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銳是個農村大齡小夥, 32歲了, 還沒有娶到媳婦, 七十多歲的父母都急得滿頭白髮。
家裡窮, 父母年紀大, 在農村幹農活收入又不高, 長相普通, 憨厚又老實, 也沒什麼本事, 這就是每一個和張銳相親的女人搖頭的地方。
眼看自己這麼大年齡了,
仍然孑然一身,
就斷了娶個老婆的念頭,
好好陪老父母走好晚年。
可人的命運就是比較奇怪, 斷了這個念頭就會有其他念頭, 想著既然討不到老婆, 就抱個孩子給自己養老送終吧, 男孩女孩倒也無所謂。
有一天張銳去城裡農貿市場去買東西,
突然發市場拐角處垃圾堆旁邊有個四五歲的小女孩翻垃圾吃,
看著挺可憐的。
於是他就拉住小女孩的手準備把她帶回家, 這時小女孩的父親出現了, 說自己帶著孩子到處找丟了的老婆, 已經花的身無分文, 讓張銳幫自己照顧女兒一天, 回頭他再帶走女兒。
忠厚的張銳聽他說了原因後,
可是這樣一別兩年, 再也不見女孩父親來接女孩, 於是就當做自己女兒一樣養起來。
有一天村裡來了一個乞討的女人, 快三十歲的樣子, 長得還不錯, 聽說婚後被夫家虐待, 不給吃不給喝還經常打罵, 就自己逃了出來, 到處乞討。
村裡人看這個女人可憐, 剛好張銳也娶不到媳婦, 就把這個女人帶到張銳家。 張銳一家人看到這個女人樂開了花, 女人也點頭同意嫁給張銳。
於是張銳在家裡簡單擺了幾座酒席, 和這個乞討女人結為夫妻, 結婚後第二年就生了個白白胖胖的大小子, 這下子兒女雙全, 全家人其樂融融, 幸福美滿。
可是好景不長, 過了幾年張銳女人又得了突發疾病死了。 家裡又是老的老, 小的小, 張銳也不敢遠離家鄉出去打工, 既當父親又當母親, 照顧一家人的生活。
如果自己離開養自己的家庭, 風燭晚年的爺爺奶奶沒人照管, 還有沒有母親的可憐小弟弟誰來照顧。
於是養女打定主意:要麼不嫁人, 要麼就嫁個對自己特別好的男人, 別的不重要, 就是要心眼好, 就像養父一樣的男人。
養女把自己的心裡話給張銳說了出來, 明顯意思就是要跟他過日子, 報答他的養育之恩。 張銳心裡很矛盾, 養女變成媳婦, 這讓別人怎麼看他, 他心裡也無法面對這個身份轉變。
可倔強的養女非要做他的老婆不可, 於是兩個人也就過起了夫妻生活, 還生了一個小男孩。
小男孩才一歲左右, 牙牙學語, 學走路的時候, 養女妻子又不見了, 張銳於是把孩子交代給年邁的父母, 自己到處尋找妻子。
終於在找了半年之後, 找到了到處乞討的養女妻子。
原來養女妻子從小就右腿有嚴重的血管瘤, 當時他父親讓他幫忙照顧女兒只是個藉口,
養女妻子發現自己的血管瘤特別嚴重到一動就流血, 看到家徒四壁, 父母年邁, 又有兩個幼小的孩子, 自己再待在家裡, 就是一個拖累, 也會把家庭拖散, 於是自己偷著跑了出來到處乞討, 能活多久算多久。
(故事完,根據真實事情編撰,不喜勿噴,抄襲必究。圖片來自網路,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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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活多久算多久。(故事完,根據真實事情編撰,不喜勿噴,抄襲必究。圖片來自網路,若有侵權請聯繫刪除,圖文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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