成教學與科研、產業互相促進、協同培育人才的模式,打牢我國科技創新的科學和人才基礎,在基礎科技領域作出重要創新、在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取得大的突破,引領產業與應用的發展。要處理好科研價值與科技工作者地位的關係,落實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權,賦予創新領軍人才更大的自主權、更多的人財物支配權,加快科研經費和專案管理制度改革,從體制機制上為科研人員鬆綁解壓,不再為雜事瑣事分心勞神,使創新者能夠“名利雙收”。
推動人才政策創新突破和細化落實,真正聚天下英才而用之,讓更多千里馬競相奔騰。”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上海代表團審議時的講話強調了人才的重要。“要加強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體系建設。”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工程院院士、上海大學校長金東寒代表說,目前,我國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體系急需完善,以滿足智慧財產權人才的複合性、應用性、國際化特點,需要注重智慧財產權學科定位的頂層設計,完善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模式,形成多層次、多樣化的智慧財產權人才培養體系,為智慧財產權強國建設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撐。
我國科技與世界先進水準還有差距,科技創新還有不少“短板”。如關鍵領域核心技術受制於人的格局沒有從根本上改變,科技基礎仍然薄弱,科技創新能力特別是原創能力還有很大差距。中國科學院院士、國防科學技術大學電腦學院教授周興銘說,要改變這種現狀,關鍵在人才,尤其是那些擁有世界眼光、游刃於時代前沿的創新型、領軍型人才。要深刻認清培養高端創新型人才的緊迫性和極端重要性,加強領域企業、科研院所和高校合作,使目標導向研究和自由探索相互銜接、優勢互補,形成教學與科研、產業互相促進、協同培育人才的模式,打牢我國科技創新的科學和人才基礎,在基礎科技領域作出重要創新、在關鍵核心技術領域取得大的突破,引領產業與應用的發展。要處理好科研價值與科技工作者地位的關係,落實高校和科研院所科研自主權,賦予創新領軍人才更大的自主權、更多的人財物支配權,加快科研經費和專案管理制度改革,從體制機制上為科研人員鬆綁解壓,不再為雜事瑣事分心勞神,使創新者能夠“名利雙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