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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要結婚了,為什麼不能再房產證加我的名字,不加就退婚吧!

我堂妹小雨的婚事要黃, 可把我小叔和小嬸急壞了。 小雨28歲, 比我小兩歲, 大學畢業後就一直留在外地工作, 見過世面, 有想法。 上大學時談過男朋友, 家裡人嫌太遠, 就讓他們分了, 之後小雨就沒正經談過戀愛。 眼看著到了28歲, 還沒個男朋友, 家裡就急了, 輪著番地給她介紹物件, 她是來者不拒, 但聊兩天就散, 她跟我說的, 這些人看起來就是沒擔當的, 聊起來更是三觀不同, 她不想下半輩子過這樣的生活, 這一番話讓我叔我嬸聽見了, 非收拾她不行。

​挑挑撿撿, 不知道相過多少親, 終於, 她遇到了一個不討厭的人, 兩人又談了大半年, 沒什麼大問題, 就把這婚事訂了下來, 該給的都給了, 他們也就等著結婚了。 訂婚之後小雨就辭了外地的工作在我們市里找了份工作, 並用她這些年的積蓄加上男方給的彩禮錢, 在市里全款買了套小二居的房子, 在市里定居了。

就是因為這幢房子眼看著這婚事要黃。
因為男方要小雨把男方的名字加上, 因為那是他們給的彩禮錢買的房, 小雨不肯, 因為既然是給了她的那就是她的錢了, 而且她也沒說不讓男方住, 只是不加名而已, 再說了, 男方不打算買房, 她不強迫他們買,

她不想在農村種地到市里住不行嗎?

可能是堂妹說話太強硬了, 讓男方感受到了來自尊嚴方面的挑釁, 他們竟然說讓我堂妹把彩禮彩還給他, 意思就是他要退婚。 可是在我們這裡, 如果是男方提出的退婚這彩禮錢是可以不還的。

所以, 現在的情況是男方提出的退婚, 還要女方還彩禮錢, 我堂妹是退婚可以, 但沒有錢, 我小叔小嬸覺得就是加個名字的事情, 就勸我堂妹加名。

其實小雨是跟我透過底的, 不是她想要那不到十萬的彩禮錢, 是她真沒錢了, 她打算跟我叔我嬸商量一下讓他們先把錢還了, 她有錢之後再把錢還給他們, 趕緊把這事解決, 就當打發瘟神了, 黃了就黃了, 城裡好男孩多著呢, 她倒是一點都不難過。

要我說, 這男方家裡腦袋裡都是屎, 不管他們娶哪家的姑娘這彩禮都得給, 可別家的姑娘不會自掏腰包在市里全款買房讓男方住。 唉, 黃了就黃了吧, 我也不想跟腦子不好使的人當親家, 影響下一代的智商。
雖說黃了就黃了, 我們家也不是非他家不嫁,

但是, 我家是真想不明白他到底為什麼非要退婚?我堂妹長的不醜, 也不矮, 在我們村幾乎是最高學歷的人了, 錢掙的也多, 遇事拎得清, 彩禮也按照我們的風俗要的, 他還想怎麼樣?誰能告訴我到底是哪一點讓他們非要退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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