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女友是初中同學, 那時可是純純的愛戀(早戀), 她比我小2歲, 當時她上初一, 我上初三。 因為長得漂亮的緣故, 身邊不乏追求者, 而我也屬於好勝之徒, 三天兩頭給她寫情書, 她剛開始, 覺得我煩, 不務正業, 覺得我有病。 她是家長老師眼中的乖乖女, 而我是名副其實的差等生, 這樣的兩個人, 看起來真的八竿子打不著。
當時她不同意, 總是躲著我, 可我也沒有放棄, 死纏爛打, 我追求她的同時, 還有一個男生也在追求。 為了宣告主權, 我把那個男生狠狠揍了一頓, 背了一個處分後, 我倆稀裡糊塗在一起了(現在想想,
後來機緣巧合上了同一所高中, 三年象牙塔, 她還是成績優異的尖子生, 而我依舊成績平平, 畢業後, 我們一直是異地戀,
得不到的在騷動, 被偏愛的有恃無恐, 四年大學, 女友所有的學費, 生活費都是由我負擔, 最苦的時候, 我住在陰冷潮濕的地下室, 每天靠速食麵和鹹菜充饑。 可她卻跟男同學暗生情愫, 最後在我的一再堅持和逼迫下, 她才斷了念頭, 最可怕的是, 她把我的付出視為理所應當, 沒有一點點的感恩之情。
10多年的感情, 從懵懂無知到我向她求婚, 中間挺曲折的, 家裡不同意, 異地戀, 分分合合, 我們都走過來了, 只有她和我知道其中的不易, 這段感情, 一直是我在堅持, 一直是我在等她, 後期我還天真的以為她是重情重義之人, 等她畢業了, 我們就會結婚。 如我所願, 終於等到她畢業了, 可是和她結婚的不是我。
雙方家長都知道, 我們在一起戀愛這麼多年,
這件事我最後花了一年時間才走出來, 想想, 其實, 我並不恨她, 她有選擇自己生活的權利, 如今的我還在孤獨的創業路上, 我也要爭取自己的新生活, 至少愛過。 遺憾的是, 我的愛給了不值得的人。 (圖片來自網路, 如有侵權, 請聯繫作者刪除)
互動話題:如果你是文中主人公, 你會原諒那個事先背叛的她嗎?因為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