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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吉林省推18條人才新政,最高給200萬安家費

2018年2月5日(星期一)14時, 省政府新聞辦召開吉林人才新政新聞發佈會, 省政協副主席、省人社廳廳長曹宇光出席了發佈會, 發佈《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激發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創新創業的若干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有關政策, 省人社廳副廳長李寶君一併出席了本次發佈會並回答了記者的提問。

《意見》的主要內容

《意見》圍繞聚焦人才重點、公共服務政策、引才激勵政策和創新創業扶持政策四個方面, 制定了18條激勵措施。

(一)制定人才分類目錄, 確保了政策實施的科學性。 按照不同層次類型將各行業領域人才劃分五類:

A為國內外領軍人才,

B為國家級領軍人才,

C為部級領軍人才,

D為省級領軍人才,

E為基礎實用人才。

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既有利於突出重點、對標定位, 更能確保精准施策、落地見效。

(二)強化服務保障政策, 確保了人才安心紮根吉林。

一是開通人才服務綠色通道, 加強全省人才“一站式服務視窗”建設, 對A、B、C類引進人才“一事一議”、特事特辦, 對D類以上引進人才提供全方位免費幫辦服務。 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簡化了辦事程式, 提高了行政效能, 抓住了引才聚才黃金期。

二是放開高校和科研院所人才薪酬限制政策, 提高人才薪級工資待遇, 高校、科研院所中A、B類人才薪級工資可比照規定標準上浮2級;C、D類可上浮1級;D類及以上人才績效工資增長比例可上提10%。 建立健全貢獻獎勵機制, 對獲得國家級榮譽或大獎的專業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給予獎勵或匹配獎勵;對科研納稅貢獻突出的人才, 按照繳稅額度給予相應比例獎勵。 用人單位可對業績突出、貢獻較大的E類及以上人才給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獎勵,

不納入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著力提升了人才的榮譽感和歸屬感。

三是完善引進人才安家補貼政策, 給予五個層次、十一類引進人才稅後3~200萬元安家補貼。 同時, 考慮全省各地區發展不均衡的實際, 允許省及長春市以外的地區將全日制大專畢業生納入支持範圍, 放寬引才聚才門檻限制。 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增強了引才聚才的吸引力和競爭力, 確保以最大力度量身裁衣選人才。

四是完善人才子女就學政策, A、B類省內人才和引進人才子女可任意選擇一所公辦高中和民辦學校就讀, C、D類引進人才同等享受子女就學安置政策;按照D類及以上引進人才家屬意願,

妥善安排其就業。 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切實保障了人才創新創業後顧之憂, 均衡了省內A、B類人才與引進人才的平等待遇, 解決了“引進女婿氣跑兒”的問題。

五是建立政府人才工作聯絡協調機制, 壓實工作主體責任, 強化考核獎懲。 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能夠明確責任主體, 確保人才新政落地見效。

(三)強化引才聚才優惠政策, 提升了人才競爭力。

一是完善柔性引才聚才政策, 各級政府可對引才單位給予相應獎勵。 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能夠營造出全社會引才聚才的良好氛圍。

二是開闢引才編制使用綠色通道, 引進人才使用編制時, 隨用、隨批、隨時落編。 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打破了編制管理限制, 暢通了人才流動引進通道。

三是探索試行吉林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選聘機制, A類人員特設直聘;特別優秀人才可破格評聘職稱、直評特聘到專業技術二級崗位。 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為高精尖缺人才搭梯子、加凳子, 制定了更加長遠的發展目標。

四是探索放開外籍人才工作或居留限制, 給予外籍人才平等扶持待遇。 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打破了國別限制, 讓外籍人才在吉林平等享有人才選拔、職稱評價、培養資助以及獎項申報等待遇, 更好地創新創業。

(四)強化創新創業激勵政策。

一是實施戰略性產業人才、科研成果轉化人才、高校畢業生以及域外吉人等四個方面人才創新創業扶持計畫, 從政策、資金、平臺和服務保障等方面提供最大支援, 確保更多的人才在吉林孵化成長、創新創業。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能夠激發各個領域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樹立全社會關注、支持和參與創新創業的良好導向。

二是加大對省級科技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孵化器等科技平臺支持力度,對考核優秀的科技平臺給予連續滾動支援。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集中力量加快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力度,讓各類人才創新創業有環境、有平臺、有保障。

三是對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實行稅費減免優惠政策,鼓勵支援科研機構創辦科技企業,盤活科研項目經費結餘資金,下放科研專案經費預算和使用調劑權。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賦予科研單位、科研人員更大的發展空間和科研經費自由裁量權,破除行政管理與科研創業間的政策障礙,確保人才心無旁騖地創新創業。

四是拓寬人才評價管道,實行職稱特殊評聘政策,鼓勵和支持複合型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碩士畢業生到企業和基層一線工作服務。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穩定了基層一線人才,打通了人才流動通道,能夠鼓勵更多的人才到基層創新創業。

精彩問答

省電臺記者:請問李副廳長,剛才,曹副主席介紹了我省制定的《意見》的一些優勢和特點,就我省引進人才的激勵優惠政策具體有哪些,請您給我們介紹一下。

李寶君:我省引進人才的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兩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以高效便捷服務,解決引才軟環境問題。《意見》提出在各級政府集中建設“一站式服務視窗”,對引進人才建立“一人一策”、“一事一議”、特事特辦和全方位免費幫辦服務機制,能大大提高人才引進效能;建立編制周轉使用制度,開通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對引進人才使用編制時,隨用隨批,隨時辦理落編、落戶手續,有利於搶抓人才引進“黃金期”;建立跟蹤問效、激勵獎懲機制,明確人才工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把人才工作納入職能部門、用人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際考核,壓實了人才工作主體責任。

第二個方面,以“三位一體”政策,解決引進人才的後顧之憂。

(一)為引進人才提供了安家補貼政策。一是層次清晰,激勵明確。按照不同層次類型,對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部級領軍人才、省級領軍人才和基礎實用人才等5個層次10類引進人才分別給予3~200萬元不等的安家補貼。具體標準為:A類人才200萬元左右,B類人才最高120萬元左右,C類人才60萬元左右,D類人才30萬元左右,E類人才中:分別給予“985”“211”院校,“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博士畢業生10萬元左右、碩士畢業生8萬元左右,省內省外特色高水準大學、特色高水準學科專業博士畢業生8萬元左右、碩士畢業生5萬元左右,普通高校博士畢業生5萬元左右、碩士畢業生3萬元以上,切實發揮安家補貼對人才的激勵和吸引作用。二是政策統一,保障明確。《意見》將原來各單位“各自為戰”的安家補貼政策以省委、省政府的高度統一了標準,明確了資金保障管道。其中,引進到事業單位的,所需資金按經費保障管道由各級財政和用人單位各承擔50%;引進到企業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的,所需資金由用人單位承擔2/3,同級財政獎補1/3,既強化了政府的引進職責,又壓實了用人單位的主體責任。三是貼合實際,導向明確。為鼓勵和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一線工作服務,結合全省發展不均衡實際,將全日制大專畢業生納入人才支持範圍,實行長春市實行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人才和本省其他地區實行全日制大專以上人才隨時落戶政策,進一步擴大了各地區引才覆蓋面。

(二)對引進人才提供了家屬安置政策。根據D類及以上引進人才家屬意願,由當地政府或用人單位所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妥善安排其就業。

(三)對引進人才提供了子女就學政策。按照A、B類引進人才和省內現有人才意願,其子女既可按照原有政策任意選擇一所工作所在地幼稚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也可結合需求選擇任意一所高中階段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就讀,這項政策是我省的重大突破點;C、D類引進人才同等享受子女就學安置政策,其子女入學可選擇工作所在地任意一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在人才子女入學程式辦理方面,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引進、誰負責”的原則,分層級落實經認定人才子女入學責任。省直部門(單位)引進或現有的,由省教育廳負責協調辦理入學;市州(縣、市、區)政府或其所屬部門(單位)引進或現有的,由當地市州(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協調辦理入學。分級明確工作責任主體,能夠確保政策順利落地。

中新社記者:請問李副廳長,剛才,我們重點提到了引進人才政策,那麼這次《意見》的制定,是否對省內人才也制定了相應激勵保障政策呢?

李寶君:對,這次《意見》的制定,確實也充分考慮了人才均衡發展的問題。我們在重點考慮引進人才的同時,也對域內人才有了更進一步的激勵和支持。

一是均衡了省內省外高端人才子女就學政策,省內A、B類人才同等享受引進人才子女就學安置政策。

二是完善了省內人才選聘機制,拓寬了人才職業發展空間。探索試行吉林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選聘機制,A類人才特設直聘。業績貢獻特別突出的B類人才可直評特聘二級專業技術崗位。C、D類人才和業績貢獻突出的博士畢業生、高技能人才和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創業人才可直接認定高級職稱,按特設崗位聘任。國家或省級博士後研究人員和留學回國人才科研資助項目優秀主要完成人,直接列為省拔尖創新第三層次人才人選。高技能人才直接納入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選拔範圍。同時,激勵人才向基層一線和創新創業崗位流動。允許在企業兼職創新創業的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申請認定高級職業技能等級;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職專業技術工作的企業高技能人才,可申請認定相應級別職稱;對在縣(市、區)及以下基層一線工作服務或創新創業滿3年且業績貢獻突出的省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單獨認定,特設崗位聘任;對與縣(市、區) 及以下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聘任合同的碩士畢業生,可直接申請認定評審系列中級職稱,按特設崗位聘任;屬於職稱資格考試系列的,可對照中級職稱標準兌現待遇。

三是提高了省內人才薪酬待遇,對有重大貢獻人才給予獎勵。允許高校、科研院所中A、B類人才薪級工資可比照規定標準上浮2級,C、D類可上浮1級;D類及以上人才績效工資增長比例可上提10%,總量不超過30%。同時,建立健全貢獻獎勵機制,對獲得國家級榮譽或大獎的專業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給予獎勵或匹配,簡單說如果獲得國家獎勵500萬元,省級財政也將配套獎勵500萬元,對有重大貢獻的人才要實行重獎;對科研納稅貢獻突出的人才,按照繳稅額度給予相應比例獎勵,按照經費保障管道由各級財政或用人單位給予獎勵或匹配。用人單位可對業績突出、貢獻較大的E類及以上人才給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獎勵,不納入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確保更多的人才在吉林孵化成長、創新創業。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能夠激發各個領域人才創新創業活力,樹立全社會關注、支持和參與創新創業的良好導向。

二是加大對省級科技創新中心、重點實驗室、孵化器等科技平臺支持力度,對考核優秀的科技平臺給予連續滾動支援。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集中力量加快創新創業平臺建設力度,讓各類人才創新創業有環境、有平臺、有保障。

三是對高新技術企業和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實行稅費減免優惠政策,鼓勵支援科研機構創辦科技企業,盤活科研項目經費結餘資金,下放科研專案經費預算和使用調劑權。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賦予科研單位、科研人員更大的發展空間和科研經費自由裁量權,破除行政管理與科研創業間的政策障礙,確保人才心無旁騖地創新創業。

四是拓寬人才評價管道,實行職稱特殊評聘政策,鼓勵和支持複合型人才、高技能人才和高校碩士畢業生到企業和基層一線工作服務。體現的最大特點就是穩定了基層一線人才,打通了人才流動通道,能夠鼓勵更多的人才到基層創新創業。

精彩問答

省電臺記者:請問李副廳長,剛才,曹副主席介紹了我省制定的《意見》的一些優勢和特點,就我省引進人才的激勵優惠政策具體有哪些,請您給我們介紹一下。

李寶君:我省引進人才的優惠政策主要體現兩個方面。

第一個方面,以高效便捷服務,解決引才軟環境問題。《意見》提出在各級政府集中建設“一站式服務視窗”,對引進人才建立“一人一策”、“一事一議”、特事特辦和全方位免費幫辦服務機制,能大大提高人才引進效能;建立編制周轉使用制度,開通人才引進綠色通道,對引進人才使用編制時,隨用隨批,隨時辦理落編、落戶手續,有利於搶抓人才引進“黃金期”;建立跟蹤問效、激勵獎懲機制,明確人才工作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把人才工作納入職能部門、用人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工作實際考核,壓實了人才工作主體責任。

第二個方面,以“三位一體”政策,解決引進人才的後顧之憂。

(一)為引進人才提供了安家補貼政策。一是層次清晰,激勵明確。按照不同層次類型,對與用人單位簽訂5年以上正式聘用合同的國內外頂尖人才、國家級領軍人才、部級領軍人才、省級領軍人才和基礎實用人才等5個層次10類引進人才分別給予3~200萬元不等的安家補貼。具體標準為:A類人才200萬元左右,B類人才最高120萬元左右,C類人才60萬元左右,D類人才30萬元左右,E類人才中:分別給予“985”“211”院校,“一流大學、一流學科”博士畢業生10萬元左右、碩士畢業生8萬元左右,省內省外特色高水準大學、特色高水準學科專業博士畢業生8萬元左右、碩士畢業生5萬元左右,普通高校博士畢業生5萬元左右、碩士畢業生3萬元以上,切實發揮安家補貼對人才的激勵和吸引作用。二是政策統一,保障明確。《意見》將原來各單位“各自為戰”的安家補貼政策以省委、省政府的高度統一了標準,明確了資金保障管道。其中,引進到事業單位的,所需資金按經費保障管道由各級財政和用人單位各承擔50%;引進到企業和其他經濟社會組織的,所需資金由用人單位承擔2/3,同級財政獎補1/3,既強化了政府的引進職責,又壓實了用人單位的主體責任。三是貼合實際,導向明確。為鼓勵和吸引更多高校畢業生到基層一線工作服務,結合全省發展不均衡實際,將全日制大專畢業生納入人才支持範圍,實行長春市實行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人才和本省其他地區實行全日制大專以上人才隨時落戶政策,進一步擴大了各地區引才覆蓋面。

(二)對引進人才提供了家屬安置政策。根據D類及以上引進人才家屬意願,由當地政府或用人單位所屬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妥善安排其就業。

(三)對引進人才提供了子女就學政策。按照A、B類引進人才和省內現有人才意願,其子女既可按照原有政策任意選擇一所工作所在地幼稚園、義務教育階段學校,也可結合需求選擇任意一所高中階段公辦學校或民辦學校就讀,這項政策是我省的重大突破點;C、D類引進人才同等享受子女就學安置政策,其子女入學可選擇工作所在地任意一所義務教育階段公辦學校就讀。在人才子女入學程式辦理方面,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引進、誰負責”的原則,分層級落實經認定人才子女入學責任。省直部門(單位)引進或現有的,由省教育廳負責協調辦理入學;市州(縣、市、區)政府或其所屬部門(單位)引進或現有的,由當地市州(縣、市、區)教育局負責協調辦理入學。分級明確工作責任主體,能夠確保政策順利落地。

中新社記者:請問李副廳長,剛才,我們重點提到了引進人才政策,那麼這次《意見》的制定,是否對省內人才也制定了相應激勵保障政策呢?

李寶君:對,這次《意見》的制定,確實也充分考慮了人才均衡發展的問題。我們在重點考慮引進人才的同時,也對域內人才有了更進一步的激勵和支持。

一是均衡了省內省外高端人才子女就學政策,省內A、B類人才同等享受引進人才子女就學安置政策。

二是完善了省內人才選聘機制,拓寬了人才職業發展空間。探索試行吉林省一級專業技術崗位選聘機制,A類人才特設直聘。業績貢獻特別突出的B類人才可直評特聘二級專業技術崗位。C、D類人才和業績貢獻突出的博士畢業生、高技能人才和科技成果轉化創新創業人才可直接認定高級職稱,按特設崗位聘任。國家或省級博士後研究人員和留學回國人才科研資助項目優秀主要完成人,直接列為省拔尖創新第三層次人才人選。高技能人才直接納入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業技術人才選拔範圍。同時,激勵人才向基層一線和創新創業崗位流動。允許在企業兼職創新創業的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申請認定高級職業技能等級;在高校和科研院所兼職專業技術工作的企業高技能人才,可申請認定相應級別職稱;對在縣(市、區)及以下基層一線工作服務或創新創業滿3年且業績貢獻突出的省屬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職稱單獨認定,特設崗位聘任;對與縣(市、區) 及以下企事業單位簽訂3年以上聘任合同的碩士畢業生,可直接申請認定評審系列中級職稱,按特設崗位聘任;屬於職稱資格考試系列的,可對照中級職稱標準兌現待遇。

三是提高了省內人才薪酬待遇,對有重大貢獻人才給予獎勵。允許高校、科研院所中A、B類人才薪級工資可比照規定標準上浮2級,C、D類可上浮1級;D類及以上人才績效工資增長比例可上提10%,總量不超過30%。同時,建立健全貢獻獎勵機制,對獲得國家級榮譽或大獎的專業人才和創新創業人才給予獎勵或匹配,簡單說如果獲得國家獎勵500萬元,省級財政也將配套獎勵500萬元,對有重大貢獻的人才要實行重獎;對科研納稅貢獻突出的人才,按照繳稅額度給予相應比例獎勵,按照經費保障管道由各級財政或用人單位給予獎勵或匹配。用人單位可對業績突出、貢獻較大的E類及以上人才給予不同程度的一次性獎勵,不納入本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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