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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找人幫忙辦理貸款救急, 可到手的錢還沒捂熱, 居然被人偷偷轉走了!日前, 深圳羅湖警方破獲了一起盜竊案,
2017 年 12 月 28 日 13 時許, 康先生慌張地到羅湖東門派出所報案, 稱自己遭遇了盜竊。 據他介紹, 半個月前, 他在羅湖區深南東路某銀行, 被一男子以辦理征信記錄為由拿走銀行卡、手機、身份證, 並將銀行卡內的 19600 元人民幣轉走。 等他察覺到帳戶內的錢款已被悉數轉走, 對方已不知所蹤。
接到警情後, 民警迅速立案並進行偵查。 當時, 康先生經朋友介紹, 結識了自稱信用卡貸款辦理人員的嫌疑人溫某某(實則無正當職業), 並要求溫某某為其辦理某小額貸款公司的信用貸款, 溫某某表示同意。
12 月 15 日, 溫某某將康先生帶至龍崗布吉某小額貸款公司辦理貸款,
因貸款需幾小時後到賬, 溫某某對康先生謊稱, 還需幫其補辦征信記錄。 康先生並未懷疑, 並於 15 日下午跟隨溫某某再次來到銀行。 在溫某某的要求下, 康先生的手機、身份證、銀行卡及密碼被拿走, 對方隨即假意到銀行櫃檯辦理征信記錄, 趁機將銀行卡貸款所得的 19600 元人民幣轉到了自己帳戶。
為防止康先生發現, 溫某某還更改了其銀行卡密碼。 沒想到百密一疏, 康先生在使用銀行卡取款時因三次輸錯密碼而被吞卡, 到銀行查詢時方才發現卡內的 19600 元悉數被盜。 這才想起了之前溫某某曾拿走銀行卡一事。
羅湖警方隨後將嫌疑人溫某某抓獲, 並被依法刑事拘留。
羅湖警方介紹, 此案的發生源于受害人放鬆警惕, 將個人身份證、手機、銀行卡以及密碼均交由嫌疑人, 由其獨自前往櫃檯辦理業務。 在此, 民警提醒大家, 不要輕易將身份證、銀行卡等個人重要物品交給不熟悉的人;不要輕易將銀行卡密碼洩露給他人。
深圳晚報記者 陳章琦 見習編輯 莊思嘉 實習編輯 潘雪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