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日中午在湄潭縣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開庭審理一起贍養糾紛,
該鎮清江村某組的村民張某某老人將自己的五個子女告上了法庭,
老人張某某為何要將五個兒女訴至法庭。
今年1月10日,
鎮法治扶貧工作組在開展送法進村入戶到清江村某村民組時發現了一棟破舊的房屋,
屋頂有生火的煙霧,
法治宣傳員走進屋內查看時,
看見一位白髮蒼蒼的老奶奶正在生火做飯,
宣傳員與老奶奶坐下來拉家常時得知,
張奶奶現年75歲高齡膝下有三子二女。
幾年前老伴去世後,
張奶奶與幼子一起生活,
兒媳婦是洗馬鎮人,
隨著老人逐漸失去勞動能力,
小兒子和兒媳把孫子送到洗馬外婆家寄養,
兩小口子在外打工。
自從孫子送到洗馬寄養後小兒子和兒媳很少回家看望老人,
老人成了獨居老人生活也靠國家養老金和直補維持生計。
法治扶貧宣傳員細心瞭解記錄張奶奶的家庭情況,
張奶奶和陳大爺膝下有五個子女,
均已成家立業,
長子到鳳崗縣綏陽鎮“上門”,
次子在本村民組居住並建有兩層黔北民居安全住房,
三子長期居住在洗馬,
長女婚出新建村,
小女兒婚出洗馬。
為了老人的家庭和睦及時解決老人的當前困難,
宣傳員們走訪了她的幾個子女家做思想工作,
走訪幾個子女發現他們都有安全住房,
家庭經濟情況都較好。
因家庭瑣事姊妹間關係不和,
引發幾個子女誰都不願照管老人。
因幾個子女分歧較大,
經過多番調解,
未能調解成功。
經傳統美德與法律權利義務方面做子女思想無效後,
宣傳員向張奶奶講解了《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法律援助條例》等,
老人聽了宣傳員的法律講解後心生想通過訴訟維權。
宣傳員協助老人到湄潭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中心領導特事特辦為老年人開通綠色通道,
簡化審批程式在半個工作日內審批並指派法律服務者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法律服務工作者任健接到指派通知後,
認真負責地為老人收集證據材料。
訴前證據材料收集與審批資料準備齊全後,
法治宣傳員協助張奶奶將起訴狀等交到法庭,
法庭審查後當日立案受理,
法院受理後通知其子女到法庭進行庭前調解,
子女間因曾經的家庭瑣事爭議較大調解未成功。
2月2日,
法庭開庭審理該起贍養糾紛,
審理對事實無爭議後再次組織雙方進行調解,
經耐心細緻的法律法規人倫道德講解後子女認識到了自己的過錯,
並爭同老人意見後達成司法調解協定,
協定約定由小兒子陳某某為老人提供安全住房和照顧日常起居,
生病住院期間由五個子女輪流護理並共同承擔醫療費用。
該起贍養糾紛得到及時化解,
有效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權益,
解決了老人的後顧之憂。
同時也化解五個女兒之間的內部矛盾,
維護了家庭和睦。
開展法治扶貧以來,
該鎮法治扶貧工作組主動作為,
為轄區扶貧工作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
(撰稿:梁順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