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第347期
“檢察官阿姨, 我是不是沒救了?”“他們都不肯原諒我, 我這輩子大概是沒有希望了吧?”……小明的問話, 一直縈繞在我的腦海。 他內疚悔恨、迷茫無助的樣子, 像是蒙在我心裡的一層陰影, 揮散不去。
2017年盛夏的一天, 小美因厭學離家出走, 通過手機聯繫了網友小強和小明, 三人在外吃飯並喝了酒。 飯後, 為躲避家人找尋, 小美住進了小強的出租屋, 同住進來的還有小明。 當晚, 三人同睡一張床。 淩晨, 小美睡夢中抱住小明, 小明醒後對半夢半醒的小美實施了性行為。
青春衝動的背後, 一邊是男孩無盡的悔恨,
出於職業的理性, 又出於人性的惻隱、女性的母愛憐憫,
為挽救這兩個家庭、兩個孩子, 我們為他們量身定做了心理疏導方案。 在看守所裡, 我和同事先就此案對小明進行了教育,
在小美父母的陪同下, 心理諮詢師針對小美被性侵時年僅13周歲且系在校學生的特殊情況, 運用危機干預的系列心理諮詢技巧, 對她進行了近2小時的心理疏導。 同時, 諮詢師還對陪同小美前來接受心理疏導的父母單獨進行了心理輔導,
此外, 我們開展了親職教育, 同雙方家長交流了與青春期的孩子交流的方式、父母的角色意識的培養以及為孩子創造良好的家庭環境等內容, 家長們表示受益頗多。 小美說:“媽媽, 我感覺你變了, 不再是以前那個討厭的媽媽了, 而是一個可以跟我無話不說的媽媽了!”
2017年12月, 庭審當天, 小美的父母和小明的母親都來到了庭審現場。 小明沒有了在看守所時的抵觸和消極, 就自己的行為進行了深刻地反省, 對小美造成的傷害給小美及其父母誠摯的致歉, 並向法庭遞交了悔過書。 小美的父母也當庭表示對小明的諒解, 希望法庭對小明從輕處理, 給他一個改過自新的機會。 最終, 法院考慮小明認罪態度良好, 並取得受害人諒解的情形, 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
辦理這個案件,讓我對未檢工作有了更深的認識。懲罰不是目的,教育和保護才是目的。未檢檢察官應該用更多的愛和行動去關愛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讓他們感受到司法的陽光,更加健康快樂的成長。
文字丨劉程程 賀 鑫
編輯丨賀 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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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這個案件,讓我對未檢工作有了更深的認識。懲罰不是目的,教育和保護才是目的。未檢檢察官應該用更多的愛和行動去關愛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讓他們感受到司法的陽光,更加健康快樂的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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