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看到人民日報一篇文章, 談到“講奉獻與提待遇”的問題。 頓時百感交集, “講奉獻”宛若一道緊箍咒僅僅的勒住教師的脖子。 平時很多同事、領導在讓自己幫忙做一些事情的時候, 總是說“年輕人, 要多奉獻”。 作為老師, 自己多奉獻一些勞動給學生、給社會理所當然, 但是為什麼要把自己的勞動奉獻給同事和領導呢?
不要說自己“不講奉獻”, 平時我們很多教師, 尤其是年輕老師, 做的事情又多, 工資又低, 還被老教師和領導們幫忙做事, 畢竟“能者多勞”嘛, 可是當你想“能者多得”的時候, 卻一句“講奉獻”給你堵死了。 輪到評職稱的時候, 卻又因為名額以及各種千奇百怪的隨時增加的條件給卡住了。 這意味著你總是不停的拿著低工資卻又奉獻著“高能力”。
可以說, 職稱工資設計的目的, 並不是認為評上職稱的人的能力有多高, 也不是認為高職稱的勞動價值有多大, 主要目的是“激勵”年輕老師“無償奉獻”, 奉獻多了, 也就無所謂有多少高級職稱的人在閑著或者少勞多得了。 因為這一切都從“無償奉獻”的年輕老師身上撈回來了。
奉獻一年兩年可以, 奉獻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輩子確實有些殘忍了。 奉獻給社會和學生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