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昨日獲悉, 2月2日, 省紀委對兩名接受組織函詢未如實說明情況的廳級幹部全省通報。
去年7月, 有群眾反映上饒市副廳級幹部張某在任市委常委、市政法委書記期間註冊成立了一家公司, 省紀委去函要求其說明情況, 張某函複給予否認。 經查詢, 其兄系該公司股東, 省紀委要求張某進一步作出補充說明。 張某稱, 其兄在該公司擔任一名股東, 後經抽查核實, 其兄不僅是該公司的實際控制人, 還是多家企業的實際控制人。 對張某未如實向組織說明有關情況問題, 今年1月5日, 省紀委責令其在民主生活會上作出深刻檢查。
去年3月, 省紀委去函要求撫州市副廳級幹部劉某就群眾反映其在任市衛生局副局長期間, 幫助妻侄王某強制推銷健康箱並從中獲利的問題作出說明。 劉某函複給予否認。 經抽查核實, 群眾反映問題屬實。 對此, 去年12月22日, 省紀委決定, 責令劉某作出書面檢查, 並由撫州市政協主要負責同志對其批評談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