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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躲親友借錢濱州一女子心生“妙計”,結果……

1月 26日 , 無棣縣公安局查處一起謊報警情案, 違法嫌疑人楊某(女, 32歲)被依法拘留。

2018年1月25日上午10時許, 楊某撥打110報警稱, 其家中在1月24日晚和25日淩晨之間被人盜竊114000元。

接警後, 無棣縣公安局刑偵大隊高度重視, 立即派員趕赴現場開展偵查。 通過細緻的現場勘查, 偵查人員發現楊某家中的遺留痕跡及翻動跡象有人為故意製造的現象, 且在調查過程中楊某神情慌張、言語間自相矛盾, 存在多處可疑點。 偵查人員判斷楊某的報警情況與事實不符, 有謊報警情的嫌疑。 在辦案民警的進一步詢問下, 楊某交代了自己為躲避親戚借錢而謊報家中錢財被盜的事實。

楊某謊報警情的行為擾亂了公安機關正常的工作秩序, 無棣縣公安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 對楊某處治安拘留十日並處罰款500元的處罰。

警方提醒:公安機關110報警平臺是珍貴的社會資源,

群眾應該合法、合理利用, 任何編造虛假的警情、妨害社會管理的行為, 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110報警服務電話是

維護治安、服務社會、保障公民生命、

財產安全的重要工具。

惡意騷擾110是違法行為,

對撥打110取樂、滋擾公安機關工作秩序

或報假警等行為,

公安機關將按照法律的有關規定依法進行處罰和打擊。

法條連結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

第二十五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 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

(一)散佈謠言, 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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