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羚網訊2月2日, 省司法廳召開特殊群體法律援助工作座談會, 說明並審議了《青海省行業部門法律援助工作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 同時總結和部署了全省特殊群體法律援助工作。
座談會上, 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省殘聯、省老齡委、省看守所、青海民族大學、省監獄局、省戒毒所等相關負責人先後發言。 對當前開展法律援助工作中的經驗、做法做了深入的交流, 圍繞特殊群體法律援助案件受理指派、法律援助銜接等方面的工作進行了討論, 還對克服當前我省特殊群體法援工作發展的“短板”進行了深入探討, 並對今後如何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寶貴的意見和建議。
據省司法廳法律援助管理局局長李連才介紹, 近年來, 為解決我省各地區經濟文化發展差異等特點, 我省對特殊群體的法律援助也做了普惠性的調整。 設立了專門的法律援助異地協作機制、組建了能統一指派的律師辯護團。
為做好特殊群體法律援助服務, 省司法廳將加快完善部門立法, 對各部門、各行業在特殊群體法律援助中的責任義務做進一步的完善。 增強各部門聯動機制, 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殘聯、老齡委等機構和法律院校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