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到內退, 即所謂‘’內部退養‘’或“離崗退養”, 嚴格來說並不是真正的辦理了退休手續, 只是在單位內部的一種近似退休待遇的辦法, 辦理內退的人員可不在單位工作, 但每月可從單位領取一定數額的內退費, 不過這些人的社會保險並沒有終止, 而是由單位繼續在社保中心繳納, 一直到到達退休年齡條件後正式辦理退休。 單位一般也對內退設置一定的年齡或工齡界限。 所以, 這實際上是一種保留勞動關係但又無須在崗的情形, 一般在國企較多見, 主要是對一些無法安排合適崗位但又未達到退休年齡的老員工的過渡性辦法。
一些國企想要走向市場化, 裁退冗員是必經之路。 但國企除了經濟效益, 還要承擔保證就業、維護穩定等方面的社會責任, 事實上很難做到一刀切直接的裁員,
至於內退制度的合法性, 這個一般是不會有問題的。 只要存在, 就有存在的理由。 再說, 內退並不是企業完全放棄了員工, 事實上除了每個月固定的內退金之外,
至於把內退看作是福利亦或是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