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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心美容貸陷阱!三個姑娘在美容醫院做美容貸款的經歷 說出來都是淚啊!

2018-02-02 07:38

去美容醫院做整形手術, 錢不夠, 醫院說可以臨時辦貸款, 這樣一來, 手術做了, 錢還可以分期償還, 這本是一件蠻不錯的事。

然而, 隨著這種新型貸款方式的出現, 其中暗藏的風險和問題, 也開始逐漸暴露, 甚至這樣的專項貸款, 疑似變成了某些美容醫院和個人變相套現獲利的工具。

貸款性質的變異, 問題到底出在哪裡?

經歷一:

手術費只要3千, 為什麼貸了近5萬?

2017年3月份, 21歲的杭州姑娘小葛, 通過別人介紹, 到杭州一家醫療美容院進行整容, 說好要整的地方只有下巴, 費用3000元左右。

在介紹整容項目的時候,

醫院護士和小葛說, 可以通過醫院的途徑, 向金融機構辦理美容貸款, 特別是沒辦法一下子拿出太多錢的年輕人, 這樣的方式很划算, 而且選擇的人也挺多。

那天去醫院的, 還有小葛的一個朋友, 兩人聽完介紹, 都同意辦理, 於是都拿出身份證和手機, 和金融機構進行電話確認和溝通後, 辦理了這項專門用於美容整形的貸款。

辦理結束後, 小葛收到了一條手機短信, 說她已經“成功辦理了一筆總額49800元"都美容貸款。 這些錢打到了醫院指定的銀行帳號上, 實際辦理人小葛, 是看不到這筆錢的。

可是, 小葛的實際手術費用只要3000元, 為什麼最後貸款出來的錢, 會多出這麼多?當時, 醫院的答覆是, 小葛只需要負責償還自己用掉的3000元, 剩下的錢, 醫院會分期還款。

為了配合對應的貸款額, 醫生還拿走小葛的病歷本, 除了寫明要做的下巴整容手術外, 還額外寫上了要打幾針玻尿酸等其他的整容項目。 醫生的解釋是, 只有在病例上寫滿49800元的項目, 以後查起帳來才會對得上。

等小葛做完手術回家後的3個月裡,

順利的還清了自己整容用掉的3000元, 第四個月開始, 就停止還貸, 但金融機構打電話來催款。 這下, 小葛姑娘才意識到, 自己被美容醫院忽悠了。

2017年8月, 小葛找到美容醫院進行對質, 但醫院否認了當初的承諾, 認為辦理的貸款用的都是小葛的身份, 理應由她自己償還。

小葛說, 她打算報警處理, 但醫院攔住了, “最後答應我, 沒有做的項目費用都退給我, 還讓我簽了一份退款協議。 "

事實上, 截止到目前, 小葛手頭除了這份協議, 醫院並沒有拿出一分錢。 所以, 小葛現在遭遇到了該不該還貸的尷尬情況, 因為如果還了, 這個錢明明不是自己用掉的, 以後醫院會不會賠付?如果不還, 貸款人確實是自己, 這會嚴重影響自己今後的信貸信用。

經歷二:

明明貸了4萬, 到手的為何只有4千?

劉女士今年38歲, 衢州人, 在江蘇常州開了間小公司, 做起勞務派遣仲介。 2017年春節前夕, 因為經營上的問題, 劉女士手頭緊張, 想弄點錢回老家過年。

劉女士說, 以前缺錢時, 她曾經找過貸款仲介辦過2萬元額度的保單貸款, 於是她聯繫上當初給她辦貸款的一個小夥子, 再幫她貸點錢出來。

不過, 這次貸款沒通過, 但小夥子說, 建議劉女士辦一個美容貸, 就是以在醫療美容機構做美容為名義進行貸款, 程式方便快捷, 保證能把錢貸出來, 最重要的是這筆貸款還可以不用還!

劉女士不相信還有這樣的好事, 但對方說, 現在大家都是這樣在搞, 借來的錢不還, 別人也不能拿你怎麼樣。

去年1月, 劉女士跟著小夥子從江蘇常州來到杭州, 在中山北路鳳起路口的一家醫療美容醫院辦理“美容貸"的手續。

“跟我一起去的還有幾個女孩!"劉女士說, 仲介小夥帶著三個女的來到醫院, 進行貸款綜合評估。 最後她和一個女孩以面部美容為理由貸到了2萬元, 還有一個女孩貸到5萬元。

貸款成功後, 劉女士做了面部美容, 包括面部淡斑、美白, 和打玻尿酸進行眼角、額頭去皺、祛痘兩個專案, 整個過程不到一個小時。

美容做好以後, 仲介告訴他, 放款需要時間。

兩天后, 劉女士銀行卡上收到了4000元現金, 她打電話問仲介, 不是說好貸款有2萬元麼, 怎麼拿到手就這麼一點了。

“仲介說, 貸款是有2萬, 裡面一部分拿來做美容了, 另一部分是仲介費,能拿到這些律師事務所唐文斌律師在經過長期調查取證後,發現,這裡表現出來的,是屬於典型的商戶利用消費者進行騙貸的行為。

唐文斌表示,上海這家金融機構發現這些問題後,從去年開始就委託他做一些調查分析。

“根據商戶與金融機構的協議,消費者申請的借款應當專款專用,用於特定的消費,但是我們經過實際調查,發現在這類案件中,商戶實際上並未給消費者提供相應的服務或未提供等價的服務。" 唐文斌說,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唐文斌認為,這些消費貸款項目,原本是屬於利率優惠的場景消費金融,但是不法商家,殺雞取卵,把幫助他拉動消費的金融產品,利用成套現工具,觸犯法律,而消費者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參與欺詐,最後被醫院和仲介欺騙,最終導致信用受損,經濟受損。

“這類案件中商戶的行為涉嫌合同詐騙罪,社會危害性較大,警方應對此加大打擊力度。"唐文斌說,如今美容醫療機構遍地開花,哪怕每個消費看起來騙貸金額不大,綜合起來的數字還是相當龐大,而危害就是這樣一點點積累起來的。

連結:

2017年10月,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跟美容貸有關的民事案件。

原告是27歲的姑娘劉某,因為父親手術缺錢,經過中間人介紹,在上海美爾雅醫療美容門診以美容為藉口,辦理了美容貸款,實際上沒做任何一項美容手術。

劉某在辦理完所有貸款手續後,卻發現從三家金融機構貸款下來的10萬元錢,都在醫院帳戶上,自己一分錢也沒有拿到,反而在還款日到來時還了一期貸款。

劉某多次找美容院交涉無果,於是就將美容醫院告上法庭。

根據上海嘉定區人民法院(2017)滬0114民初2966號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在審理後查明事實如下:

2016年11月25日,原告劉某與昵稱"楊家小四"微信用戶通過微信取得聯繫,原告稱其因父親治療需幾萬元手術費用需要借款,"楊家小四"稱,可以通過美容整形辦理貸款,無需歸還,無需前期手續費用,僅是信用受影響。

後原告與其相約,於11月26日到被告美爾雅公司處,在被告工作人員的協助下,簽署非手術美容知情同意書3份,原告簽字,被告加蓋公司印章,標注專案包括黑臉娃娃、嬰兒針、王者風範套餐等,申請貸款金額分別為20,000元、45,000元、38,000元。

經提供身份資訊、電話核實等程式後,原告通過三家金融機構共借款10萬元,款項均匯付至被告名下銀行帳戶。

一直到2017年2月3日,原告一直沒有拿到這筆貸款款項,期間,劉某還不斷三家金融機構的催款通知,於是就致電被告工作人員“周晉"要求協助退還借款,“周晉"稱專案已經做完,不能退還借款,醫院向中間人支付了高額分成,應由原告找中間人由中間人兌現對原告的承諾。

最終,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律的相關規定,作出最終判決:

一、解除原告劉某與被告上海美爾雅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之間的醫療服務合同;

二、被告上海美爾雅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三家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支付剩餘本金,並支付手續費、滯納金、罰息、提前還款手續費。

另一部分是仲介費,能拿到這些律師事務所唐文斌律師在經過長期調查取證後,發現,這裡表現出來的,是屬於典型的商戶利用消費者進行騙貸的行為。

唐文斌表示,上海這家金融機構發現這些問題後,從去年開始就委託他做一些調查分析。

“根據商戶與金融機構的協議,消費者申請的借款應當專款專用,用於特定的消費,但是我們經過實際調查,發現在這類案件中,商戶實際上並未給消費者提供相應的服務或未提供等價的服務。" 唐文斌說,根據《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合同詐騙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在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採取虛構事實或者隱瞞真相等欺騙手段,騙取對方當事人的財物,數額較大的行為。

唐文斌認為,這些消費貸款項目,原本是屬於利率優惠的場景消費金融,但是不法商家,殺雞取卵,把幫助他拉動消費的金融產品,利用成套現工具,觸犯法律,而消費者為了一點蠅頭小利,參與欺詐,最後被醫院和仲介欺騙,最終導致信用受損,經濟受損。

“這類案件中商戶的行為涉嫌合同詐騙罪,社會危害性較大,警方應對此加大打擊力度。"唐文斌說,如今美容醫療機構遍地開花,哪怕每個消費看起來騙貸金額不大,綜合起來的數字還是相當龐大,而危害就是這樣一點點積累起來的。

連結:

2017年10月,上海市嘉定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一起跟美容貸有關的民事案件。

原告是27歲的姑娘劉某,因為父親手術缺錢,經過中間人介紹,在上海美爾雅醫療美容門診以美容為藉口,辦理了美容貸款,實際上沒做任何一項美容手術。

劉某在辦理完所有貸款手續後,卻發現從三家金融機構貸款下來的10萬元錢,都在醫院帳戶上,自己一分錢也沒有拿到,反而在還款日到來時還了一期貸款。

劉某多次找美容院交涉無果,於是就將美容醫院告上法庭。

根據上海嘉定區人民法院(2017)滬0114民初2966號民事判決書顯示,法院在審理後查明事實如下:

2016年11月25日,原告劉某與昵稱"楊家小四"微信用戶通過微信取得聯繫,原告稱其因父親治療需幾萬元手術費用需要借款,"楊家小四"稱,可以通過美容整形辦理貸款,無需歸還,無需前期手續費用,僅是信用受影響。

後原告與其相約,於11月26日到被告美爾雅公司處,在被告工作人員的協助下,簽署非手術美容知情同意書3份,原告簽字,被告加蓋公司印章,標注專案包括黑臉娃娃、嬰兒針、王者風範套餐等,申請貸款金額分別為20,000元、45,000元、38,000元。

經提供身份資訊、電話核實等程式後,原告通過三家金融機構共借款10萬元,款項均匯付至被告名下銀行帳戶。

一直到2017年2月3日,原告一直沒有拿到這筆貸款款項,期間,劉某還不斷三家金融機構的催款通知,於是就致電被告工作人員“周晉"要求協助退還借款,“周晉"稱專案已經做完,不能退還借款,醫院向中間人支付了高額分成,應由原告找中間人由中間人兌現對原告的承諾。

最終,法院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等法律的相關規定,作出最終判決:

一、解除原告劉某與被告上海美爾雅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之間的醫療服務合同;

二、被告上海美爾雅醫療美容門診部有限公司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三家提供貸款的金融機構支付剩餘本金,並支付手續費、滯納金、罰息、提前還款手續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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