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證監會通報5宗案件方正集團時任董事長被追加處罰

監管動態

2月2日,《證券日報》記者獲悉,證監會近日依法對5宗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包括1宗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1宗超比例減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內交易股票案,1宗操縱市場案,1宗內幕交易案,1宗短線交易案。

在1宗資訊披露違法違規案中,方正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北大方正集團有限公司(簡稱方正集團)等因資訊披露違法違規,前期已被證監會行政處罰。 其中,方正集團時任董事長魏新是對方正集團違法行為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經公告依法履行《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送達程式,依據《證券法》,證監會決定對魏新給予警告,並處以30萬元罰款。

在1宗超比例減持未披露及限制期內交易股票案中,杜佳林是持有浙江艾迪西流體控股有限公司(簡稱艾迪西,現變更為申通快遞股份有限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東。 2016年2月份,杜佳林在累計減持比例達到上市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時,沒有依法停止賣出,且未履行資訊披露義務,違反法律規定減持的股份數為501.12萬股,違反法律規定減持金額約1.62億元。 杜佳林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有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杜佳林超比例減持未披露及在限制轉讓期限內減持的行為給予警告;對其超比例減持未披露行為處以40萬元罰款,對其限制轉讓期限內減持行為處以約971萬元罰款。

在1宗操縱市場案中,2015年9月14日至9月15日期間,朱彬控制使用“朱彬”“朱某宏”和“林某麗”3個個人帳戶,利用資金優勢將“特力A”股價封至漲停,後連續、大額以漲停價申報買入,強化漲停趨勢,又進行虛假申報,影響“特力A”價格和交易量,獲利約33.5萬元。

朱彬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沒收朱彬違法所得約33.5萬元,並處以約100.5萬元罰款。

在1宗內幕交易案中,徐晗坤系中牧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中牧股份)收購廣西揚翔股份有限公司飼料板塊業務相關內幕資訊的知情人。 在內幕資訊敏感期內,徐晗坤使用其本人證券帳戶買入“中牧股份”10.57萬股,沒有違法所得。 徐晗坤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證監會決定對徐晗坤處以60萬元罰款。

在1宗短線交易案中,2017年1月10日,安徽山鷹紙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山鷹紙業)召開第六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表決通過韓玉紅擔任山鷹紙業財務負責人,並于同日與韓玉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合同當日生效。 2017年1月10日至2017年8月25日期間,韓玉紅控制使用“韓玉紅”證券帳戶多次買賣“山鷹紙業”股票,買賣行為間隔均短於6個月,累計買入54100股,累計賣出53700股。 韓玉紅的上述行為違反了《證券法》相關規定,構成短線交易行為,依據《證券法》相關規定,安徽證監局決定對韓玉紅給予警告,並處以3萬元罰款。 ■記者 左永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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