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馬路上違法停車
你收到的“牛肉幹”可能不止來自交警
也可能來自城管了!
日前, 住建部等6部門聯合發文, 城管職能再擴大,
這份《關於印發城市管理執法部門集中行使5方面16項行政處罰權試點工作方案的通知》表示, 試點城市的城管可就5方面16項行政處罰權進行試點, 從今年1月份啟動, 至9月底結束。 在國內一線城市中, 廣州是唯一一個試點城市。
15個試點城市分別為:
浙江省杭州市、河北省秦皇島市、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遼寧省盤錦市、吉林省四平市、江蘇省丹陽市、江西省新餘市、山東省濟南市、河南省開封市、湖北省黃岡市、湖南省邵陽市、廣東省廣州市、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四川省成都市、貴州省福泉市。
交通管理職能最受關注
在5方面試點執法權中, 交通管理成為最受關注的一項。 從去年起, 廣州部分地區開始試行城管鎖車、交警處罰的制度,
國內其它城市中, 也有協警開出的《機動車不按規定停放提醒單》的案例, 但這種提醒單上, 沒有具體記分罰款內容, 也不一定真的會處罰。 這只是表示, 違法記錄會上報給交警, 由交警審核是否要進行處罰。
不過,
此前廣州市城管部門對外透露的新一輪城市管理執法改革方案中,
交通管理暫未列入。
據瞭解,
2004年時,
廣州城管執法部門曾對機動車違章停放人行道行為採取措施,
由於缺乏類似警方的強制權,
執行效果一般,
最終還是轉移回交警部門實施。
一旦就這一職權被列入城市試點範圍, 將意味著城管開出的罰單也將具備處罰效力。
可能試點職能包括5方面
根據這份通知, 試點城市的城管將有5方面16項行政處罰權:
1、環境保護管理方面
社會生活雜訊污染、建築施工雜訊污染、建築施工揚塵污染、餐飲服務業油煙污染、露天燒烤污染、城市焚燒瀝青塑膠垃圾等煙塵和惡臭污染、露天焚燒秸稈落葉等煙塵污染、燃放煙花爆竹污染等的行政處罰權。
2、工商管理方面
戶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違規設置戶外廣告的行政處罰權。
3、交通管理方面
侵佔城市道路、違法停放車輛等的行政處罰權。
4、水務管理方面
向城市河道傾倒廢棄物和垃圾及違規取土、城市河道違法建築物拆除等的行政處罰權。
5、食品藥品監管方面
戶外公共場所食品銷售和餐飲攤點無證經營、違法回收販賣藥品等的行政處罰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